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泸州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10
2. 招标文件............................................................... 12
3. 投标文件............................................................... 13
4. 投标................................................................... 16
5. 开标................................................................... 16
6. 评标................................................................... 17
7. 中标................................................................... 18
8. 合同签订............................................................... 19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10. 纪律和监督............................................................. 19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评分标准.................................................................... 22
1. 评标方法............................................................... 23
2. 评审标准............................................................... 23
2.1初步评审标准............................................................ 23
2.2详细评审标准............................................................ 23
3. 评标程序............................................................... 23
3.1初步评审................................................................ 23
3.2详细评审................................................................ 24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24
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25
3.5评标结果................................................................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6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ZB-ZGYZ-LZ2022001)组织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GYZ-LZ2022001
1.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物流服务。主要出口产品为硝化纤维素,货物属性为危险品,危险等级为4.1类。出口货物到达供应商广东、上海、香港等主要港口城市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后续出口报关、报检、报验、订柜、装柜、拖车运输等服务,并提供海运运输服务至目的港港口、目的地港口配送上门服务。项目预算含税金额约3000万元,确定1名中标人。
1.4服务时间:2年。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具备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许可;
2.4具备法律规章规定的经营危化品运输相关的人员、车辆和设备;
2.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4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①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及招标文件下载。
②费用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缴费方式如下: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登记和文件领取。
③未在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应答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3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号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会议室(蔡女士18030637383)。(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单号或最外层包装至少应标识项目编号和单位名称。)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并组织远程视频唱价会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80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
联系人:蔡红艳、籍静、明惠杨、张芮嘉、李奇珏
电 话:18030637383、13618180026
邮 箱:caihongyan.hx@chinaccs.cn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方式
1.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5.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6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 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服务规范要求
第六章 商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根据需要设置)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
3.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评标方法
6.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 中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相关媒介(详见前附表)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7.2确定中标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40分,价格部分60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分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情况;
(2) 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 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甲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际货运委托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任及法律关系:
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代表甲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承揽货载、定舱、打托装柜、报关报验报检、拖车运输、单据流转等,以及与出口货物运输相关的其他业务。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给予一般委托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并设法保护甲方利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二、甲方的责任:
1、提供出口货物托运单给乙方;
2、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报关资料;
3、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4、最迟于开船当日提供提单补料,并及时核对提单;
5、及时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
1、收到出口货物托运单后及时向船公司预定舱位并通知甲方货物到达码头或仓库的时间、ETD及目的港ETA;
2、至少提前5天时间通知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
3、装柜监装并将照片发送至甲方邮箱;
4、办理报关、报验、报检;
5、最迟于上大船当天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将提单副本给甲方确认;
6、最迟于上大船后3天内将正本提单寄给甲方指定收件人,电放提单在上大船后一天内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
四、相关费用支付:
乙方提供月度外运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定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后,在次月以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 30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六、协议的终止:
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 3 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的;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乙方丧失货代企业资格的;
(3)如发生本协议第七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 10 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的。
2、终止的法律后果: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 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台风、海啸、 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
八、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中国法律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按仲裁裁决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须加以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甲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签章)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情况概述
