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内 容
规 格
数 量
单 位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备 注
1
灯光、音响
灯光架
12*1.5*7米
70
米
100
7000
光束灯
30
台
230
6900
帕灯
40
80
3200
线阵音响
双十寸主扩
8
支
520
4160
双十五寸超低
2
870
1740
调音台及线材
批
2000
小计:
25000.00
搭台
舞台
平米
10000
舞美
项
18000
28000.00
3
LED显示屏
P5
300
30000
30000.00
4
彩排及导演团队
10000.00
5
初赛
60
6000
15
240
3600
20
1600
音响设备
套
4600
现场执行
人
1000
20000.00
6
宣传
活动宣传单
3000
现场报道设备
5000
8000.00
7
视频
摄像、摄影
15000
后期制作
戏曲非遗展示
戏曲非遗物品
12000
装置设计
8000
置物架
安装人员
600
1800
39800.00
9
评委
专家评委
4000
记分员
500
7000.00
10
其它
外场背景
3500
PPT设计制作
800
通道场景布置
1700
主席台桌
张
横幅
18
360
礼仪人员
1500
4500
话筒
2400
矿泉水
瓶
奖品
戏曲非遗纪念品
份
奖牌、奖状
90
900
24000.00
总计:
216800.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216800.00 大写:贰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3.3.1本项目为开福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戏曲进校园文化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丰富全区中小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展示开福区传承红色基因、打造品牌文化形象,特举办本次活动。在此基础上,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活动策划方案和活动设计方案履行本合同;
3.3.2运输方式:执行活动所需器材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安装;
3.3.3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展演时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活动地点。
(3)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止。
活动期间所有物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
5.3.1 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思路,在采购人的指导下执行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执行,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合法合理调整意见;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活动方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执行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保密;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采购人名义做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事。
5.3.2 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业策划人员与采购人对接。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形式、主题完成策划工作,并形成文字性的策划方案。
5.3.3 如遇紧急活动,必须有能力保证在3天内完成策划、搭建完活动场地、安排好所需的所有活动人员。
6.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6.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设计策划方案以及现场的执行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确认方可定稿及执行;
6.3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制作、执行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方案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1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甲乙双方签字确定认可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1知识产权及保密:本合同所完成之项目或确认之方案及制作,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对为甲方所做设计的方案给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