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9.9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jsx(gk)2022-17
预算金额199.99万元
招标公司伽师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卫鑫
招标代理机构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雪0998-5713206
中标公司伽师县众合商贸有限公司12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KSJSX(GK)2022-17
二、项目名称: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12平米棉帐篷 | 详见招标文件 | 813 | 顶 | 1599 | 报价:1299987(元) | 伽师县众合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伽师县胜利北路 | 91653129MA776QF80M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12平米棉帐篷 | 12平米棉帐篷 | 北京亚图卓凡 | 813 | 1599 | 北京亚图卓凡YTZF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文玲,米热尼沙麦麦提,蔡桂梅,张洪美,买尔吾甫江·麦麦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伽师县花园路3号
联系方式:0998-673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8-571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
电 话:0998-5713206
附件信息:
17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7.19.docx17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7.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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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doc 评标报告.doc
(第一册)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
第1章投标人须知1目录发出日期: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伽师县应急管理局项目编号:KSJSX(GK)2022-17
二招标文件24.适用法律23.投标费用22.资金来源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一总则1
9.投标文件构成4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3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5.招标文件构成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6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3.投标有效期612.投标保证金511.投标报价4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4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818.开标7五开标及评标7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716.投标截止7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
25.保密原则1024.废标1023.比较与评价1022.投标无效921.投标偏离9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8
30.签订合同11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128.采购任务取消11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1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1六确定中标11
36.质疑与接收1235.人员回避1234.廉洁自律规定12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232.中标服务费1231.履约保证金11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1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51开标一览表14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3
1投标书19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9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97信用情况查询186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18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8
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246商务条款偏离表235技术规格偏离表224货物说明一览表213投标分项报价表20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9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44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3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2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第3章投标邀请.278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商务文件25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1.3.4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
投标邀请第二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供参考,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可自行调整但应包括格式内的所有内容。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其他部分等内容,合并一本装订成册,密封递交。未按规定装订的,投标无效。9.投标文件构成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报价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投标保证金11.6投标文件中应写明投标产品的产地、数量/面积、养护服务期、供货期,未明确写明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5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3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正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标段。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打印:15.1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数据分开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及投标文件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或“开标一览表”或“电子数据”字样。标书制作可双面打印。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投标截止15.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密封递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五开标及评标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未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的不予唱标。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9.2.1对供应商的重大违法记录将在开标现场资格审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1.投标偏离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比较与评价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废标(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
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2.中标服务费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人员回避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二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37.其它未尽事宜,须首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等的有关规定执行。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质疑函模板)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1开标一览表具体内容按照第五章、综合评分表中的规定提供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作为评标依据)具体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包含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货物且数量一致,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及提供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供货时间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进口产品 |
金额合计:小写(元):大写(元): |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3、“开标一览表”以标段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单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附件。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说明: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编号名称)公开招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日期: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4、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提供复印件;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章。说明: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1、投标书商务及技术文件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1投标书6、投标文件还应包括第五章、综合评分表的所有技术文件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
