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6418.0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51100-48-01-061636
预算金额26418.02万元
招标公司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唐媛媛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伟峰0774-51250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2
公告正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30 16:52】
【 】
【字号 大 中 小 】
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贺发改投资(2021) 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51100-48-01-061636,招标人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以及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HZZJZB2021设字15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东融新区范围内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分二期实施,主要包含排污提升工程和道路工程,其中∶ 一期建设排污提升工程,建设 4 万m³/d的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配套敷设重力流污水管道约为 4164 米,敷设压力流污水管道长度约为 2297 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道工程、土方工程、泵站房建工程等。 二期建设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为 4023.01米,其中∶和平路(姑婆山大道_民乐路)起于姑婆山大道,由东向西,终于民乐南路;道路规划红线宽 24—30米,全长 2150.71米;民乐北路(东融大道——新华西路段)起于和平路,由北往南,终于站前大道。道路规划红线宽 30米,全长 1872.30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通信管沟工程、拆除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6418.02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修改需在5日历天内完。 ②《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修改需在5日历天内完。 ③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 10天(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及预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修改需在3日历天内完。 ④施工配合服务期限:自接发包人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图审核确认之日止。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招标范围: 完成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规模内的☑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含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 三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排水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按网站规定的流程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 22 日 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 8.设计费用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为设计费总额的10%,合同履行后,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取得批复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取得批复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设计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为设计费总额的10%。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否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东融新区办公楼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创业路与滨江东路交汇处东北侧17幢01号房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唐媛媛 联系人:欧伟峰 电 话:0774-5287995 电 话:0774-5125001 招标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9 月 30 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2 09:00:00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东融新区办公楼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创业路与滨江东路交汇处东北侧17幢01号房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唐媛媛 联系人:欧伟峰 电 话:0774-5287995 电 话:0774-512500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