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ZN2020-174(招标文件编号:ZHZN2020-174)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香洲汇利河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香洲创业路18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A包组
费率(%):17.50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弘顺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拱北昌平路265号B栋首层西侧、C栋首层B单元
包组或产品名称:B包组
费率(%):18.00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浩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上栅牌坊北巷42号E
包组或产品名称:C包组
费率(%):25.00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润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南港中路28号工业区2栋1层商铺
包组或产品名称:D包组
费率(%):17.50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永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207号皇妹纸业制品有限公司新一号楼二楼B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E包组
费率(%):17.50
供应商名称:金湾区新海汽车维修厂
供应商地址: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53号3号厂房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F包组
费率(%):17.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珠海市香洲汇利河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预算在两年服务期内使用完毕,则终止合同履行。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珠海市弘顺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预算在两年服务期内使用完毕,则终止合同履行。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珠海市浩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预算在两年服务期内使用完毕,则终止合同履行。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珠海市润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预算在两年服务期内使用完毕,则终止合同履行。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珠海市永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预算在两年服务期内使用完毕,则终止合同履行。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6 | 金湾区新海汽车维修厂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2022年度公务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预算在两年服务期内使用完毕,则终止合同履行。 | 根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云辉、黄诗、陈醉月、张凤杰、陈康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原则:A包组香洲区、B包组香洲区拱北片区、C包组高新区、E包组斗门区中标定点维修厂各收取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D包组高栏港经济区、F包组金湾区中标定点维修厂各收取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原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联系方式:陈康华 0756-864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
联系方式:刘碧仪 0756-289776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碧仪
电 话: 0756-2897791转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