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hcs2024-04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377-60698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HHCS2024-04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阳文物保护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月份依 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 立之日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过考古勘探发掘事故、造成文物破坏 的事件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文物考古技术服务公司比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HHCS2024-0403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需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阳市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家文物局《田 野考古操作规程》、《河南省文物钻探管理办法》、《南阳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正确处理文物勘探、考古发掘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坚持科学考古的原则,现拟通过竞争性磋 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提供文物考古技术服务,以达到各种体制单位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科 学高效完成考古工作,快速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支持南阳经济建设。 2、服务质量:合格,且达到采购人及相关规范要求的标准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月份依 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 立之日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过考古勘探发掘事故、造成文物破坏 的事件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3.方式: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文件费:500 元/份。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七、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文物保护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中路 1236 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377-608507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377-606988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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