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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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邵寨镇蔬菜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薛建涛 | 联系电话 | 18093309944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4-20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4-24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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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邵寨镇蔬菜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GSHSH-2022-011 | 工程-施工 | 409975.91(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邵寨镇蔬菜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SH-2022-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邵寨镇蔬菜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2〕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邵寨镇蔬菜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维修黎家河村蔬菜基地内的 8*50 米砖混结构日光温室 5 座,8*40 米钢架大棚 61 座,清除大棚淤泥 31 座,配套供水、用电等设施,维修砂化生产道路 1.8 公里,修建排水渠1200 米,种植设施番茄、黄瓜 36 亩。在雷家河村改造中拱棚22 座,对棚体钢结构骨架进行焊接及校正,更换棚膜 22 个 11440㎡,卡槽、卡簧、接头 44 套 3080m,安装卷膜器 44 套,压膜绳3300m,砂化路 200m,改造维修灌溉及农电设施。
3.项目概算:41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2022年5月1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0日08时00分00秒至2022年04月24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施工方案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4月24日17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各竞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5.竞价结束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6000元(陆仟元整)
户名: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1012102000006574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1229792018@qq.com邮箱。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邵寨镇街道
联系人:薛建涛
电 话:18093309944
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电 话:1803462255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