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灌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线路接入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服[2022]29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恒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线路接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文体广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灌云政务服务中心、灌云高铁站、灌云伊山名府、灌云汽车客运站、人民广场(灌云云海花园)、灌云新世界大酒店、绿城雅苑(灌云九龙港水街)、人民医院、金源购物中心停车场、明珠大厦停车场、云山阳光花园、灌云政务服务中心(C座)、恒驰大厦、灌云影剧院停车场(财茂花园)、河东停车场、灌云水街商业街、灌云县温州商贸城、灌云大伊山风景区停车场、灌云县影剧院,共计21个站点,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30日内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2.5 标段划分:1个;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2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8推荐品牌:
招标人实行主材准入制度,主要设备、材料按以下方式执行: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品牌;②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范围内进行选择,采用承诺的方式,承诺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内进行选择(格式详见《投标人品牌承诺书》);③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为同一档次或优于招标文件所推荐的品牌产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或未提供投标人品牌承诺书的,视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④在施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品牌进行更换,且更换的品牌应为招标同一档次或优于招标文件所推荐的品牌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7月 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3年7月 5 日至2023年7月 1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7月2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6、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或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恒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8231198 电 话:0518-8116200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7.0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服[2022]29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恒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线路接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文体广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灌云政务服务中心、灌云高铁站、灌云伊山名府、灌云汽车客运站、人民广场(灌云云海花园)、灌云新世界大酒店、绿城雅苑(灌云九龙港水街)、人民医院、金源购物中心停车场、明珠大厦停车场、云山阳光花园、灌云政务服务中心(C座)、恒驰大厦、灌云影剧院停车场(财茂花园)、河东停车场、灌云水街商业街、灌云县温州商贸城、灌云大伊山风景区停车场、灌云县影剧院,共计21个站点,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30日内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2.5 标段划分:1个;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2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8推荐品牌: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 |
1 | 电线电缆 | 上上、上海起帆、远东 |
2 | 电缆附件及中间接头 | 长缆、长园、特变电工 |
3 | MPP及CPVC管材 | 联塑、日丰、中财 |
招标人实行主材准入制度,主要设备、材料按以下方式执行: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品牌;②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范围内进行选择,采用承诺的方式,承诺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内进行选择(格式详见《投标人品牌承诺书》);③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为同一档次或优于招标文件所推荐的品牌产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或未提供投标人品牌承诺书的,视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④在施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品牌进行更换,且更换的品牌应为招标同一档次或优于招标文件所推荐的品牌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7月 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 报价 (40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技术响应 (30分) | 施工方案(0-6分)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以及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
供货方案(0-6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供货程序、保障供货质量的措施等。 | |||
技术满足评审基准分12分。 项目需要技术参数标注的指标为重要指标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最低得0分。 标注▲的指标请按照附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响应情况并按要求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与要求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
体系认证(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6分, 少一项扣2分,没有得 0 分。 | |||
商务响应(5 分) | 交付使用期 (0-5分):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 1-2 天,得 2 分;提前 3-4 天,得 3 分;提前 5 天或以上得 5 分。 | ||
售后服务(10分) | 1、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质保期二年后,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得4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连云港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得 2分,需要提供售后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外市企业和连云港市相关企业有合作协议的视同连云港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连云港市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等)。 3、售后服务方案(4分) 投标人书面承诺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接到招标人通知起2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得4分,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得2分,低于24小时内完成修复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安装方案( 0-5分): 安装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2、调试方案( 0-5分): 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 ||
业绩 (5分) |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完成过单个合同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3年7月 5 日至2023年7月 1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7月2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6、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或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恒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8231198 电 话:0518-8116200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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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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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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