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1
预算金额361.23万元
招标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牛其林152992639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丽1590999072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J-HRJC-YL-2022-11
二、项目名称: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 新建砂石路16条,总长16.773km(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 | 项 | 报价:3610000(元) | 察布查尔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布哈街 | 916540227108532514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 新建砂石路16条,总长16.773km(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 | 王志民 | 二级建造师:新26509100989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伊英,吐尔汗江·托霍加(采购人代表),苏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2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杜林拜街殷登路0A号
联系方式:1529926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
联系方式:1590999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 话:1590999072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docx(招标文件)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docx
131.5K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docx (招标文件)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docx
编号:XJ-HRJC-YL-2022-11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
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人:察布查尔县乡村振兴局(盖章)
联系人:牛其林 联系电话:152992639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马丽 赵丽萍 联系电话:15909990723 18119219902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3
投标单位须知附表3
A 说 明7
B 磋商文件7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
E 磋商程序13
F 授予合同23
G 磋商失败条件24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2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43
第六部分 补充条款65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1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12333.01元
最高限价:3612333.01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砂石路16条,总长16.773km(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投标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 2022年5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407室,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11时00分
投标地点:察布查尔县文昌路文昌苑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均为原件查验,并且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杜林拜街殷登路0A号
联系方式:1529926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
联系方式:18119219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 话:15909990723 18119219902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招标项目 |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编号:XJ-HRJC-YL-2022-11 | |
2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 |
3 | 项目地点 | 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 | |
4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5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砂石路16条,总长16.773km(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6 | 工期、质量等级 |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
7 | 招标人 | 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牛其林 联系电话:15299263966 | |
8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 联 系 人:马丽 电 话:15909990723 18119219902 | |
9 | 投标单位 资格条件 | 供应商为“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正式供应商。 资质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在2021年内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须包含本项目名称,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2、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3、质量管理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行业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5、施工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6、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 其他要求:1、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10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
11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
12 | 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
13 | 分包 | 不允许 | |
14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如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险保函 1、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跨行等因素导致的延迟到账情况)。 账户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 账号:6505 0110 2600 0000 1683 行号:1058 9800 0139 2、保险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注:采用保险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企业将“保险保函”和“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风控审核意见”同投标文件一并单独密封提交。 | |
16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
17 | 响应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经济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技术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不退还;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U盘贰个,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 | |
18 | 响应性文件 密封 | 1、投标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响应性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 |
19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9日11:00分 | |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察布查尔县文昌路文昌苑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
21 | 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备查 |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可携带有二维码识别验证的电子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证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考核证原件; 4、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保证金收据原件或保函;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7、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在2021年内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以上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证件提供不全或没有携带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 |
22 | 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
23 | 履约担保 | / | |
24 |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要求,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全部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工程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使用)。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5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
26 | 招标代理 服务费 | 由中标方支付。 | |
27 | 最高投标限价 | 3612333.01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贰仟叁佰叁拾叁元零壹分)。 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
28 | 其他内容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参照《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增加费用的通知》(伊州住建建字【2019】74号文),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参照《关于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计取事项(试行)的通知》(新建标函【2019】17号文)。 2、投标企业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不低于70%当地农民工,投标企业须自行承诺。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投标企业需自行承诺。 |
A 说 明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项目招标。
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招标人”系指(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3 “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企业。
2.4 “中标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投标单位。
3.合格的投标单位
3.1 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
3.2 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投标单位资格(废标因素)
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9款。
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单位须知
(3)技术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补充条款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澄清
7.1 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
7.2 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投标单位。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要求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
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单位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响应文件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需单独密封提供,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11.1 .1商务标内容: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企业类似业绩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1.1 .2技术标内容: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用量计划
7、材料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11.1 .3经济标内容:
经济标内容(投标单位以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需按正规经济标内容及磋商文件规定编制)。
11.2 响应文件纸张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应采用A4打印纸。
11.3 响应文件书写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11.4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11.4.1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否则整个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11.4.2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应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11.5 响应文件字体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11.6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封面宜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制。
11.7 响应文件目录要求
为便于评审,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目录宜按本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
11.8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8.1 投标单位应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7款项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11.8.2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8.3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凡是要求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单位必须加盖;
11.8.4 投标总价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造价人员章处,投标单位必须加盖。
11.9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但技术标、经济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11.10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0.1 投标单位必须将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或“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11.10.2 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否则整个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11.10.3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相应的投标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3.2 投标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