主要出口产品为硝化纤维素,货物属性为危险品,危险等级为4.1类,主要服务地点为广东、上海、香港等沿海重要港口城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二、运输的具体内容
出口货物到达供应商广东、上海、香港等主要港口城市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后续出口报关、报检、报验、订柜、装柜、拖车运输等服务,并提供海运运输服务至目的港港口、目的地港口配送上门服务。
三、服务的规程、流程要求
发货方出具订舱委托书,供应商根据到货时间要求,安排船期并与发货方确认装柜时间与装柜地点。发货方向供应商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海关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及相关报关资料。供应商完成报关等出口手续后,向船公司提供所要求的数据资料等,将船公司出具的已装船提单发送至发货方。
提供发运前业务咨询、发运后产品在途、配送等相关跟踪查询服务。
四、资源配置要求
1. 人员配置
为保障服务质量,供应商需安排对接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双方资料的传递接收和信息对接,客服人员不少于1名,负责船期查询、订舱及在途信息跟踪等。
负责综合业务处理的人员不少于3名,需分别具备《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申报人员)》、《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危险货物申报员培训证书》。
2. 运输工具:
供应商提供拖车服务,需要提供自有或整合的危化品车辆资质。车辆数量不少于2辆。
五、考核及付款等
考虑项目全年费用因航线、汇率、时间周期等影响无固定服务价格。每票以双方单独议定价格为准。
双方对账周期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完成对账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货方在收到发票后次月付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2. 评标索引表
评标索引表
3.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保证金形式为: 无
4. 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采购相关的所有信息。
7.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 投标一览表
附表:
5. 企业资质
包括资格审查、详细评分涉及的各种企业资质证书等
(格式自拟)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 企业情况信息表
9.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注:
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0.业绩情况表
近年(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每个单项合同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编号在业绩情况表中填写)或附其他证明合同实际发生的支付或结算资料。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每个订单提供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编号在业绩情况表中填写)或附其他证明合同实际发生的支付或结算资料。
4、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的数量,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11.廉洁保密承诺书
廉洁保密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为充分体现守法和诚信的原则,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贵公司及我公司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作出以下廉洁承诺。
一、我公司同意,本廉洁和保密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二、基本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
2、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的各项采购(合作)活动均遵循守法和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贵公司的合法权益。
3、我公司保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
4、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向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5、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违规获取贵公司保密的采购(合作)活动相关信息,不得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投标或其他违规操纵采购(合作)活动。
6、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度假、旅游、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及报销、支付应由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的费用。
7、我公司不得为贵公司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工作。
8、我公司及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
9、我公司保证不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次招标获取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和经营资料。
10、我公司保证不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我公司与招标人相关的各项服务成果。
三、监督
1、我公司自觉接受监督。
2、我公司如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将向贵公司监察部门举报。
3、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合作)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要求纠正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
4、如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贵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我公司应按相关项目合同总额5%的金额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贵公司有权在未支付我公司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金; 有权解除与我公司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项目合同”); 有权视我公司违约情节轻重,取消今后我公司作为服务商参与贵公司工程服务的资格。 四、生效
1、本承诺书并不因相关项目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公司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即可随时行使本承诺书之权利。
2、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自贵公司收到之日即生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2. 合同条款偏离表及应答
12.1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
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 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及应答
13.1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
1.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条款,就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填报的表例:
13.2技术标准和要求点对点应答
格式自拟
14. 技术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员配置 车辆配置 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服务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
15.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付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数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以其它币种支付(按开标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卖出价折算)。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同意(招标事项名称)的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公司承诺如下:
如若我司在贵公司组织的(招标事项名称)招标活动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贵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备注:1.投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2.如需邮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请填写以下信息:
详细收件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内容必须填写。
16.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相关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提供,格式自行拟定)
财务状况承诺
企业实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格式自拟)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泸州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10
2. 招标文件............................................................... 12
3. 投标文件............................................................... 13
4. 投标................................................................... 16
5. 开标................................................................... 16
6. 评标................................................................... 17
7. 中标................................................................... 18
