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 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太和镇西公敖村混凝土道路和排水工程、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胡家镇河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投标剩余时间15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柴先生0416-54348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186406789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 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建设资金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具体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二标段项目名称: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太和镇西公敖村混凝土道路和排水工程;

三标段项目名称: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等3个工程-胡家镇河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2.2项目规模:

1、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 1579米,受益人数1300人,受益移民3人。

2、太和镇西公敖村混凝土道路和排水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561米,排水沟780米,受益人数1967人,受益移民572人。

3、胡家镇河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696 米,受益人数1272人,受益移民2人。

2.3项目地点:励家镇李家村、太和镇西公敖村、胡家镇河沿村。

2.4招标范围:

(一)励家镇李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工程共5条线路,本次新建混凝土道路1579m, 道路宽 度均为4.0m。路面结构均为:18cm 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  山 皮石垫层,新建标志牌1座。

(二)太和镇西公敖村混凝土道路和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共2条线路,道路宽度均为5.0m。路线总长 561m, 路面结构均为:18cm  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 山皮石垫 层;排水工程排水沟3条,长度780m, 新建边沟为三种分 别为边沟一砖砌结构、边沟二砖砌结构外加混凝土盖板,边 沟三素混结构外加混凝土盖板,壁厚及铺底均为24cm, 墙体内侧水泥砂浆抹面;新建标志牌1座。

(三)胡家镇河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共4条线路,路线总长696m;新建标示牌1座。 道路宽度均为4.0m 、5.0m。路面结构均为:18cm 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 山皮石垫层。

2.5 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 年02月08 日)。

注:(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7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 6000元   二标段: 5000元   三标段: 3000  元

2.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 信誉要求:

①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②处罚情况:投标项目经理部近 3 年不曾因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③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辽宁 ”列入黑名单 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 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 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其他:

(1)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 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  信息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 ”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中标后,现场项目管理部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 人员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建造师和施工现场小班子成员;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17时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止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入库参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管理的通知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3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17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领取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招标文件售价0元(免费)。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6000元 、二标段: 5000元 、 三标段: 3000 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 宁省 ·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 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4开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0416-543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锦州分行

账 户 名 称: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29 8213 2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 话:18640678951

4.异议处理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方式: 18640678951

5.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16-2110841

         

                                            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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