13.3 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单位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单位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投标货币
人民币报价。
15.投标单位的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投标单位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投标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单位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招标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磋商响应文件须打印。
18.2 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
18.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
19.投标保证金
19.1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9.2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投标单位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须知第33条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9.5.2.3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得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地点。
21.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22.3 投标单位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 磋商程序
23.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23.1 磋商小组组成: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 2/3。
23.2 磋商小组职责
23.2.1 准时参加磋商评审会议;
23.2.2 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磋商;
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证件资料原件由磋商小组核查(详见前附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23.2.3 审查投标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3.2.4 要求投标单位解释或者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
23.2.5 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4. 磋商活动将按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1)标前会议;
(2)初步评审;
(3)澄清说明或补证;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磋商;
(5)最后报价;
(6)详细评审(包括技术商务部分评定、经济部分评定);
(7)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
24.1 磋商时,投标单位应在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之外随身携带磋商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24.2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24.3 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4.4 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
24.5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4.6对投标单位的纪律要求
投标单位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磋商,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4.7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24.8 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
24.8.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
24.8.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不得收受投标单位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
24.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单位的要求;
24.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5.磋商过程
25.1 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5.2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5.3 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监督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单位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单位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4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单位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地位。
26.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磋商,请投标单位澄清其磋商内容,投标单位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投标单位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6.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7.确定成交投标单位的办法
2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经济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27.2磋商小组和投标单位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经济和服务的要求。
2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 评审标准
28.1 初步评审标准
28.1.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3)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的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企业信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8.1.2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无瑕疵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投标工程的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4)磋商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磋商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6)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28.2重大偏差评审:
(1)投标报价未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4)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5)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6)未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等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7)未出现投标人名称与报名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8)未出现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9)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8.3详细评审标准
28.3.1技术商务部分评定
评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技术标和商务标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定,磋商小组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组长拟稿,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评审标准详附表)。
28.3.2经济部分评定
经济部分的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28.4 评审结果
28.4.1除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通过评标办法以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确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8.4.3成交结果信息公布
中标结果公告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经济部分30分,技术商务部分70分。将每位投标单位的所有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单位的总得分。初步评审附表及详细评审内容标准如下:
附表一:
(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
序号 | 标 准 |
1 | 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
2 | 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
3 | 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提供的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5 | 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 |
6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7 | 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 | 企业信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备注:1、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投标单位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附表二:
(2)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
序号 | 标 准 |
1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无瑕疵的; |
2 | 磋商响应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
3 | 投标工程的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
4 | 磋商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5 | 磋商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6 |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备注:1、如果形式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投标单位不通过形式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附表三:
(3)评审标准-重大偏差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通过打√、不通过打×) | |
审 查 标 准 | 1 | 投标报价未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 |
审 查 标 准 | 5 | 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未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等 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 |
审 查 标 准 | 7 | 未出现投标人名称与报名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未出现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结论: | 是否通过评审(通过打√、不通过打×) |
备注:1、如果重大偏差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投标单位不通过重大偏差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附表四:
详细评审内容标准
评审项目 | 权重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一、经济部分报价30分 | |||
报价 |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得分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分 | |
二、技术商务部分70分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工程概况 及特点 | 0-2 | 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清楚,符合实际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施工准备 计划 | 0-2 | 施工技术、现场管理、物资储备和施工准备计划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施工方案 | 0-12 | 施工方案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优秀的得8-12分,良好的得4-8分,较差的得0-4分。 |
4 | 施工进度 计划 | 0-10 | 进度计划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优秀的得6-10分,良好的得3-6分,较差的得0-3分。 |
5 | 施工平面图 | 0-5 | 施工平面图符合工程实际,布置紧凑,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劳保、安全要求。优秀的得3-5分,良好的得1-3分,较差的得0-1分。 |
6 | 劳动力 用量计划 | 0-4 | 劳动力用量计划须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优秀的得2-4分,良好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 |
7 | 材料 用量计划 | 0-4 | 材料用量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且满足施工需要,周转材料与主体搭配周全合理。优秀的得2-4分,良好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 |
8 | 机械设备 用量计划 | 0-4 | 根据项目情况,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季度计划相呼应且能满足工序衔接的要求,施工机械与主体搭配周全合理。优秀的得2-4分,良好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 |
9 | 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 0-10 | 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优秀的得6-10分,良好的得3-6分,较差的得0-3分。 |
10 | 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 0-8 | 保证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优秀的得5-8分,良好的得3-5分,较差的得0-3分。 |
11 |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 0-4 | 措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2-4分,一般的得0-2分,较差的不得分。 |
12 | 承诺 | 0-3 | 有承诺、无违约经济处罚且措施可行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13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 0-2 | 根据对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程度,标书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准确等进行打分,有利于中标后合同的签订,优秀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合计 | 70分 |
注:1、各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磋商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技术商务部分在进行汇总时,分项项目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4、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得分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投标单位的价格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在报价评审中,若磋商小组发现投标单位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单位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标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7、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8、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要求,属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F 授予合同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