8. 合同签订............................................................... 19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10. 纪律和监督............................................................. 19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评分标准.................................................................... 22
1. 评标方法............................................................... 23
2. 评审标准............................................................... 23
2.1初步评审标准............................................................ 23
2.2详细评审标准............................................................ 23
3. 评标程序............................................................... 23
3.1初步评审................................................................ 23
3.2详细评审................................................................ 24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24
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25
3.5评标结果................................................................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6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ZB-ZGYZ-LZ2022001)组织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GYZ-LZ2022001
1.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物流服务。主要出口产品为硝化纤维素,货物属性为危险品,危险等级为4.1类。出口货物到达供应商广东、上海、香港等主要港口城市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后续出口报关、报检、报验、订柜、装柜、拖车运输等服务,并提供海运运输服务至目的港港口、目的地港口配送上门服务。项目预算含税金额约3000万元,确定1名中标人。
1.4服务时间:2年。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具备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许可;
2.4具备法律规章规定的经营危化品运输相关的人员、车辆和设备;
2.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4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①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及招标文件下载。
②费用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缴费方式如下: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登记和文件领取。
③未在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应答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3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号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会议室(蔡女士18030637383)。(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单号或最外层包装至少应标识项目编号和单位名称。)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并组织远程视频唱价会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80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
联系人:蔡红艳、籍静、明惠杨、张芮嘉、李奇珏
电 话:18030637383、13618180026
邮 箱:caihongyan.hx@chinaccs.cn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80号 |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XZB-ZGYZ-LZ2022001 | ||||||||||||||||||||||||||||||||||||||||
1.2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 | ||||||||||||||||||||||||||||||||||||||||
1.3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1.4 | 标段划分 | ?不划分标段,份额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划分标段招标 | ||||||||||||||||||||||||||||||||||||||||
1.5.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1.6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1106室 | ||||||||||||||||||||||||||||||||||||||||
1.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2.1.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1.3 |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1)招标文件中标识“★重体字★”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
2.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 ||||||||||||||||||||||||||||||||||||||||
2.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 | ||||||||||||||||||||||||||||||||||||||||
2.4.1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6日前 提出澄清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等) | ||||||||||||||||||||||||||||||||||||||||
2.4.2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等) | ||||||||||||||||||||||||||||||||||||||||
2.4.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发出后2日以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视为其已收到澄清文件并且澄清文件内容不影响标书制作。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等) |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其中有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无明确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 ||||||||||||||||||||||||||||||||||||||||
3.2.2 |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 ||||||||||||||||||||||||||||||||||||||||
3.2.4 |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投标文件(正本)中有投标人单位落款(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签字(签字)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的投标文件对应内容视为无效或未响应。★ 盖章、签字的具体要求如下: (1)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用章授权文件的原件(用章授权文件格式自制,且在正本中必须附用章授权文件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或未响应) (2)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不能以打印体代替,使用打印体视为无效或未响应。如“签字”使用签名章时,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进行授权声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签名章授权文件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或未响应); | ||||||||||||||||||||||||||||||||||||||||
3.3.3 |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 ||||||||||||||||||||||||||||||||||||||||
3.3.5 |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所有优惠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单独提供。 | ||||||||||||||||||||||||||||||||||||||||
3.3.6 |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 具体投标报价格式详见:投标一览表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120天★ | ||||||||||||||||||||||||||||||||||||||||
3.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不收取。 | ||||||||||||||||||||||||||||||||||||||||
3.6.1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份数 | (1)成套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电子文档1套2个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全部投标内容的正式文件,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确认。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应使用U盘承载,电子文档中的电子文件应包括:WORD、EXCEL、PDF等格式的文件,方便查阅。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装订为不可拆卸的成册文件的,投标人将对由此可能带来的投标文件遗漏、替换等不利情况承担责任。 | ||||||||||||||||||||||||||||||||||||||||
