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智能水平运输设备及系统(一期)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11: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智能水平运输设备及系统(一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发[201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水平运输设备及系统(一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北侧,拟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100m,可同时停靠两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万TEU。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2.2.1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方智能水平运输设备及系统进行实施,要求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交钥匙方式,包括无人集卡、无人集卡管理系统、智能水平运输系统接口、辅助系统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包括二次倒运)、接卸、交货、保管、改造安装、调试、试验、考核、验收、保险及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等,配合码头生产作业管理系统总集成商完成系统集成测试,直到完成整体上线实现无人化运行,并与TOS进行正常商业化作业,达到码头运行考核指标,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等全过程。本标段智能水平运输设备及系统(一期)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方供货范围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2.1.1 提供25台无人集卡
(1)提供准拖挂车总质量≥70t的线控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以下简称“牵引车”)应用于码头自动化作业。
(2)提供25台额定承载量为65t的集装箱半挂车(以下简称“半挂车”),并能承受70t(岸桥吊具和货物总重)正常下降速度冲击。
(3)提供25套无人驾驶系统软硬件,该系统应具备在码头内相关道路上全天候自动驾驶的能力,能够自主进行全局规划、局部动态规划、障碍物识别与避让、道路标线标识识别与响应等,自主有效完成集装箱水平运输任务。
2.2.1.2 提供无人集卡管理系统软硬件,包括:
(1)车队管理系统软硬件;
(2)扭锁站管理系统软硬件;
(3)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软硬件;
(4)智能水平运输系统接口软硬件。
1)与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的接口软硬件;
2)与岸桥、轨道桥接口软硬件;
3) 其他相关的全部接口,包括与扭锁站、自动充电桩等相关的系统接口软硬件。
(5)智能水平运输系统相关模拟器,并配合码头调试及作业高仿真系统集成的相关工作。
2.2.1.3 辅助系统及辅助设备
(1)提供14套自动充电桩(含配电箱),2套人工充电桩(含配电箱),每台无人集卡配置匹配的自动充电插口和人工充电插口;提供2台移动式充电机。
(2)提供5套远控操作台(含座椅),品牌及样式需由招标方认可。
2.2.1.4 每台无人集卡配置1套火灾报警及灭火装置。
2.2.1.5 每台无人集卡配置视频监控及存储系统,存储时间不少于7天。
2.2.1.6 提供无人集卡(带集装箱)1:36微缩模型20套。
2.2.1.7 提供岸桥和轨道桥定位板、反光柱等设施需求和安装图纸。
2.2.1.8 投标方所提供的项目中所有硬件和软件必须有厂家授权,授权期限不低于设备实际使用寿命。
2.2.1.9 使用和维修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设计审查、招标方在制造期的监造。
2.2.1.10 竣工图纸和资料以及检验文件(包括操作使用手册,维修、保养、修理手册,数据图表)等。
2.2.1.11 投标方对本项目终生负责,在寿命期限内,因设计缺陷发生的问题,投标方须进行免费维修,并提供零部件。
2.2.1.12 双方最终验收前现场施工、安装、调试所需的水、电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2.1.13 为保证码头商业运营所需的无人集卡司机、安全员的管理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2.1.14 交钥匙所需的其他费用等。
2.2.1.15 其它
以上为一般的供货范围,详细的供货范围见本规格书的有关章节。本技术规格书中未提及或未特别提及,但涉及效率、性能、安全性、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的部分所必需的设计、材料、工具、配件、系统硬件/软件和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与之相关工作均应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所有这些均被认为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提及或未特别提及,但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所必须要求的新建和改造内容均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内。
本项目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备、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政策明令淘汰或禁用的一切设备、材料和产品。
2.3交货期:19个月。
工期节点要求:
(1)无人集卡:2020年10月10日前2台无人集卡到场;2020年11月20日前合同设备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2020年12月28日前无人集卡具备单机智能运行。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及系统调试并具备码头商业运行作业条件,满足系统集成工作达到码头第一阶段系统集成指标;2021年12月15日前实现全部无人集卡在码头商业运行作业,满足系统集成工作达到码头第二阶段系统集成指标。
(2)无人集卡管理系统:2020年5月15日前提供各子系统模拟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系统开发,具备实验室测试条件;2020年12月28日前具备25台车上线运行条件。2021年6月25日前具备76台车上线运行条件。
(3)辅助系统及辅助设备:2020年10月10日前1台移动式充电机到场;2020年11月20日前合同全部充电桩、远控操作台到货并完成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和服务,具有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销售机械设备。投标人选定的线控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厂家需具备国家公路车辆制造资质。
3.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3投标人业绩:提供有关无人驾驶软硬件销售业绩合同或无人驾驶相关销售合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3.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登记。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联系,疫情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不少于二十日,地点为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开标场所,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燕赵大厦1-1701-A-97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104室 |
邮政编码:300461 |
邮政编码:300452 |
联系人:陈培 柴浩 |
联系人:韩飚 刘云杰 |
电话:022-25700614 |
电话:022-25706699 |
传真:022-25700614 |
传真:022-25708827 |
电子邮箱:22374040@qq.com |
电子邮箱:blueshan2008@126.com |
开户行:/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
银行账号: / |
银行账号: 0302090409300016692 |
日期: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