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2.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p-shzc-240723-01
预算金额92.1万元
招标公司东平金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科长0538-28209292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经理0538-28281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下载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SHZC-240723-01 项目名称: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921000.00元;(本项目不再计取审减、审增提取额)。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工作为工程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防撞工程;其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跟踪审计工作(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配合竣工决算审核等)。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整体验收审计完成(工期约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权凭证,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一级注册造价师人员至少具备土木建筑专业2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均可领取)。 3.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领取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采购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电话:0538-2768090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联系方式:0538-282818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金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信息平台2号楼 联系人:曾科长 联系方式:0538-28209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0538-282818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 电 话:0538-282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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