3.7.4 | 投标文件的外层包封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外层包封应粘贴标记,具体样式如下:
| ||||||||||||||||||||||||||||||||||||||||
3.7.6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全套投标文件的2个部分封装在一个外层包装内,外层包装应该粘贴投标标记如3.7.4图示。 2.全套投标文件的2个部分应分别密封包装,密封包装上应粘贴投标标记如3.7.4图示。 3.投标标记的粘贴错误、内容错写和漏项等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4.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4.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4.1.4 | 投标文件退还 | ?不退还 □退还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本条增加以下内容: 本项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系统”组织远程开标。具体要求如下: (1)请投标人提前下载和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并确认视频、语音、聊天等功能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会议号”、“接入密码”等通知到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提前登陆腾讯会议系统,并通过“会议号”进入开标会视频会议室。 (4)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应更改名称为:投标人公司名称+姓名;投标人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唱标会视频会议。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作为主持人将把开标、唱标等整个过程通过视频进行共享展示,参与招标唱标会的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反馈、见证和确认。 | ||||||||||||||||||||||||||||||||||||||||
6.1.1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 本次评标委会:由5人单数组成。 | ||||||||||||||||||||||||||||||||||||||||
6.3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其他:/ | ||||||||||||||||||||||||||||||||||||||||
6.4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本项目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业绩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则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则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为2个,但未出现明显缺乏竞争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可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 ||||||||||||||||||||||||||||||||||||||||
7.2.1 | 中标人确定 |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人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人 | ||||||||||||||||||||||||||||||||||||||||
7.2.2 | 中标原则 | (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若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无法签订或履行合同,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支票或银行保函等 |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1、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根据含税中标金额按照下表中的费率进行计算:
2、缴纳方式: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账缴纳。 3、招标代理费缴纳账户: 户名: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 账号:1202022109006513889 |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方式
1.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5.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6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 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服务规范要求
第六章 商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根据需要设置)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
3.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评标方法
6.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 中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相关媒介(详见前附表)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7.2确定中标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40分,价格部分60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一致,且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等一致(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函 | 投标函内容错写、漏写或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内容将被否决。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签字的原件。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一致,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要求 | 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 |
纳税人资格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 ||
经营许可 | 具备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许可(提供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书或备案证明等材料) | ||
经营资源 | 具备法律规章规定的经营危化品运输相关的人员、车辆和设备(提供承诺书) | ||
资质要求 |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 ||
商业信誉 | 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 | 招标文件中凡是出现“★重体字★”进行标注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需对该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商务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且仅有一个投标有效报价。 | ||
2.2 | 详细评审 | 综合评估法,详见《评分标准》 | |
3.2.2 | 评分计算原则 | 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的小数点后两位。 | |
3.4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60% | 折扣 | 60 | 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折扣报价算数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偏离 1%,扣0.3分,扣完为止。 |
商务技术部分(40%) | 财务状况 | 2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2021年未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确保服务期间现金流充裕,满足业务开展要求。承诺满足得满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企业实力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一项得1分,最多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业绩 | 1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内容页、金额页、签署页、签订日期)及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充分的业绩合同不计分。 | |
履约 | 2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由业主单位出具好评履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得1分,本项最多得满分。 | |
投标文件制作 | 1 |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质量进行评分,如内容完整、索引方便、图文清晰、编排完整、目录对应准确等,每缺一项扣0.2分,最低0分。 | |
人员配置 | 3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团队,在满足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多1名具备《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申报人员)》或《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或《危险货物申报员培训证书》的人员加1分,加满为止。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不齐的人员不计分。 | |
车辆配置 | 2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每多1辆车加1分,加满为止。 | |
