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业用地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工WK(2023)013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要求,以拍卖方式出让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失信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没收竞买保证金,并纳入土地市场黑名单,限制其1年内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申请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整止,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7时整。
本次竞买活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
五、本次公告地块采取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即竞买人须通过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拍卖系统)在互联网上参与竞买,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在武汉市民之家四楼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上拍卖系统《数字证书申购指南》。
(二)申请人须于2023年9月28日起登录网上拍卖系统(http://cr.whtdsc.com:81)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网上拍卖系统的操作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获得竞买权限。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首宗地网上拍卖揭牌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六、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武汉土地市场网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电子文本。
八、本次公告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拍卖文件和最终审批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所示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新城春笋C615
联系电话:027-84751682(网上报名及竞价操作咨询)
027-65770471(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查询网址:www.whtdsc.com
www.landchina.com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9月28日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原土地使用人 | 估价报告 备案号 | “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3 | X | ||||||||||
工WK(2023)011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8C26-1地块 | 127890.9 | 工业用地(M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13237 | 13237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45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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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WK(2023)012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8C26-2地块 | 148912.64 | 工业用地(M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15413 | 15413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46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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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WK(2023)013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8C26-3地块 | 92531.21 | 工业用地(M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9577 | 9577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47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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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WK(2023)01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8C26-4地块 | 34617.91 | 工业用地(M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3583 | 3583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48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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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WK(2023)015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8C26-5地块 | 50382.61 | 工业用地(M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5215 | 5215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55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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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WK(2023)016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30C6地块 | 32633.86 | 工业用地(M0)(试验机制造)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3378 | 3378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49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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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WK(2023)017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32C2地块 | 34213.32 | 工业用地(M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小于2.0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50年 | 网上拍卖 | 3542 | 3542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4210923BA0152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 能耗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达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2723-2013)和相关行业限额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外排污染物需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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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挂牌文件和最终审批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所示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