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0)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在中标公示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依法进行相应处罚。(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日期-------------------------------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标段: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投标规格 | 数量 | 单位 | 生产厂家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货物说明一览表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不允许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据实填写并详细对比阐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项目编号***、第**标段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第**标段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伽师县****项目评标委员会:8对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年月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特此承诺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招标公告【县级】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第三章投标邀请第二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预算金额:项目名称: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SJSX(GK)2022-17项目基本情况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需求,以签订合同为准。5.采购需求:12平米棉帐篷(详细设备、数量、具体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999980元、最高限价:1999980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地点: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10日1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地点: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局)四楼财政局开标会议室时间:2022年8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线上获取,自行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名称:伽师县应急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伽师县行政审批局四楼(伽师县花园路3号)名称: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9399485210联系人:卫鑫地址: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伽师县花园路3号)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监督投诉电话:13779887918联系人:刘建伟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伽师县政府采购办联系方式:0998-5713206项目联系人:陈雪、张春雨
一、投标企业资格要求:按照须知表内要求。项目编号:KSJSX(GK)2022-17项目名称: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伽师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卫鑫 联系电话:19399485210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伽师县行政审批局四楼(伽师县花园路3号)联系人:陈雪、张春雨 电 话:0998-5713206 |
1.3.1 | 合格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提供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个人明细表);5.近三个月所属期限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7.提供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款收据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供应商的重大违法记录将在开标现场资格审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注:开标时投标人本人须手持以上资格证明以备资质审验(须一次性提供齐全,恕不接受后续提供的任何资质证明),如现场资格审验时无法提供的,按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
1.3.2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1.3.3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1.4.1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1.4.2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2.1 | 采购预算:1999980元、 最高限价:199998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12.1 |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 支票 转账 保函投标保证金数额: 3.9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伽师县应急管理局银行账号:30522101040009362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伽师县支行 |
13.1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14.1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数据:1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数据,分开单独密封提交。未单独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
18.1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局)四楼财政局开标会议室 |
20.1 | 核心产品:无 |
23.2 | 本项目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27 |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 |
3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公对公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32 |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
33.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 |
33.2 |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无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无 |
34.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998-6722230 |
36.3 | 接收部门:伽师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3779887918通讯地址:伽师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
备注:中标人自中标公示期满后(公示期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同时按照合同总价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五、供货时间: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四、付款方式:全部货到清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100%的货款,一次性付款。三、交货地点:送至伽师县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二、投标产品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1 | 12㎡棉帐篷 | 1.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MZ/T011.4—2010》执行。2.样式及主要尺寸救灾专用12m2棉帐篷为长方形双坡面直墙建筑样式。一端山墙开门,门上正中有风斗,另一端山墙对应位置有烟囱口,两侧墙各开两个窗户,整体帐篷通过拉绳连接三角桩固定。能在自重和10级风力下安全使用;2.1.结构及主要部件尺寸2.1.1.救灾专用12m2棉帐篷由篷体、棉内胆、框架及配件(含三角桩、拉绳)四部分组成。2.1.2.帐篷由绗缝棉篷顶、绗缝棉侧墙、绗缝棉山墙为整体结构;考虑到帐篷在新疆地区使用,因环境条件特殊,在原有的基础上框架采用30mm×60mm×1.2mm镀锌钢管与38mm×1.2mm镀锌钢管制作,使帐篷更具抗风、抗积雪性能。2.2.材料规格篷体外观要求篷体面料、地铺布面料、包装袋材料颜色为天蓝色,色相及织物组织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标样。篷体、包装袋各部位色差不低于GB/T250规定的3级。篷体上白色的印字应端正、清晰、色度饱满、牢固,不得露底色,不得脏污。做防雨性能试验时,不得有褪色、掉色和流淌油墨现象。篷体应平展、整洁,表面污迹面积不得大于100mm2,限五处,污迹面积小于50mm2的不计,但不得密集。缝制部位返工修复残留针眼长度不得超过100mm,非缝制部位不得有残留针眼。保温材料的颜色为本白,颜色及外观应符合合同规定的实物标样。保温材料应厚薄均匀,不得有污渍、破洞等疵点。篷体与框架组装、松紧适宜,不得过松、过紧。辅料所有绳头、捆扎带带头应热熔或粘胶处理,不得脱纱、散头。拉绳外观规整、圆滑,不得有严重的扭股、断股、粗细不匀、脏污、油污等缺陷。线带宽窄一致,薄厚均匀,表面整洁,不得有明显断经、乱经、稀弄、跳花、污斑等缺陷。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标志帐篷顶坡两面居中均匀排列在距篷顶左、右边450mm~500mm内印刷“应急救灾”字样,笔划粗细为50mm,字体尺寸高450mm。面向门时,门左、右两侧居中,分别印“救”、“灾”字样,字底距地面800mm,字体尺寸高500mm,笔划粗细50mm。两侧墙距地面250mm~300mm、在右窗下居中位置长700mm、高400mm的范围内,居中均匀排列印刷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生产年月、承制单位名称、监制单位名称。其中,英文分两行,居中对齐。当承制单位名称较长时,允许排成两行,字体尺寸高50mm。字体规定,生产年月为宋体字,其余内容为黑体字。示例见图1。救灾专用 12m2棉帐篷生产批号承制单位名称 监制单位名称救灾专用 12m2棉帐篷生产批号承制单位名称 监制单位名称图1产品标志样3.1.1.5印刷用油墨为织物油墨。印刷字迹清晰、工整、布局合理。3.1.1.6包装标志3.1.2.7包装,内包装袋的一个侧面根据包形大小印刷内包装标志,印刷内容为:救灾专用12m2棉帐篷、1顶、质量、体积(长×宽×高)、生产日期、“共1包”、承制单位承制及监制单位监制。其救灾专用12m2棉帐篷(骨架)及承制单位承制、监制单位监制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印刷布局合理,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工整。示例见图2。 图2包装标志式样3.1.2.8外包装编织布的两个侧面的居中位置印刷标志,印刷标志内容见图4。外包装袋两个端面,印刷仓储码垛标志,印刷内容见图3。救灾专用12m2棉帐篷(篷体)数量:1顶 质量:××kg体积:××m×××mm×××mm生产日期:××××年×月编号:3-1生产批号承制单位名称 监制单位名称救灾专用12m2棉帐篷(篷体)数量:1顶 质量:××kg体积:××m×××mm×××mm生产日期:××××年×月编号:3-1生产批号承制单位名称 监制单位名称包装3.2.1帐篷内包装袋用天蓝色防水布缝制,两端面内衬防碰撞缓冲材料。杆件与篷体单独包装。3.2.2一体化包装袋内需放入产品的检验单、产品包装单和帐篷使用说明书各一份。检验单样式见图4,其“检验单”、“产品名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承制单位名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规格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帐篷使用说明书需注明帐篷组装、拆卸方法等内容。图4检验单样式3.3运输与贮存3.3.1包装件在运输、贮存中严禁露天堆放,不得日晒雨淋。搬运、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摔。贮存包装件的仓库应通风干燥,相对湿度不得超过80%。 | 顶 | 813 |
