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保洁服务 不少于1人 1. 保洁时间要求: (1)保洁时间:每天清扫、拖洗服务必须在当天8:30时和13:30时前完毕; (2)每天早晨8:30时前倾倒垃圾,对每层垃圾收集并运送至垃圾转运站。 2.地面、墙面: (1)地面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痰迹、无垃圾、无水迹; (2)每日地面清扫两次,拖洗两次; (3)墙面、天棚、墙根干净,无痰迹、无污迹、无灰尘、无灰网,每半月除尘一次。 3.公共设施: (1)大厅内公共设施(开关、消防栓、配电箱等)无灰尘污渍; (2)所辖门窗玻璃无手印污渍,光亮透明,每月定期擦拭大门、门厅高处玻璃、走廊玻璃、卫生间玻璃等一次; (3)暖气及暖气罩无灰尘; 每天清理、清洗卫生箱及垃圾桶,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无异味,及时清理烟头; (4)楼梯间扶手保持光亮、清洁无灰尘; (5)每周定期对楼内公共部位进行消毒,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发生。如遇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执行; 4.卫生间: (1)卫生间地面、墙面、洗手池(盆)、便池、垃圾箱打扫及时,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积便、无异味、无污渍、无锈迹; (2)每周定期对卫生间进行消毒,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发生。禁止用强酸等腐蚀性较大的药剂进行消毒和除碱。如遇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执行; 5.垃圾收集: (1)楼宇内公共部位(大厅、楼梯、走廊、门窗、设施设备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和倾倒。 (2)垃圾日产日清,当天不残留任何垃圾。当垃圾无法堆积时,应及时清理; (3)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各类杂物。 (二)门卫服务 不少于1人 1.门卫负责接待,需24小时在岗,两班轮流值班; 2.负责收发、接待,夜间负责院内及楼内巡查安保; 3.负责院外车辆摆放监督,进出后院车辆及人员登记,夜间院内安全巡查,需24小时在岗。 4.负责院外卫生日常清扫工作和冬季院外门前清雪工作。 (三)勤杂工 不少于4人 1、负责后勤各类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工作认真、勤快,执行力强; (四)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合作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