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b2024gb047
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雅186552061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2024年度摄像机终端到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GB047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4年度摄像机终端到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GB047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拟选聘2家检测机构提供2024年度摄像机终端到货检测服务。本次比选采购的检测产品以及数量如下:
序号
检测产品类型
预估检测数量
(台)
备注
1
双目热成像云台摄像机
12
含3km、5km和10km摄像机等
2
可见光球型摄像机
12
含基础型、高级型和旗舰型等
3
激光补光摄像机
5
含L1、L2、L3球型摄像机
4
全景网络摄像机
3
含180°、270°和360°型摄像机
 
合计
32
/

注:以上预估数量为采购人预估的服务期内需要检测的数量,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检测需求为准。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2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具体如下:
序号
摄像机终端检测产品类型
预估检测数量
(台)
预估中选数量(台)
第一名(60%)
预估中选数量(台)
第二名(40%)
1
双目热成像云台摄像机
12
7
5
2
可见光球型摄像机
12
7
5
3
激光补光摄像机
5
3
2
4
全景网络摄像机
3
2
1
合计
32
19
13

注:预估中选数量根据中选份额6:4比例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620,000.00元(含税),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摄像机终端到货检测服务具体检测项目及标准如下:
(1)双目热成像云台摄像机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基线技术要求
分类建议
3km
5km
10km
1
视觉感知能力
热成像焦距
≥75mm
≥100mm
≥150mm
必检
2
可见光焦距
≥300mm
≥300mm
≥700mm
必检
3
最低照度
彩色:≤0.002lux;黑白:≤0.0002lux
必检
4
噪声等效温差
NETD≤40mK(@25°C,F=1.0)
必检
5
水平定位精度
≤0.5°
≤0.5°
≤0.35°
周期检
6
垂直定位精度
≤0.04°
≤0.04°
≤0.01°
周期检
7
火点探测距离
≥3km
≥5km
≥10km
周期检
8
巡航周期
≤15min
≤15min
≤20min
周期检
9
报警联动
前端设备以区域巡航方式检测火点,当前端探测到火点时,云台停止转动,可见光自动居中放大,放大倍率根据测试场景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周期检
10
火点区域屏蔽功能
现场随机配置屏蔽区域,摄像机处于巡航状态,屏蔽区域内火点未被检测出告警,非屏蔽区域火点可被检测并告警,则具有区域屏蔽功能。
周期检
11
场景适应性
防抖
在振动频率5Hz,3km、5km摄像机的振幅±0.2°10km摄像机振幅±0.1°加扰情况下,应能实现有效防抖,并明确给出防抖实现方式
周期检
12
透雾
应具备光学或电子透雾功能,在有雾环境下能通过设置提升图像的通透度
周期检
13
电源
工作电压应为直流-48V(适应-40V~-60V)
必检
14
功耗
最大功耗≤260W
周期检
15
浪涌(冲击)抗扰度
对于摄像机电源端口,应按GB/T
17626.5-2019试验等级4要求进行试验;对于信号端口,应按试验等级2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至少应满足b类要求。
必检
16
外壳防护等级
≥IP66
必检

(2)可见光球型摄像机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基线技术要求
分类建议
基础型
高级型
旗舰型
1
视觉感知能力
分辨率
≥200万
≥400万
≥400万
周期检
2
靶面尺寸
≥1/2.9
≥1/2.8
≥1/1.8
周期检
3
最大光圈
≤1.6
≤1.6
≤1.4
基础型、高级型为周期检,旗舰型为必检
4
最大焦距
≥100mm
≥190mm
≥300mm
必检
5
光学变倍
≥23倍
≥37倍
≥45倍
必检
6
最低照度
彩色:≤0.005lux;
黑白:≤0.001lux
彩色:≤0.005lux;
黑白:≤0.001lux
彩色:≤0.0005lux;
黑白:≤0.0001lux
必检
7
水平旋转范围
360°
周期检
8
垂直旋转范围
-15°~90°
-15°~90°
-20°~90°
周期检
9
预置位个数
≥256
周期检
10
巡航扫描
应具有连续巡航和预置位巡航功能,可设置路径数≥8,每条可添加32个及以上预置点
周期检
11
场景适应性
防抖
在振动频率5Hz,振幅±0.2°加扰情况下,应能实现有效防抖,并明确给出防抖实现方式
周期检
12
透雾
应具备光学或电子透雾功能,在有雾环境下能通过设置提升图像的通透度
周期检
13
电源
工作电压应为直流-48V(适应-40V~-60V)
必检
14
功耗
最大功耗≤60W
周期检
15
浪涌(冲击)抗扰度
摄像机电源端口按GB/T 17626.5-2019试验等级4要求进行试验,信号端口按试验等级2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至少应满足b类要求
必检
16
外壳防护等级
≥IP66
≥IP66
≥IP67
基础型、高级型为周期检,旗舰型为必检

