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筹备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全国信用建设观摩会活动,努力以更高水平在全国性信用建设评比活动中宣传展示“信用无锡”建设应用成效,推动以观摩互比互学互评促信用建设大提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无锡市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筹备服务采购的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筹备服务
  三、项目期限
  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四、项目概况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依托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中国(江苏无锡)网站及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现有基础,助力无锡市参与全国信用建设观摩评比,提供现状调研、方案设计、咨询指导、数据处理、软件开发、汇报成果制作等服务,协助市发改委完成观摩评比汇报。
  五、项目内容
  1.现状调研
  成立专门项目团队,对标《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活动通知》要求现场进行无锡市社会体系建设情况现状调研,了解总体情况,详细梳理各项观摩内容对应的平台软件及应用开展情况。
  2.方案设计
  根据调研结果及观摩主要内容设计观摩方案,明确总体思路、任务清单、提炼特色亮点、汇报演示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形成观摩任务分工表。
  3.咨询指导
  提供观摩筹备全过程的咨询指导,及时跟踪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包括对各现有软件平台系统技术开发单位及各成员单位观摩配合工作的咨询。
  4.数据处理
  对观摩内容涉及的信用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如合同履约信息、专项治理信息等,配合现有软件平台系统技术开发单位进行功能完善。针对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等互联网公开内容,若相关单位暂无法实现自动化数据归集共享,则服务单位应提供互联网站点数据抓取采集服务。
  5.成果展示开发
  结合观摩汇报需要和现实条件情况,在市发展改革委提供数据及部署环境支持下,服务单位应开发观摩内容主题成果展示类的相关软件页面功能。
  6.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开发
  结合观摩汇报需要和现实条件情况,在市发展改革委提供数据及部署环境支持下,服务单位应开发合同履约管理系统。
  (1).建立合同履约档案。集成展示主体的合同履约信息、涉合同诉讼信息、红黑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主体合同履约“数字画像”。
  (2).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结合主体合同履约档案,从执行中、正常完成、违约、逾期完成等方面统计主体合同履约率,作为对主体合同履约情况的总体评价。
  (3).实施主体风险预警。结合涉合同诉讼信息、黑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对合同主体履约风险实施预警。
  (4).强化履约数据共享。加强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将履约信息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在确定合作交易对象时查询参考。
  7.汇报成果制作
  按8分钟演示汇报的时长要求,编制观摩汇报文字解说稿和对应PPT(或将PPT加工成视频),以及应用操作佐证片段的录制和加工等,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完成观摩汇报。
  六、交付内容
  1.观摩汇报文字解说稿。
  2.观摩汇报PPT(或视频)。
  3.合同履约管理系统。
  七、相关服务要求
  1.服务提供单位应组建专项工作组,根据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执行措施,跟踪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按国家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成果的制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相关汇报展示(含预观摩和总观摩),促进无锡在2023年城市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名次提升。
  2.所有人员相关工资、社保、差旅费用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服务提供单位负责,市发展改革委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九、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信用服务供应商,皆可进行申报。
  1.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
  2.具有信用类项目的观摩评比、规划研究、指导、开发、运营、维护经验,至少提供1个相关项目的资料。
  3.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服务提供单位应按照具体要求,组织有资历有能力的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咨询指导。
  5.本项目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十、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17:00前将申请书(壹式陆份)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七、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该项目的预算在48万以内,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3号楼1302室
  邮编:214131
  电话:0510-81821712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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