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 | 3 | (1)投标人提供本单位①组织机构设置方案②工作职能运行图两项完全提供得1分,少提供一项或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5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 (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①项目经理职责及分工②内部管理的职责及定位,两项全部提供得1分,少提供一项或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5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①管理制度方案②考核目录标准,两项全部提供的得1分,少提供一项或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5分,本小项扣完为止。 | |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 7 | 投标人拟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包括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④从业人员、专用车辆、场地安全管理制度、⑤应急救援预案制度、⑥安全生产作业规程、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等,根据方案的完整度、可执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特优得7分,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中等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 | |
服务保障方案 | 7 | 投标人拟定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业务咨询、发运后产品在途、配送等相关跟踪查询服务等内容,明确人员分工、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对接响应机制等,根据方案的周密程度、完善程度评分,特优得7分,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中等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 |
1.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情况;
(2) 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 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甲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际货运委托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任及法律关系:
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代表甲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承揽货载、定舱、打托装柜、报关报验报检、拖车运输、单据流转等,以及与出口货物运输相关的其他业务。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给予一般委托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并设法保护甲方利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二、甲方的责任:
1、提供出口货物托运单给乙方;
2、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报关资料;
3、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4、最迟于开船当日提供提单补料,并及时核对提单;
5、及时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
1、收到出口货物托运单后及时向船公司预定舱位并通知甲方货物到达码头或仓库的时间、ETD及目的港ETA;
2、至少提前5天时间通知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
3、装柜监装并将照片发送至甲方邮箱;
4、办理报关、报验、报检;
5、最迟于上大船当天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将提单副本给甲方确认;
6、最迟于上大船后3天内将正本提单寄给甲方指定收件人,电放提单在上大船后一天内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
四、相关费用支付:
乙方提供月度外运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定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后,在次月以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 30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六、协议的终止:
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 3 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的;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乙方丧失货代企业资格的;
(3)如发生本协议第七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 10 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的。
2、终止的法律后果: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 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台风、海啸、 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
八、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中国法律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按仲裁裁决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须加以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甲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签章)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情况概述
主要出口产品为硝化纤维素,货物属性为危险品,危险等级为4.1类,主要服务地点为广东、上海、香港等沿海重要港口城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二、运输的具体内容
出口货物到达供应商广东、上海、香港等主要港口城市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后续出口报关、报检、报验、订柜、装柜、拖车运输等服务,并提供海运运输服务至目的港港口、目的地港口配送上门服务。
三、服务的规程、流程要求
发货方出具订舱委托书,供应商根据到货时间要求,安排船期并与发货方确认装柜时间与装柜地点。发货方向供应商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海关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及相关报关资料。供应商完成报关等出口手续后,向船公司提供所要求的数据资料等,将船公司出具的已装船提单发送至发货方。
提供发运前业务咨询、发运后产品在途、配送等相关跟踪查询服务。
四、资源配置要求
1. 人员配置
为保障服务质量,供应商需安排对接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双方资料的传递接收和信息对接,客服人员不少于1名,负责船期查询、订舱及在途信息跟踪等。
负责综合业务处理的人员不少于3名,需分别具备《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申报人员)》、《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危险货物申报员培训证书》。
2. 运输工具:
供应商提供拖车服务,需要提供自有或整合的危化品车辆资质。车辆数量不少于2辆。
五、考核及付款等
考虑项目全年费用因航线、汇率、时间周期等影响无固定服务价格。每票以双方单独议定价格为准。
双方对账周期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完成对账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货方在收到发票后次月付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2. 评标索引表
评标索引表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对应页码 | 备注或者说明 |
资格审查部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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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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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保证金形式为: 无
4. 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采购相关的所有信息。
7.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 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2年北化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 ||||
采购内容 | 折扣最高限价 | 增值税税率 | 折扣报价 | 备注 |
物流服务 | 100% | % | | |
说明: 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按本次投标报价应是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报价,投标价格应包含全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服务费、工具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招标代理费等。若投标人在报价时存在费用漏报的情况,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考虑项目全年费用因航线、汇率、时间周期等影响无固定服务价格,投标供应商参照2022年3月下半月市场价格填报折扣,详见《附表》。 3、本次报价仅用于招标方价格评审,中标后,双方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市场行情每票议价。结算价格=每票议价*折扣报价 4、★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修改上表格式及内容、漏写、错写或“折扣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表:
装柜地点 | 收货地址 | 配送方式 | 40尺柜 | |
USD | RMB | |||
广东省江门市 | Hochiminh PORT,Vietnam | 到港 | 2520 | 6152 |
CRAWFORDVILLE,FLORIDA ZIP CODE 32327,USA | 送货上门 | 17070 | 6757 | |
KELANG PORT,Malaysia | 到港 | 3548 | 6011 | |
ALIAGA,TURKEY | 到港 | 14985 | 6076 | |
OutsourceLogistics,1685 Clay Road Valdosta GA31606 | 送货上门 | 19848 | 6626 | |
DURBAN PORT,South Africa | 到港 | 9864 | 9825 | |
kumport,ISTANBUL,Turkey | 到港 | 14985 | 6076 | |
KARACHI,PAKISTAN | 到港 | 4928 | 5884 | |
说明: 1、考虑项目全年费用因航线、汇率、时间周期等影响无固定服务价格,供应商参照以上2022年3月下半月市场价格填报折扣。 2、由于全程相关环节结算币种分为美元和人民币两部份,美元部份采购方参照2022年3月1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行折算价折算为人民币总价进行价格对比。 3、以上报价包含全程所有费用。 4、以上报价仅用于招标价格评审,中标后,双方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市场行情每票议价。 |