29.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投标单位,也可以重新招标。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1.成交通知书
31.1 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投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2.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 。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G 磋商失败条件
35.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家数的;
38.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9.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二、招标编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三、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四、质量要求: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五、工期: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补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招标答疑等内容)。
六、 技术要求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
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若招标文件中附表表格格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格格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为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通用条款
1.1 本工程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其它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招标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新出版者,以新出版者为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商务标及其商务标附录;4、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2、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3、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执业资格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响应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无。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性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周围住户的关系。③乙方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所在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招标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直接实施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9.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9.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9.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19.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项目建设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补充条款
无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装修工程施工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质保期为 年;
3、整体工程质保期为 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年;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 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承包人负责保修期间收集整理完整工程资料。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注:为了便于查找,标注目录及页码
(以下内容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商 务 标 格 式
商务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商务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商务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投标承诺书(一)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磋商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磋商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 元(大写: )的投标价格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
工期: 。
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
质量标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履约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中标价 %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5、贵方的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
6、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二)
招标人:
如果我方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 职称 | ||
注册建造师等级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 %作为赔偿金。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三)
致: (招标人)
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我方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而被限制投标情形或者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行为受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处罚或通报等情况,否则若中标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投标过程中我公司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都是真实可靠的,如发现有虚假情况,我公司愿自动退出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概况
投标单位概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
2、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
姓 名 | 年 龄 | |||
学 历 | 职 务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 | ||||
联系方式 | ||||
类似工作经历 | ||||
工作 经历 | (单位、担任职务、工作时间)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等和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
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作业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职 称 | 建议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内容 |
姓 名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承诺,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书有关规定,电汇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保险保函复印件)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经过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技 术 标 格 式
技术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技术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用量计划
7、材料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 济 标 格 式
经济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经济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经济标目录
注: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补充条款
附表1:磋商响应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质量目标 | |
2 | 项目负责人 | |
3 | 计划工期 | |
4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元 |
其他承诺(及答疑)事项: |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1、上述报价为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格(含税金、运费、配合验收和后续服务费等的全部费用);
2、请将本磋商响应二次报价表单独打印三份盖章后随身携带,二次报价在现场填写。
编号:XJ-HRJC-YL-2022-11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
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人:察布查尔县乡村振兴局(盖章)
联系人:牛其林 联系电话:152992639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马丽 赵丽萍 联系电话:15909990723 18119219902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3
投标单位须知附表3
A 说 明7
B 磋商文件7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
E 磋商程序13
F 授予合同23
G 磋商失败条件24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2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43
第六部分 补充条款65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1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12333.01元
最高限价:3612333.01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砂石路16条,总长16.773km(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投标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 2022年5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407室,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11时00分
投标地点:察布查尔县文昌路文昌苑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均为原件查验,并且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杜林拜街殷登路0A号
联系方式:1529926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
联系方式:18119219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 话:15909990723 18119219902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招标项目 |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农田砂石路建设项目 编号:XJ-HRJC-YL-2022-11 | |
2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 |
3 | 项目地点 | 海努克镇托普亚尕奇村 | |
4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5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砂石路16条,总长16.773km(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6 | 工期、质量等级 |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
7 | 招标人 | 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牛其林 联系电话:15299263966 | |
8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加油站旁)4层 联 系 人:马丽 电 话:15909990723 18119219902 | |
9 | 投标单位 资格条件 | 供应商为“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正式供应商。 资质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在2021年内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须包含本项目名称,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2、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3、质量管理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行业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5、施工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6、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 其他要求:1、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10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
11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
12 | 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
13 | 分包 | 不允许 | |
14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如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险保函 1、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跨行等因素导致的延迟到账情况)。 账户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 账号:6505 0110 2600 0000 1683 行号:1058 9800 0139 2、保险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注:采用保险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企业将“保险保函”和“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风控审核意见”同投标文件一并单独密封提交。 | |
16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
17 | 响应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经济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技术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不退还;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U盘贰个,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 | |
18 | 响应性文件 密封 | 1、投标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响应性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 |
19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9日11:00分 | |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察布查尔县文昌路文昌苑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
21 | 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备查 |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可携带有二维码识别验证的电子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证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考核证原件; 4、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保证金收据原件或保函;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7、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在2021年内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以上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证件提供不全或没有携带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 |
