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城市隧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专项检测
金额
62.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城市隧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专项检测
发布日期:2024-11-13
发布日期:2024-11-13
合同名称 | 济南城市隧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专项检测 | 发包人 | 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
承包人 |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240 |
合同价款 | 626000元 | 合同规模 | 7235.65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石房峪山隧道、老虎洞山隧道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2-1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违约责任 | 7.1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及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乙方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检测费用。 7.2乙方出具虚假试验报告或出具的试验报告经第三方检测有结论错误,甲方有权予以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7.3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服务或故意制造不合格成果报告,发现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视情况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罚款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7.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检测结果偏差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且甲方同意再行委托其他检测机构复检的,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一致,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不一致,复检费及由此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履行完合同各项条款时自动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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