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数据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45.7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0/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rmc-zb-202026
预算金额745.73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富尧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毅010-6210820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数据服务中心项目、招标编号:SRMC-ZB-202026),招标人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使用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1个国家中心,北京、哈尔滨、上海、深圳、成都5个区域中心。
1.2 招标内容
本期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开发、部署及试运行,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
一、主要功能模块
1. 大数据基础环境。在国家中心和5个区域分中心部署大数据平台系统(“1+5”部署模式)。国家中心部署数据仓库集群系统、数据分析实验集群系统;区域分中心部署数据库集群系统。大数据平台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系统有机集成,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平台管理,提供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交换平台服务。
2. 数据归集子系统。数据归集的主要数据为超短波、短波监测数据,另在国家数据服务中心层面还接入外部频率系统、卫星系统、台站系统数据,数据归集子系统包括归集任务管理、归集对象管理、数据校验、数据入库等功能。平台支持批量文件导入和实时流数据接入存储,实现数据解析、数据校验、数据入库。
3. 数据处理子系统。根据业务系统的实际需要,开发基于数据管理平台的独立的数据处理组件,满足用户个性化的处理要求。如数据汇总加工处理、按需抽取、分发数据等。平台提供上下联动的作业调度管理功能,国家中心向区域中心统一下发数据接收处理程序、数据加工作业脚本以及作业调度指令,并实时监控作业运行状况。
4. 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提供本平台下所有数据资源的浏览、管理功能,其中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平台对所有数据资源可见可管可控。通过管理门户为数据管理员提供各项数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权限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服务管理。
5. 数据服务管理子系统。本平台通过服务总线提供数据服务,主要面向数据分析项目组(使用多租户的数据实验室集群的项目组)、数据使用方提供数据服务管理,包括数据分发、服务权限管理等。
6. 流式数据支撑子系统。平台通过实时流计算引擎提供流式数据从采集到处理,再到可视化的技术支持,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开发相应的数据应用,包括数据关联、流式数据挖掘等。
7. 平台管理子系统。平台管理子系统主要为数据服务中心提供一体化管理监控功能,包括:集群管理、异常告警、日志查询、作业管理等。通过管理门户为平台系统管理员提供平台部署、资源分配、监控管理功能。包括:平台部署管理、平台资源分配管理、平台运行监控管理。
8. 系统工具。为数据服务中心“1+5”架构提供的相应系统工具,以便国家中心与区域中心的快速部署调度及统一管理。
9. 集成。与超短波监测网系联网接入平台的集成及与一体化平台的集成。对超短波监测数据,实现数据的归集、存储和处理;实现区域数据服务中心平台向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平台的数据传输。本项目应基于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设计实施和运行维护,应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一体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项目的实施时间为7个月。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免费质保期:终验合格后需提供36个月的免费软件服务和技术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45.735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任意三年(含)以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从成立之日起至今);
(2)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国内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平台购买
(1)线下购买,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前至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不适用)
(2)网上平台购买,须上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待招标代理公司审核后进行购买,具体详见附件-特别告知。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5.2 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7.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7.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612A
邮 编:100037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富尧 联 系 人:纪毅、王冠
电 话:010- 68009077电 话:010-62108208、61954022
传 真:010- 68009077传 真:010-82467928
电子邮件: fuyao@srrc.org.cn 电子邮件:jiyi@cntcitc.com.cn
网 址: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9558 8502 0000 0303 573
9.招标公告期限
9.1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 日
2020060415023489570725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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