1.总则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不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2、供货期间不得造成产品有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按同标准、同质量及时补充或更换。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不得向采购人提供劣质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履约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六、其他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宣布评标纪律;(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信息,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2、评标方法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九)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八)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3.2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序号 | 投 标 单 位 | 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提供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个人明细表) | 近三个月所属期限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提供采购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 | 是否通过审查 |
1 |
说明: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3符合性检查。注:按评审标准对上述内容评审,满足要求的在对应的框内打“√”,不满足要求的在对应的框内打“×”。对可以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在该投标人所对应的“是否通过评审“栏中打“√”。一项未提供,则不通过。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是否合格 | |
1 |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 | |
2 | 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 |
3 |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4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5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6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7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9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审结论为不通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招标文件条款 | 本项目要求 | |||
中小企业投标要求(1.3.6) | 本项目不适用 | |||
联合体投标规定(1.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关联性(1.5)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7)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1) |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 |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投标保证金(12.1)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 |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14.2、14.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14.3) |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 |||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2)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20.6) | 本项目不适用 | |||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结论 |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3.3.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1、报价得分(占总分值的45%)详细评分表:3.4.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货物的质量和适用性;配套产品的安全性、先进性;投标方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有关服务费用;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安全和环保等)。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评分因素 | 内 容 |
价格因素(45分) |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核准每个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
技术因素(45分) | 对招标文件标的清单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满分15分):所有投标产品均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得15分,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因素(45分) | 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0分):(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技术说明情况(含货物参数叙述)等符合规定和实际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可行得4-6分,一般得1-3分,差得0分;(满分6分)(2)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货物质量、各个阶段进度、紧急保障措施及善后处理方案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0-6分(满分6分)(3)供货期安排须详细阐述从货物发货时间、货物交接等各个阶段时间安排。不可预见突发处理时间,完工验收时间等进行合理计划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供货期安排方案合理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0-8(满分8分)。 |
技术因素(45分) | 3、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满分10分):1、在喀什地区有固定、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及提供对后期的服务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场地相应的证明资料(场地图片、合作合同等类似材料),喀什地区内有售后服务点的得3分、疆内有售后服务点的得2分、疆外有售后服务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2、投标人的故障响应时间:在接到用户通知后8-10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的,得2分;11-24个小时赶到现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3、投标人的故障处理、日常维修检测方案(满分3分)(优:2-3分,良:1分,差:0分)4、质量保障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分,差:0分) |
商务因素(10分) | 1、项目管理机构(满分4分)供应商提供2名专业服务人员名单、简历、社保及售后服务电话的得4分,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商务因素(10分) | 2、类似项目经验(满分3分):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经验(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一套得1分)复印件齐全的,每提供一份完整资料的得1.5分(满分3分)。 |
商务因素(10分) | 3、投标文件规范(满分3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双面打印制作, 0-3分。 |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本项目参数要求、评审内容如有指向性,仅作为招标参考,投标产品不应低于招标要求,如有不符合要求,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完毕,评标委员会根据汇总各投标企业的综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委员会。如果两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投标价格低者排在前。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6.1.定标原则: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供应商。6、定标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网上公告。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废标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实质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定标程序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货物类)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1.2.1货物称:;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
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量:。1.2.2货物量:;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5.2交付点:;1.5.1交付限:;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3交付式:。
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10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货物的风险负担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质量保证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4税费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不可抗力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通知和送达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检验和验收
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计量单位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合同份数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履约保证金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第二候选供应商:新疆尚德亿科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99987元第一候选供应商:伽师县众合商贸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响应度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推荐如下:评标报告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储备物资公开招标本评标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投标报价:1430880元第三候选供应商:喀什金龙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232508元
采购单位代表签字:监督单位代表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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