 
(3)激光补光摄像机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基线技术要求
分类建议
L1
L2
L3
1
视觉感知能力
分辨率(有效像素)
≥200万
≥200万
≥400万
必检
2
靶面尺寸
≥1/2.8
≥1/2.8
≥1/1.8
必检
3
最大光圈
≤1.6
≤1.4
≤1.4
必检
4
最大焦距
≥100mm
≥190mm
≥300mm
必检
5
光学变倍
≥23倍
≥37倍
≥45倍
必检
6
最低照度
彩色:≤0.005lux;黑白:≤0.001lux
彩色:≤0.005lux;黑白:≤0.001lux
彩色:≤0.0005lux;黑白:≤0.0001lux
必检
7
水平旋转范围
360°
周期检
8
垂直旋转范围
-15°~90°
-15°~90°
-20°~90°
周期检
9
预置位个数
≥256
周期检
10
巡航扫描
应具有连续巡航和预置位巡航功能,可设置路径数≥8,每条可添加32个及以上预置点
周期检
11
补光距离
≥600m,B级
≥800m,B级
≥1500m,B级
必检
12
补光光斑范围
在可见光镜头变焦范围内,激光器采用自动变焦模式,补光光斑的几何中心应位于视频画面中央位置,水平方向光斑边缘不应超出视场左右范围,垂直方向光斑边缘不应小于视场上下范围。
周期检
13
补光波长
808-940nm,标称值±10%
周期检
14
补光功率(出光口)
≥3W
≥4W
≥8W
周期检
15
光束均匀性
短焦:≥60%;中焦:≥70%;长焦:≥90%
周期检
16
场景适应性
防抖
在振动频率5Hz,振幅±0.2°加扰情况下,应能实现有效防抖,并明确给出防抖实现方式
周期检
17
透雾
应具备光学或电子透雾功能,在有雾环境下能通过设置提升图像的通透度
周期检
18
电源
工作电压应为直流-48V(适应-40V~-60V)
必检
19
功耗
最大功耗≤60W
周期检
20
浪涌(冲击)抗扰度
摄像机电源端口按GB/T
17626.5-2019试验等级4要求进行试验,信号端口按试验等级2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至少应满足b类要求
必检
21
外壳防护等级
≥IP66
≥IP66
≥IP67
必检

(4)全景网络摄像机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基线技术要求
分类建议
180°
270°
360°
1
视觉感知能力
细节镜头
分辨率(有效像素)
≥400万
周期检
2
靶面尺寸
≥1/1.8
周期检
3
最大光圈
≤1.5
周期检
4
最大焦距
≥220mm
必检
5
光学变倍
≥40倍
必检
6
最低照度
彩色:≤0.001luxl;黑白:≤0.0001lux
周期检
7
水平旋转范围
360°
周期检
8
垂直旋转范围
-15°~90°
周期检
9
预置位个数
≥256
周期检
10
巡航扫描
应具有连续巡航和预置位巡航功能,可设置路径数≥8,每条可添加32个及以上预置点
周期检
11
全景镜头
分辨率(有效像素)
≥4096×1800
≥6144×1800
≥8192×1800
必检
12
水平视场角
≥180°
≥270°
360°
周期检
13
垂直视场角
≥80°
周期检
14
最大光圈
≤2.0
周期检
15
焦距
2.5mm~6mm
周期检
16
靶面尺寸
≥1/1.8
周期检
17
最低照度
彩色:≤0.001lux,黑白:≤0.0001lux
周期检
18
视场矫正
支持对多目拼接的图像进行现场校正,拼缝处不得出现明显错位,拼接后的图像在色调、亮度等方面不得出现明显跳跃
周期检
19
场景适应性
全景细节画面联动
当全景画面中有符合预定义的目标出现时,应能触发所设定的告警功能,并能触发细节监控画面联动跟踪该目标,直到该目标离开全景画面区域或目标图像不再满足跟踪所需要的像素数量要求。
周期检
20
防抖
细节镜头在振动频率5Hz,振幅±0.2°加扰情况下,应能实现有效防抖,并明确给出防抖实现方式
周期检
21
透雾
应具备光学或电子透雾功能,在有雾环境下能通过设置提升图像的通透度
周期检
22
电源
工作电压应为直流-48V(适应-40V~-60V)
必检
23
功耗
最大功耗≤150W
周期检
24
浪涌(冲击)抗扰度
摄像机电源端口按GB/T 17626.5-2019试验等级4要求进行试验,信号端口按试验等级2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至少应满足b类要求
必检
25
外壳防护等级
≥IP66
必检

注:采购人服务期内结合检测需求确定每批次需要检测的具体项目,其中必检项为采购期内常态化检测项,周期检为集采产品供货期内根据供货质量情况选定的检测项。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3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3.2.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资质要求:
参选人应具备通过认证的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的授权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以下所有:GB/T
28181-202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 1708-2020《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红外热成像设备》、GA/T
645-2014《安全防范监控变速球型摄像机》、GA/T 1352-2018《视频监控镜头》。
3.5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1年6月1日(含)至2024年5月31日(含)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备覆盖双目热成像摄像机、可见光摄像机、激光补光摄像机、全景摄像机4类检测产品的检测合同业绩并出具过相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同时满足以下:
(1)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应包括以下之一:GB/T 28181-202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 1708-2020《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红外热成像设备》、GA/T 645-2014《安全防范监控变速球型摄像机》、GA/T 1352-2018《视频监控镜头》。
(2)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为参选人。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入网或到货检测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不得与本项目需求中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7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转包或分包:本次比选不得转包或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 2024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潜在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潜在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应答文件的递交
5. 
6.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09时30分。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参选人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应答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参选文件递交”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2 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 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应答文件。
(4) 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线上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1)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3)潜在参选人需要进行平台注册、重置密码的,请注意平台审核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工作时间(9:00-18:00)3个小时内完成。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应答,参选人请至少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参选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及CA办理”-“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李雅、王有红、窦健                          
电    话:
  010-68708600                 
电    话:18655206172、1565292549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ya0215.zgtj@chinaccs.cn、wangyouhong.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 623259379900008757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zgtj@chinaccs.cn,douj.zgtj@chinaccs.cn)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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