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口腔科装修工程
金额
78.3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nglcg-2024-007
预算金额
78.31万元
招标公司
临武县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
陈主席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周玲1770840656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8
公告正文
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LCG-2024-00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31084万元,招标人为临武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基 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 gov.cn)、湖南省政府 采购网(www.ccgp- 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 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囝专门面向:囝中小企业 团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囗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要求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并持有相 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月 -2024年5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香花南路19号夏生实业有限公 司三楼202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单元4楼( 石榴湾家具超市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单元4楼( 石榴湾家具超市旁) 七、其他 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武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临武县中医医院 口腔科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GLCG-2024-007 3、采购项目预算:¥783108.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0%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囝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团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囗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囗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名称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数量 01临武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装修工程783108.4 783108.4 1项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型企业采购。 五、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止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 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 区香花南路19号夏生实业有限公司三楼2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 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资 料、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二份)。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 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单元4楼(石 榴湾家具超市旁)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 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入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 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 号)(加盖公章)。 4.3开标现场要查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 金或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 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 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0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 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武县中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中医医院 地 址:临武环城南路与福溪路交汇处西北面 联系人:陈主席 电 话:13975516916 电子邮件:27706961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香花南路19号夏生实业有限公司二楼202室 联系人: 周玲 电 话: 17708406565 电子邮件: 3862065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7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 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口大 型 口中型 口小型 口微型 囗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 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 勾选)。 公司机构代码: ;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 有效期: 地址 ; 注册资本: ; ; 经济行业: ;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 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o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 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 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 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o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 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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