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南部片区养护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金额
1921.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4-00690
预算金额1921.79万元
招标联系人-0769-228980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69-266211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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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南部片区养护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南部片区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4-00690

项目名称: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南部片区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217,929.7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南部片区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395,696.1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南部片区养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395,696.14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采购包2(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片区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22,233.5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片区养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822,233.5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南部片区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下同),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里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本采购包分包给他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②接受分包协议书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片区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下同),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里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本采购包分包给他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②接受分包协议书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南部片区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证书。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采购包2(松山湖城市照明设施北部片区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证书。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否则无法进行后续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采购文件);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通过020-88696599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创新科技园9栋4楼

联系方式:0769-2289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5-02

联系方式:0769-26621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69-26621190

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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