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安防系统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 价 邀 请 函
询价编号:CR1101-TJXM-XJ-2024-007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说明:
1、以上价格为固定价格,单价包含设备材料费、软件开发费、技术服务费、调试费、对上接口费、税金、运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联络会及要求的技术要求开发软件提供设备。
3、乙方供应产品为竞业达品牌,售后方为竞业达。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书、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技术要求和用户需求书
(3)技术应答文件
4.货物验收方式
(1)按照技术要求中的设备功能配置、软件开发项目成果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9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9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2)本合同扣除10%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质保,并在质保期满截止日无息一次性支付完,但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4)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杨吉缸 联系电话:13678947668 邮 箱:240388320@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4月26日
询价编号:CR1101-TJXM-XJ-2024-007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安防集成平台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 | 套 | 1 | |
2 | 与视频监视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视频监视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3 | 与门禁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门禁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4 | 与安检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安检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5 | 与周界防范报警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周界防范报警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6 | 与入侵报警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入侵报警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7 | 与电子巡查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电子巡查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8 | 与时钟系统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时钟系统接口软件 | 套 | 1 | |
9 | 与智慧运维接口软件 | 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线路级)V1.0,与智慧运维接口软件 | 套 | 1 |
说明:
1、以上价格为固定价格,单价包含设备材料费、软件开发费、技术服务费、调试费、对上接口费、税金、运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联络会及要求的技术要求开发软件提供设备。
3、乙方供应产品为竞业达品牌,售后方为竞业达。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书、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技术要求和用户需求书
(3)技术应答文件
4.货物验收方式
(1)按照技术要求中的设备功能配置、软件开发项目成果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9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9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2)本合同扣除10%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质保,并在质保期满截止日无息一次性支付完,但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4)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杨吉缸 联系电话:13678947668 邮 箱:240388320@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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