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02976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6
公告正文



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年地服部拖斗设备维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地服部拖斗设备维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2976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预算:
1.5.1项目内容:该项目是为南航吉林分公司地服部拖斗设备维修。服务范围包括:装货斗维修保养,配件更换(如轮档、润滑油、轴承、螺丝、网罩挂钩、轮胎等)。
1.5.1.1定期保养

保养材料清单

设备:散装拖斗 120 台

保养级别:12个月(即每年1次)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保养部为

品牌参考

1

润滑油

EM103、S2、7023低温脂

120


28.5

拖把、轮胎、轮挡、挂钩

不低于美孚、长城、壳牌质量标准

总价合计(数量*单价限价*次数)

3420





保养所需油品

序号

保养项目

数量(升)

单价限价(元)

规格

1

更换润滑油

15

57

EM103、S2、7023低温脂

价格合计(以单价限价最高价格*数量计算价格合计)

855


1.5.1.2维修配件价格表

序号

维修项目

规格

单价限价(元,含税)

单位

1

更换轮档

36长*15宽,厚度10豪米

65

元/个

3

更换轴承

型号30205

110

元/个

4

更换螺丝

10*30mm,12*45mm,16*50mm

10*30mm

12*45mm

16*50mm

元/个

1

2

2.5

5

更换网罩挂钩

钢筋挂钩,长度约8公分

6

元/个

6

更换轮胎

16*5-9

530

元/个

总价合计(此项为单项维修项目总价合计,以各品牌单价限价最高价格计算总价合计)

713.5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单价限价为单项维修项目报价,总价限价为单项维修项目报价最高价总和。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内容和金额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无具体采购数量,最终采购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润滑油品牌可参照美孚、长城、壳牌,轴承品牌可参照洛阳、瓦房店、HRB,轮胎品牌可参考正新、万雷、大迪,质量标准需等同于或高于以上各项目三种品牌参考。
1.5.2 预算上限:56500(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2023年拖斗维修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区域

以实际需求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合同类型:框架合同。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3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允许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参与,补充此句: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7 供应商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71616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1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女士 ,0431-80515309
EMAIL:yangdana@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吉林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0431-88795309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吉林分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606108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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