中标
[SHCG-PX-2024-010]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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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萍乡市安源区公共内外环境病媒生物 防制服务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萍乡市安源区卫生健康委员 乙方:湖南易兴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其:2024 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SHCG-PX-2024-010)经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 司以磋商文件在国内竞争性磋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湖南易 兴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服务商。双方根据争性磋商评 标结果,并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防制服务区域
安源区建成区 42 平方公里内无主公共内外环境场所,具体位置:防制范围包括安源区建成区所辖东西南北中区 域。具体包括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带(坪)、市政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公园广场、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五陂中农 批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周边(不含农贸市场内部三防 设施)、垃圾站(点)、公共厕所、下水道、留泥井、无物业 管理居民区、城区大中型水体等场所。
2.防制服务内容
对上述公共内外环境开展消杀(灭鼠、蚊、蝇、蟑螂),规范投放毒饵盒、化学药品和堵塞鼠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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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承包期限
服务期壹年,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止。
期间至少开展 3 次集中防制(即:春季灭鼠蚊蝇、夏季 灭鼠蚊蝇蟑、秋季灭鼠工作)、19 次日常防制(4-10 月份 每月至少 2 次,11-3 月每月至少 1 次)和 4 次应急防制(应 急防制必须在 4 小时内到场),全年防制次数不少于 26 次,每次作业人员不少于 10 人。
三、服务质量要求
防制服务区域鼠、蟑、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 C 级 水平以上(含);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经国家、省、市各项检 查均达标通过。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服务总费用: 柒拾捌万伍仟元整(¥785000.00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中标人必须入场开展病媒 生物防制工作,同时,采购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合同 到期后,采购人委托萍乡市安源区疾控中心对防制服务区域 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监测验收合格后,支付另外 50%合 同金额。
银行支付:户 名:湖南易兴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开铺支行 账 号:190101200920003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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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时间: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时足 额支付服务费用。
五、甲方责任义务
1.按乙方提出的环境、孳生地整治实施技术方案进行推 广落实,认真组织辖区各单位、社区(村)做好环境卫生整 治工作。
2.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实施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四害”孳 生地。
3.组织病媒生物防治技术督查队伍,对辖区各单位、社 区(村)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杀灭和乙方防治实施服务 效果督查。
4.负责组织各单位、社区(村)清扫乙方杀灭后的死蟑 螂、老鼠,包括蟑迹、鼠迹。
5.负责督促迎检重点单位做好病媒“三防”设施的建设 工作。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对甲方指定场所开展除害消杀服务之前,必须 制定防制服务方案(包括防制方式、时间安排、防制药品、防制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交甲方审核同意后,严格按 照防制服务方案的要求实施。
2.乙方包防制用药、包防制技术实施用工。在甲方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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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求下,做好整个萍乡市安源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
3.在承包期内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完全达到上述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并确保创建国家卫 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检查达标通过。
4.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环境、孳生地整 治实施技术方案并提供给甲方和所在社区街道。
5.乙方在服务期内药物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病媒 生物防治用药,安全规范用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 的药物。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 GB/T27777-2011《杀鼠剂安全 使用准则》与 GB/T27779-201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的要求,达到“安全、高效、环保”并交替使用药物防制产 生耐药性的要求。如发生人、畜误食中毒,经权威部门鉴定 属乙方使用禁用药物,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6.常设全年每天 24 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支持。接 到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 1 小时,2 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 2 小时,3 小时内到达现场。
7.自觉接受省、市爱卫办的工作指导监督,按要求落实 整改措施,并认真协助甲方做好中心城区病媒生物防制的督 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8.无条件承担和接收因服务质量不达标所造成的处罚 及责任风险。
9.考核内容及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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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合同期内集中防制或日常防制后,服务区域鼠、蚊、蝇、蟑密度未达到国家 C 级标准,扣除合同服务费的 5%,并 重新开展消杀,直至达到国家 C 级标准为止。
B.每次应急防制后,防制服务区域鼠、蚊、蝇、蟑密度 未达到国家 C 级标准,扣除合同服务费的 10%。
C.防制服务区域发现主要问题导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不能通过卫生城市评审的,扣除合同服务费的 25%,且立即 整改,开展消杀防制,直至达到国家、省、市的检查要求为 止。
D.在合同期内发生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 响,或省、市提出书面批评的,每发生一起扣除合同服务费 的 10%。
E.药品安全使用管理:发现中标方使用违禁药品或未经 采购方批准擅自使用,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关系,并拒付所 有合同服务费,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药品储 存、分发、使用、回收和出入库登记、药品消杀记录等制度 不落实,服务次数少于工作计划,工作台账不规范,办公场 所和库房不符合要求,药械使用与方案不符,消杀人员防护 不到位,每发生一例扣除 1000 元合同服务费。因施药问题 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安全事故的,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并 承担所有损失和赔偿。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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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的 责任、义务,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外 ,另支 付违约金 5 万元给守约方。
2.乙方不得将此承包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 此情况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 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萍乡市仲裁 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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