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东香湖集中项目部招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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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2-12 10:49:09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4-12-12 00:00:00 至 2024-12-16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现场获取 |
开标时间 | 2024-12-17 15: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7 15: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东香湖集中项目部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和经营管理服务好的承租单位参加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乌鲁木齐路以东,徐圩大道以北;
(二)项目规模:东香湖集中项目部总占地面积约7.2万㎡,总建筑面积约5300㎡,可租赁面积约3960㎡,主要包括A、B、C区和成品拼装办公楼四个住宿办公区及部分空置场地,包括宿舍128间、办公用房29间、成品拼装办公楼及相关附属配套用房。该项目紧邻农贸市场,生活交通便利,主要用于集中生活、办公及材料堆放使用,最多可满足约800人居住和300人办公需求;
(三)招租范围:A、B、C区,包括宿舍128间、办公用房29间及相关附属配套用房,按照现状进行交付,另出租方提供床铺;
(四)租赁期: 1 年起租;
(五)租金底价: 50 万元/年,年租金报价最高者得,报价低于底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租金支付方式:采用预付方式按季度缴纳,首季度租金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之后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预缴下季度租金。
二、资格要求
(一)承租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同公司经营理念;
(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经营能力,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专业人员,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记录,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不良失信行为,无法律或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见格式)。
(四)承租单位需按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租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租流程
(一)本项目采用公开招租、公平竞争、公正评审,招租流程分为公告发布、报名、谈判、评审、合同签订五个环节。
(二)发布:本次招租公告在下列媒体公开发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b.fygroup.com/”。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1、招租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 12 月 12 日至2024年 12 月 16 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1)线下报名:请携带报名资料至 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街道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3楼302室 现场报名并缴纳租赁意向金;
(2)线上报名:可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查看招租公告后联系招租单位报名,意向承租方填写招租报名表以扫描形式发送至邮箱fyjstz@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单位/自然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须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缴纳租赁意向金;
招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工,151-5126-5872;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震,131-5177-1555。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7 日15:30,意向承租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递交招租响应文件,招租响应文件需为纸质版,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逾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4、谈判时间:谈判时间同招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谈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332室。
6、本项目招租活动采用见面方式进行。
(1)参加招租会议的承租单位代表须为承租单位响应函明确的授权委托人。承租单位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承租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承租单位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如参加招租会议的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谈判当日,承租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抵达谈判现场,应当在招租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准时参加招租谈判活动。
7、租赁意向金: 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递交招租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收款人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账号:32050110472800000109
8、履约保证金: 5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承租方须在谈判确认之日后5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人租赁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
(四)谈判
谈判分为:(1)资格审查(初核);(2)商务条件洽谈;
(五)评审
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核),达成商务条件约定的承租单位,由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人员对承租单位进行审查评议。承租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租赁意向金,准备招租响应文件供出租方评审。
(六)合同签订
项目评议审查工作结束后,成交人须至采购人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承租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20日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评审结果作废,租赁意向金不予退还。未通过评议审查的承租单位,在招租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退还租赁意向金。
四、其他
(一)该项目水、电过户至承租方,能耗、物业及网络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遵守出租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该项目所有房间均未安装空调,后期承租方自行安装;
(三)若有堆场使用需求,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地硬化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期满后须将硬化场地无条件交付出租方。
(四)若承租方自行硬化项目内场地作堆场或摆放集装箱(含附属设施设备),须对堆场场地使用日常安全及消防管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场地的硬化施工过程安全管控;在堆场上进行集装箱(含附属设施设备)等吊装、摆放及使用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在堆场上进行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电、环保、安全、消防、维修维护等,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禁止从事其他与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
(五)违约管理:承租方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赁费用、擅自转让、变更用途、不服从管理或提前退租等情况,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另行出租等。同时承租方须承担相应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履行期间,因项目整体功能规划调整的;非因甲、乙双方原因,该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租赁物的;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或拆迁的,或发生法律、法规的变化、政府指令等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交付房屋租赁费,双方互不主张违约责任,如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附件
附件1:区位图
附件2:招租报名表
附件3:招租响应文件格式
(请扫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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