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未来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42.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wygz202401015
预算金额4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156222452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佘工1382603064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未来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WYGZ202401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未来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42.977万元,招标人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未来设计创新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心面积约419.25m²,层高约4米。目标建成一个具有研究院及清华大学本质 特征、智能化、科技感、带有人工智能设计要素的、理念新颖、先进适用、体现国内一流新 型研发机构水平的集办公、实验、展示于一体的未来实验室中心。本次就未来试验中心场地 装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未来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未来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第①项和第②项资质或具有第③项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 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施工资 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 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2〕36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 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 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 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 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 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设计负责 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 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囗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屮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屮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巾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 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 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 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 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 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 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已购买本项日磋商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到2024年1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9:3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同下),发送投标登 记材料扫描件至邮箱1312877084@qq.com(投标登记材料采用压缩包方式,命名为“项目名 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授权 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元): 5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会议室 七、其他 未来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文宇工程顾问 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WYGZ202401015 2、项目名称:未米设计创新中心场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29770元(含税总价:其中设计费 45000 元;建安工程费384770.00 元) 5、采购内容:中心面积约419.25m²,层高约4米。目标建成一个具有研究院及清华大学本 质特征、智能化、科技感、带有人工智能设计要素的、理念新颖、先进适用、体现国内一流 新型研发机构水平的集办公、实验、展示于一体的未米实验室中心。本次就未米试验中心场 地装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 6、工期:40日历天。 7、缺陷责任期: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防水除外),防水按5年计算。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第①项和第②项资质或具有第③项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 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施工资 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 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 市函(2022〕36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 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 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 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 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设计负责 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 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 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 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 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入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 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 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 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9:30至2021年11月15日17:00(磋商文 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同下),发送投标登记材料扫 描件至邮箱1312877084@qq.com(投标登记材料采用压缩包方式,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 人单位名称”)。 2.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 代表人参加时提供)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5)联合体协议书(如 有,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口止不得少于10囗)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会议室(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5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购买文件的报价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未来设计创新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15622245273 电子邮件:13128770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文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尚峰国际2610 联系人: 佘工 电 话: 13826030644 电子邮件: 13128770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八)×刁人y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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