22 | 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
23 | 履约担保 | / | |
24 |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要求,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全部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工程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使用)。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5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
26 | 招标代理 服务费 | 由中标方支付。 | |
27 | 最高投标限价 | 3612333.01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贰仟叁佰叁拾叁元零壹分)。 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
28 | 其他内容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参照《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增加费用的通知》(伊州住建建字【2019】74号文),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参照《关于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计取事项(试行)的通知》(新建标函【2019】17号文)。 2、投标企业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不低于70%当地农民工,投标企业须自行承诺。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投标企业需自行承诺。 |
A 说 明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项目招标。
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招标人”系指(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3 “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企业。
2.4 “中标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投标单位。
3.合格的投标单位
3.1 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
3.2 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投标单位资格(废标因素)
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9款。
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单位须知
(3)技术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补充条款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澄清
7.1 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
7.2 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投标单位。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要求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
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单位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响应文件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需单独密封提供,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11.1 .1商务标内容: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企业类似业绩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1.1 .2技术标内容: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用量计划
7、材料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11.1 .3经济标内容:
经济标内容(投标单位以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需按正规经济标内容及磋商文件规定编制)。
11.2 响应文件纸张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应采用A4打印纸。
11.3 响应文件书写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11.4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11.4.1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否则整个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11.4.2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应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11.5 响应文件字体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11.6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封面宜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制。
11.7 响应文件目录要求
为便于评审,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目录宜按本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
11.8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8.1 投标单位应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7款项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11.8.2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8.3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凡是要求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单位必须加盖;
11.8.4 投标总价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造价人员章处,投标单位必须加盖。
11.9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但技术标、经济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11.10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0.1 投标单位必须将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或“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11.10.2 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否则整个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11.10.3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相应的投标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3.2 投标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
13.3 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单位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单位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投标货币
人民币报价。
15.投标单位的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投标单位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投标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单位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招标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磋商响应文件须打印。
18.2 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
18.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
19.投标保证金
19.1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9.2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投标单位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须知第33条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9.5.2.3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得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地点。
21.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22.3 投标单位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 磋商程序
23.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23.1 磋商小组组成: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 2/3。
23.2 磋商小组职责
23.2.1 准时参加磋商评审会议;
23.2.2 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磋商;
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证件资料原件由磋商小组核查(详见前附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23.2.3 审查投标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3.2.4 要求投标单位解释或者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
23.2.5 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4. 磋商活动将按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1)标前会议;
(2)初步评审;
(3)澄清说明或补证;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磋商;
(5)最后报价;
(6)详细评审(包括技术商务部分评定、经济部分评定);
(7)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
24.1 磋商时,投标单位应在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之外随身携带磋商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24.2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24.3 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4.4 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
24.5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4.6对投标单位的纪律要求
投标单位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磋商,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4.7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24.8 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
24.8.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
24.8.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不得收受投标单位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
24.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单位的要求;
24.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5.磋商过程
25.1 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5.2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5.3 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监督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单位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单位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4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单位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地位。
26.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磋商,请投标单位澄清其磋商内容,投标单位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投标单位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6.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7.确定成交投标单位的办法
2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经济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27.2磋商小组和投标单位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经济和服务的要求。
2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 评审标准
28.1 初步评审标准
28.1.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3)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的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企业信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8.1.2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无瑕疵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投标工程的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4)磋商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磋商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6)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28.2重大偏差评审:
(1)投标报价未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4)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5)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6)未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等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7)未出现投标人名称与报名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8)未出现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9)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8.3详细评审标准
28.3.1技术商务部分评定
评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技术标和商务标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定,磋商小组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组长拟稿,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评审标准详附表)。
28.3.2经济部分评定
经济部分的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28.4 评审结果
28.4.1除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通过评标办法以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确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8.4.3成交结果信息公布
中标结果公告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经济部分30分,技术商务部分70分。将每位投标单位的所有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单位的总得分。初步评审附表及详细评审内容标准如下:
附表一:
(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
序号 | 标 准 |
1 | 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
2 | 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
3 | 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提供的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5 | 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 |