5. 企业资质
包括资格审查、详细评分涉及的各种企业资质证书等
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
纳税人资格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
经营许可 | 具备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许可(提供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书或备案证明等材料) |
经营资源 | 具备法律规章规定的经营危化品运输相关的人员、车辆和设备(提供承诺书) |
资质要求 |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
商业信誉 | 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格式自拟)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 企业情况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年生产能力 | | ||||||||||
组织结构 | | 成立时间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员工总人数 | | 管理人员 人数 | | ||||||||
技术人员人数 | | 维护人员 人数 | | ||||||||
系统集成资质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9.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备注: |
注:
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0.业绩情况表
近年(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发票编号 | 履约评价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每个单项合同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编号在业绩情况表中填写)或附其他证明合同实际发生的支付或结算资料。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每个订单提供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编号在业绩情况表中填写)或附其他证明合同实际发生的支付或结算资料。
4、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的数量,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11.廉洁保密承诺书
廉洁保密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为充分体现守法和诚信的原则,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贵公司及我公司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作出以下廉洁承诺。
一、我公司同意,本廉洁和保密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二、基本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
2、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的各项采购(合作)活动均遵循守法和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贵公司的合法权益。
3、我公司保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
4、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向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5、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违规获取贵公司保密的采购(合作)活动相关信息,不得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投标或其他违规操纵采购(合作)活动。
6、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度假、旅游、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及报销、支付应由贵公司或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的费用。
7、我公司不得为贵公司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工作。
8、我公司及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
9、我公司保证不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次招标获取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和经营资料。
10、我公司保证不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我公司与招标人相关的各项服务成果。
三、监督
1、我公司自觉接受监督。
2、我公司如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将向贵公司监察部门举报。
3、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合作)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要求纠正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
4、如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贵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我公司应按相关项目合同总额5%的金额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贵公司有权在未支付我公司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金; 有权解除与我公司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项目合同”); 有权视我公司违约情节轻重,取消今后我公司作为服务商参与贵公司工程服务的资格。 四、生效
1、本承诺书并不因相关项目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公司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即可随时行使本承诺书之权利。
2、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自贵公司收到之日即生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2. 合同条款偏离表及应答
12.1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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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 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及应答
13.1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条款 |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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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条款,就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填报的表例: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条款 | 商务要求条款内容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条款序号 | 对应条款号的内容 | 正偏离 | (偏离内容及程度) |
| 条款序号 | 对应条款号的内容 | 负偏离 | (偏离内容及程度) |
| 其他序号 | (无需填写) | 无偏离 | (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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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技术标准和要求点对点应答
格式自拟
14. 技术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员配置 车辆配置 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服务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
15.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付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数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以其它币种支付(按开标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卖出价折算)。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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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同意(招标事项名称)的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公司承诺如下:
如若我司在贵公司组织的(招标事项名称)招标活动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贵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备注:1.投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单位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注册电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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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需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一致(请务必与财务确定!) |
2.如需邮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请填写以下信息:
详细收件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内容必须填写。
16.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相关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提供,格式自行拟定)
财务状况承诺
企业实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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