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秀屿区档案馆关于档案开放审核外包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秀屿区档案馆就档案开放审核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档案开放审核服务项目
二、公告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 7月11日
三、最高限价和比价方法:
1.最高限价:每件1.55元(含税),以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
2.报价采购方式,最低价法。
四、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绮缝章):
1.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外包服务项目报价表(见附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档案整理或管理的经营范围);
3.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档案整理、数字化类),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复印件;
4.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名单;
5.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三年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7.未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查询记录;
8.五年内承接过的档案开放审核案例;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档案开放审核技术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档案开放审核以件为单位逐件逐页进行鉴定审核。
2.人员要求:必须提供驻场人员2人(含2人)有实施该项目同类档案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连续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医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参加本项目的人员需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项目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未满足以上条件,视报价资格为无效)
3.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该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材料。
4.服务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场所。
六、报价说明:
1.报价文件1套;
2.项目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所列的金额,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如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4.报价文件须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登记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七、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在将以上报价文件必须于2024年7月11日18时之前密封现场递交或密封快递邮寄(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至本单位。 联系人:林燕、陈梅花, 联系电话:0594-5857023,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福屿街389号。
八、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如果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后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的,其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莆田市秀屿区档案馆
2024年7月3日
附件:
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外包服务项目报价表
备注:以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名称:档案开放审核服务项目
二、公告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 7月11日
三、最高限价和比价方法:
1.最高限价:每件1.55元(含税),以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
2.报价采购方式,最低价法。
四、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绮缝章):
1.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外包服务项目报价表(见附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档案整理或管理的经营范围);
3.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档案整理、数字化类),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复印件;
4.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名单;
5.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三年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7.未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查询记录;
8.五年内承接过的档案开放审核案例;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档案开放审核技术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档案开放审核以件为单位逐件逐页进行鉴定审核。
2.人员要求:必须提供驻场人员2人(含2人)有实施该项目同类档案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连续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医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参加本项目的人员需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项目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未满足以上条件,视报价资格为无效)
3.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该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材料。
4.服务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场所。
六、报价说明:
1.报价文件1套;
2.项目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所列的金额,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如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4.报价文件须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登记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七、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在将以上报价文件必须于2024年7月11日18时之前密封现场递交或密封快递邮寄(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至本单位。 联系人:林燕、陈梅花, 联系电话:0594-5857023,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福屿街389号。
八、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如果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后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的,其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莆田市秀屿区档案馆
2024年7月3日
附件:
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外包服务项目报价表
报价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单价(件/元) | |
备注:以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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