6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7 | 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 | 企业信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备注:1、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投标单位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附表二:
(2)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
序号 | 标 准 |
1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无瑕疵的; |
2 | 磋商响应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
3 | 投标工程的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
4 | 磋商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5 | 磋商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6 |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备注:1、如果形式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投标单位不通过形式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附表三:
(3)评审标准-重大偏差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通过打√、不通过打×) | |
审 查 标 准 | 1 | 投标报价未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 |
审 查 标 准 | 5 | 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未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等 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 |
审 查 标 准 | 7 | 未出现投标人名称与报名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未出现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结论: | 是否通过评审(通过打√、不通过打×) |
备注:1、如果重大偏差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投标单位不通过重大偏差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附表四:
详细评审内容标准
评审项目 | 权重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一、经济部分报价30分 | |||
报价 |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得分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分 | |
二、技术商务部分70分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工程概况 及特点 | 0-2 | 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清楚,符合实际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施工准备 计划 | 0-2 | 施工技术、现场管理、物资储备和施工准备计划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施工方案 | 0-12 | 施工方案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优秀的得8-12分,良好的得4-8分,较差的得0-4分。 |
4 | 施工进度 计划 | 0-10 | 进度计划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优秀的得6-10分,良好的得3-6分,较差的得0-3分。 |
5 | 施工平面图 | 0-5 | 施工平面图符合工程实际,布置紧凑,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劳保、安全要求。优秀的得3-5分,良好的得1-3分,较差的得0-1分。 |
6 | 劳动力 用量计划 | 0-4 | 劳动力用量计划须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优秀的得2-4分,良好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 |
7 | 材料 用量计划 | 0-4 | 材料用量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且满足施工需要,周转材料与主体搭配周全合理。优秀的得2-4分,良好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 |
8 | 机械设备 用量计划 | 0-4 | 根据项目情况,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季度计划相呼应且能满足工序衔接的要求,施工机械与主体搭配周全合理。优秀的得2-4分,良好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 |
9 | 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 0-10 | 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优秀的得6-10分,良好的得3-6分,较差的得0-3分。 |
10 | 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 0-8 | 保证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优秀的得5-8分,良好的得3-5分,较差的得0-3分。 |
11 |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 0-4 | 措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2-4分,一般的得0-2分,较差的不得分。 |
12 | 承诺 | 0-3 | 有承诺、无违约经济处罚且措施可行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13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 0-2 | 根据对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程度,标书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准确等进行打分,有利于中标后合同的签订,优秀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合计 | 70分 |
注:1、各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磋商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技术商务部分在进行汇总时,分项项目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4、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得分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投标单位的价格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在报价评审中,若磋商小组发现投标单位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单位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标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7、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8、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要求,属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F 授予合同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
29.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投标单位,也可以重新招标。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1.成交通知书
31.1 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投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2.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 。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G 磋商失败条件
35.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家数的;
38.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9.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二、招标编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三、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四、质量要求: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五、工期: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补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招标答疑等内容)。
六、 技术要求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
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若招标文件中附表表格格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格格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为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通用条款
1.1 本工程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其它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招标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新出版者,以新出版者为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商务标及其商务标附录;4、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2、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3、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执业资格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响应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无。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性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周围住户的关系。③乙方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所在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招标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直接实施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9.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9.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9.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19.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项目建设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补充条款
无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装修工程施工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质保期为 年;
3、整体工程质保期为 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年;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 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承包人负责保修期间收集整理完整工程资料。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注:为了便于查找,标注目录及页码
(以下内容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商 务 标 格 式
商务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商务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商务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投标承诺书(一)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磋商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磋商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 元(大写: )的投标价格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
工期: 。
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
质量标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履约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中标价 %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5、贵方的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
6、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二)
招标人:
如果我方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 职称 | ||
注册建造师等级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 %作为赔偿金。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三)
致: (招标人)
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我方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而被限制投标情形或者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行为受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处罚或通报等情况,否则若中标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投标过程中我公司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都是真实可靠的,如发现有虚假情况,我公司愿自动退出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概况
投标单位概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
2、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
姓 名 | 年 龄 | |||
学 历 | 职 务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 | ||||
联系方式 | ||||
类似工作经历 | ||||
工作 经历 | (单位、担任职务、工作时间)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等和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
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作业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职 称 | 建议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内容 |
姓 名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承诺,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书有关规定,电汇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保险保函复印件)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经过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技 术 标 格 式
技术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技术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用量计划
7、材料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 济 标 格 式
经济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经济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经济标目录
注: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补充条款
附表1:磋商响应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质量目标 | |
2 | 项目负责人 | |
3 | 计划工期 | |
4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元 |
其他承诺(及答疑)事项: |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1、上述报价为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格(含税金、运费、配合验收和后续服务费等的全部费用);
2、请将本磋商响应二次报价表单独打印三份盖章后随身携带,二次报价在现场填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