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B包】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临时工保险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958号
预算金额49.26万元
招标联系人苗艳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俊丽0472-5130564
公告正文
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临时工保险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临时工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49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20BH-21
评审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供应商必须是市级分支机构且在包头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三)本项目设二个标包,供应商只能任意选一个标包参与竞标。(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五)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七)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210国道与110国道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人: 苗艳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48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60301180922459789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俊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30564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1月30日 199,550.0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心支公司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6号中国人寿财险
B 2020年11月30日 492,660.00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赛汗郡庭1-108、109
评审成员:张彬,赵蔼厚,赵淑芹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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