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2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028-871111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电子印章)
2024年0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汶马公司”),项目业主: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版)中G6北京至拉萨的联络线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14条联络线中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川甘青三省藏区,项目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路线起于若尔盖县红星镇折勿村(川甘界郎木寺镇北侧约1km处),接甘肃省规划赛尔龙至郎木寺高速公路,向南基本沿现有国道213线走廊布线,经红星镇、阿西镇、打更沟、若尔盖县城东,过姜冬村、若隆嘎、年朵坝、热玛宗、两河口,止于松潘县川主寺镇以北的黄胜关村附近,接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本项目全长约179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0m/25.5m,预算总投资约252亿元,建设期4年。
2.2服务地点:郎川高速公路沿线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3.1本次招标范围: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3.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2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进行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告相关评审、报批服务等。
2.4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LCHP。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0个日历天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提交3份纸质成果文件。
2.5中标后,中标人与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3.1.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4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1人,同时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相应证书和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凭证。
(2)技术人员:2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相应证书和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凭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获取方式为:自 2024 年 08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年 08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7、发布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cwmgs.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8.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8.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费站四川汶马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7111163、028-60193629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填写,与正文无抵触且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费站四川汶马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8-87111163
联系人:唐先生

1.1.3

招标咨询机构

/

1.1.4

项目名称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

1.1.7

投资估算

/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建设费,出资比例为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同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同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1.3.4

安全目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资质最低要求:见附录1
(2)业绩最低要求:见附件2
(3)信誉最低要求:见附录3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4
注: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关联情形

1.第(3)目补充: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第(4)目补充:
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信誉最低要求”;
(2)其它不良状况或不良信誉记录:无 。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

1.10.1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招标人不组织。

1.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遗、答疑书(如果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形式:以匿名方式在“蜀道集采平台”中点击“提问”按钮进行提出。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平台上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无需确认。投标人应实时关注补遗书发布网站,并及时下载澄清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同本须知前附表第2.2.2款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同本须知前附表第2.2.3款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单位元,保留到元,形如“935678元”)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现场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交通差旅费、税费、评审会务费、评审专家费等可以预计、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注:公布的最高限价作为投标人报价的控制上限。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起计算90日

3.3.2

撤标应承担的责任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未按投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2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且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需提供1份纸质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司鲜章(邮寄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汶马高速都江堰西收费站汶马公司新办公楼1-5,唐先生收,028-87111163),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且对其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结果产生影响的行为;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3)投标人有行贿行为;
(4)投标人有其他行为;
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具体情形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þ 有,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本章第1.4.1款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1

投标人基本
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时间要求: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本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4

投标人的信誉
情况表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本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信誉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5

拟委任的主人要员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本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9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本项最后补充: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视为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投标;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还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þ不允许

3.7.1

投标文件

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要求

1.由投标人使用“蜀道集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 //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第1目内容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
3.签字盖章需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蜀道集采平台”对应标段。
(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解密成功的为准。

3.7.5

上传、装订的其他要求

(1)递交至“蜀道集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否则,“蜀道集采平台”将无法识别、无法上传。
(2)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详见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

远程电子开标方式:
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蜀道集采平台”将拒绝接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递交至“蜀道集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标段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该标段将不予开标,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还”给投标人。

4.3.1

投标文件的撤回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已解密成功,投标人要求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远程电子化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监督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蜀道集采平台”的投标人数量;
(4)投标人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或在所有投标人提前完成解密后,招标人使用其单位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出现本章正文第5.3.3项所列情况以及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3.1项(2)目进行补救。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3.1项(3)目进行补救。采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的,应对未解密成功的情况记录在案。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7)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8)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
(9)招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后15分钟内在开标系统弹出的窗口中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10)开标结束。

5.3.1

开标补救措施

(1)出现本章正文第 5.3.2 项所列原因的补救措施: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止“蜀道集采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异常记录单后,按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情形处理,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2)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招标人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和证明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现场无法解密的补救措施: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3)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补救措施:无,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与招标人作出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1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þ否
(1)招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电子形式: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或纸质形式。

7.6

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采购人需重新采购: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限价;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重新招标的情形。

7.7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7.7.1

履约保证金
 

7.8.1

签订合同

(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
(2)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都江堰西收费站汶马公司
电    话:028-87113130
邮政编码:611800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þ是
□否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的通讯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从招标人指定网站查阅和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不能下载的应及时与招标代理或技术服务联系,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下载补遗书后,不再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登记投标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招标人不承担由于与投标人联系中断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责任。

10.2

投标文件中权利和义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3

放弃中标的处理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将上报相关部门;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不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

招标咨询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基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的87%收取。
招标咨询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支付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将招标咨询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咨询单位。
账户名:四川交投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账  号:5105018754360000174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LCHP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LCHP

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LCHP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LCHP

技术负责人

1人

同时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相应证书和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凭证。

技术人员

2人

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相应证书和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凭证。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和安全目标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组织
1.11分包
1.1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时收悉修改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澄清发布媒介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5)服务方案;
(6)其他资料(若有)。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计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相关费用。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若有)。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2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价的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部门。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蜀道集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黑白或彩色)”。
(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上传、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解密或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蜀道集采平台”将拒绝接收。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含3个),该标段将不予开标,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还”给投标人。
4.2.4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蜀道集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蜀道集采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7.3项、第3.7.4项、第3.7.5项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放弃投标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开标补救措施
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因“蜀道集采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情形,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蜀道集采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开标异议
5.4.1投标人于现场参加开标,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提出异议与招标人作出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
投标人最迟应在招标人形成开标记录表后15分钟内提出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蜀道集采平台”上开展评审工作。
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蜀道集采平台”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提交的评标报告形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
(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8.4签订合同事项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必要时可做修改)和要求签订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所列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文件的份数根据需要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始终对双方具有约束。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详见“蜀道集采平台”中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 问题澄清
 
