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市域生态网络规划(2021-2035)合同公告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1018009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市域生态网络规划(2021-2035)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018009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31 —— 2023-03-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履行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提交地点及方式: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 (2)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现状调研及初步方案; 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初步成果; 2022年12月31前:完成送审成果。 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正式成果。 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满一年之日止。 ( 3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张宝铮 13755033345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余款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生态要素识别 以三调为基础,以流域为单元,运用我院开发的“城市空间治理辅助决策平台”和“湘智国土国土空间调研软件”对长沙市现状生态空间资源进行梳理,识别各类生态要素,明确生态资源的分类、分级、空间分布与规模。 (二)生态安全评价 对市域现状生态空间资源的生态敏感性评价及生态干扰评价进行叠合分析,明确市域生态风险综合评价,掌握市域生态安全格局的空间分布情况。 (三)市域生态网络构建 明确核心生态区域、生态廊带及生态节点,形成由生态斑块、生态廊道、生态基质等空间要素共同构建的网络化生态空间体系,构建网络化市域生态空间格局。 (四)市区生态网络构建 划定永久性城市绿带、核心保护区、外围缓冲区、边缘交融区等生态网络空间类型。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生态网络要素。结合市区生态网络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绿道系统及自行车系统。 (五)生态网络管控 明确生态网络空间分级分类管控要求,确定控制指标体系,提出相应的生态治理措施与生态建设指引,提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控的精细化要求与具体措施、途径。 (六)规划实施引导 拟定城市生态网络建设行动计划,确定行动方案。明确与各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要求;建立城市生态网络建设项目库,提出建设时序安排与重点建设方向,科学谋划并实施项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事项的需符合政府采购政策;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5)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7)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 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 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服务应收合同价款的 2‰。 (3)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与 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在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的基础上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4)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 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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