 
 
 
详见“蜀道集采平台”中问题澄清
附件三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服务期限:      。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的   30  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办法(正文)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与本章正文内容不相抵触。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若同一标段多名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报价低的优先;
②报价一样的,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③报价与业绩均一样的,则以企业注册资本高的优先
④出现上述以外的情况,则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3、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上述1~3项的规定推荐各标段中标候选人。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1)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质量等重要内容,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函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采用现金形式担保,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款适用于如果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情形)

(1)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上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应加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
(4)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且身份证扫描件应清晰、有效。

5. 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款适用于如果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形)

(1)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且身份证扫描件应清晰、有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

(1)投标人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基本要求。
(2)投标人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附件要求提供了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1)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1)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6.投标人还应符合下述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本项资格评审标准第4目信誉要求已评审的,此处不再评审,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承诺函)

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应符合的其他规定

(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也不得有调价函。
(4)投标函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7)权利义务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服务方案:35分
主要人员:25分
评标价:10分
其他因素: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函中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评标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报价;
②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投标函中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确定:
①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报价;
②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和确定:
评价基准价按二次平均法计算和确定,即:第一次平均: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S(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N×10家时,去掉其中的N个最高报价和N个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S,N为自然数)。
第二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S的投标报价(不含已去掉的最低报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后即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基准价=二次平均法计算后的评标价平均值。
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935678.00。

2.2.3

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2.34%。
评审因素细项与评分值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服务方案评分
标准
A

35分

服务方案

25分
 

质量服务保障措施方案

10分

根据项目特点对工期管理、应急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8~10(含)分;良得6~8(含)分;一般得4~6(含)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2.2.4(2)

主要人员B

25分

技术负责人

1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0分;
(2)技术负责人每担任一个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技术人员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4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后,每有1名技术人员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4(3)

评标价C

10分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2,E2=1。

2.2.4(4)

其他因素D

30分

业绩

3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0分;
(2)扣除满足资格审查业绩个数外,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20分。
注:以上项目含已完成及正在服务项目。

二、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评标结果
3.3.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若得分一样,则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①报价低的优先;
②报价一样的,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③报价与业绩均一样的,则以企业注册资本高的优先
④出现上述以外的情况,则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3.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位选聘项目
合同协议书
(格式仅供参考)
发包人: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鉴于甲方已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对        项目所做的投标,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委托项目概况: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二、合同内容
乙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2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及必要的后期服务。乙方还应承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及修改工作内容。
三、服务周期及成果交付
合同总费用:     元,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0个日历天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提交3份纸质成果文件。
四、费用、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费用(含税费及评审会务费等)包干使用。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报告编制费、交通差旅费、税费、评审会务费等可以预计、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2、合同经费支付方式。
(1)乙方取得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相关费用。
(2)甲方支付每笔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满足支付条件的证明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
3、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重新设计的专业再次审查时,不予计费。
五、双方权力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收集项目区环境影响评价基础资料,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相关资料。
(2)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工作经费。
(3)协助乙方在报告书审查过程中办理必须由甲方出据的相关文件。
(4)协助乙方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协助乙方组织方案报告会议审查。
(5)协助乙方做好方案报告报批的有关工作。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提交成果份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   份,通过审查后的报批稿  份(具体数量以满足报审及审查会需要为准)。
(3)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并负责汇报、技术答辩以及修改,支付报告书审查费用。
(4)负责审查会的会务组织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的有关工作。
(5)乙方因完成本合同任务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应独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7)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予以保密,合同任务完成后应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返还甲方。
(8)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9)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若存在遗漏或缺陷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需变更合同条款,应向甲方提交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未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不得变更合同条款,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的一方负责。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等条款严格执行,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无故解除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在重大问题上产生争执,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争议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八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四 份。
九、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单  位(盖章)                        乙  方  单  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甲方):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的单位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 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本合同作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    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乙  方  单  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五、服务方案
六、其他资料(若有)
一、投标函
(一)投标报价函
致: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第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愿意以       元(大写   元)的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相关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技术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称:         。
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的要求,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的要求,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的要求。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本标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我公司的投标有期为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起计算90日。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投标文件中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的规定。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我公司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如果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其授权无效。
2.如果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_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注:
1.如果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满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人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形式,投标人应在此附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转(汇)款凭证影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有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二)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工作内容

 

备注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合同或任务书或委托书复印件(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行政主管单位批复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三)拟委任技术负责人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技术职称

 

学    历

 

拟在本标段
工作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在岗情况

 

备注

 

注:
1.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以下三类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2)提供其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有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技术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或者加盖有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合同,合同中应能明确显示相关人员的任职或任命情况,如果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相关人员的任职或任命情况,则投标人还可以附本单位针对相关人员在上述项目业绩中的任职证明文件或任命书等证明材料);
(3)附相关人员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扫描件。
2.以上证明材料及本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四)拟委任的技术人员资历表
序号:

姓    名

 

年    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技术职称

 

学    历

 

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在岗情况

 

备注

 

注:
1.技术人员需提供以下二类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2)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若有);
(3)附相关人员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扫描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技术人员,并标明序号。
3以上证明材料及本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项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3.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行贿犯罪的情况。

 

 
注: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项及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及上表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
③在2019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在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在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若在中标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作为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     (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服务方案
一、服务方案(含总体组织布置与规划,人员设备投入等);
二、质量服务保障措施方案
 
六、其他资料(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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