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0]hcby[gk]2020002
预算金额1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李炳元0592-2662068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福建雄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BY[GK]2020002配电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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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99 其他服务 配电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3 国内 390000 1170000 福建雄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合计: 117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11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0) 天内,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全院的所有配电室一、二次回路及开关设备(含高、低压开关柜及变压器)、配电室至各机房、各个楼层强电井的线路巡查、强电井至各个配电箱的线路检查、配电箱至各个房间的线路检查、各个楼层配电箱、所有机房、所有强电井的巡查及维修。 5.2、主要配电设施及数量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高压柜 26 台 2 变压器 6 台 3 低压柜 48 台 4 直流屏 2 台 5 有源滤波柜 2 台 6 电力监控系统 1 套 7 强电井 45 个 8 楼层配电柜 272 个 9 发电机 2 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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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5 采购人每季度预留当年度应支付总服务费的10%作为考核金额后支付当年度合同款的15%。
2 15 采购人每季度预留当年度应支付总服务费的10%作为考核金额后支付当年度合同款的15%。
3 15 采购人每季度预留当年度应支付总服务费的10%作为考核金额后支付当年度合同款的15%。
4 15 采购人每季度预留当年度应支付总服务费的10%作为考核金额后支付当年度合同款的15%。
5 40 每年所有季度考核完成后,于年底统一支付当年考核款,若中标人发生处罚情况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先扣除罚款后,再将余款支付给中标人。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10、违约责任

见本合同第14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为确保甲方的配电设备设施、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的正常运行。双方除应共同遵守该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条款外,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4.1 技术服务要求 14.1.1本次合同范围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全院的所有配电室一、二次回路及开关设备(含高、低压开关柜及变压器)、配电室至各机房、各个楼层强电井的线路巡查、强电井至各个配电箱的线路检查、配电箱至各个房间的线路检查、各个楼层配电箱、所有机房、所有强电井的巡查及维修。 14.1.2 乙方应对上述范围使用的开关成套设备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大修、更新改造和应急抢修等,应保证所维保开关成套设备正常运行,满足甲方所需供电的环境要求。 14.1.3 乙方须服从医院管理,接受并遵守医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医院考核和监督。 14.1.4 乙方服务医院的人员的资质,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职工的仪容仪表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14.1.5 乙方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工具及设备。 14.1.6 乙方须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及落实,保证病人、医院职工及自身安全。因乙方工作中导致的病人、医院职工及自身意外、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14.1.7 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 14.2 主要配电设施及数量表(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高压柜 26 台 2 变压器 6 台 3 低压柜 48 台 4 直流屏 2 台 5 有源滤波柜 2 台 6 电力监控系统 1 套 7 强电井 45 个 8 楼层配电柜 272 个 9 发电机 2 台 14.3 技术档案整理 14.3.1 双方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派驻人员配合甲方医院对院内所有保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系统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需在该时段内建立医院院内所有保养设备的运行维护档案,档案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设备清单、分布地址、变配电室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电系统图、一次二次接线图、建筑电气照明区动力图、主要材料与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值班记录、报修服务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工作票/操作票管理、配件及耗材使用管理、运行状态、保养建议,保养周期。在维护、维修工作中需定期填写有关测试数据及维护内容,并及时存档。需对所有维护设备线路走向及类型进行标识张贴,并整理成系统图、平面图。 14. 3.2 乙方需协助医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提供相关制度的参考方案(包含: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制度、机房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高危作业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仪表工具管理制度、储备零件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有限空间相关制度等)。 14. 3.3 建立《维保巡查表》,针对设备形成规范档案。在维护、维修工作中认真填写有关测试数据及维护内容,确保所维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分析或在运行异常时分析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提出问题点及整改措施。 14.4 服务具体内容 (以下服务内容为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以国家规定为准。) 14.4.1 高压配电柜 14.4.1.1 配合每年的年度预防性检验,并进行设备清洁保养。 14.4.1.2 柜的正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不易脱落。 14.4.1.3 每日检查:外观有无过热、变形、异响及异味等。 14.4.1.4 每日检查:各类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14.4.1.5 每月检查: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14.4.1.6 每月检查标识牌、标识物名称编号是否齐全完好。 14.4.2 蓄电池直流屏 14.4.2.1 每个月的工作内容:对蓄电池进行恢复性的充放电,查看蓄电池的液面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液发生。 14.4.2.2 每半年的工作内容:清除屏内充电机及设备上的灰尘和蓄电池槽表面污垢,连接件上的氧化物;对充电机、输出回路进行绝缘测试以及各种特性测试。 14.4.3 变压器 14.4.3.1 每月检查外观有无异常,变压器室有无异响。 14.4.3.2 每月查看风机、温控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14.4.3.3 每年配合做预防性试验,并进行设备清洁保养。 14.4.4 低压配电柜 14.4.4.1 每日查看电气设备有无发热、异常气味和声响、通风、照明及安全防火装置是否正常;仪表、信号装置、指示灯等显示是否正常。 14.4.4.2 观察母排的发热程度,示温蜡片有否熔化,各连接螺丝有否松动。 14.4.4.3 测量电容柜的温度,检查各电容器的外观有无变形,熔断器有无熔断,接头有无腐蚀、漏液,运行时是否有异常声音。查看功率因数是否正常。 14.4.4.4 每条低压供电回路负荷标识应清晰核实准确,每月进行检查并测量记录数据。 14.4.4.5 新增加的供电回路在送电之前应核实其所带负荷。 14.4.5 接地系统 14.4.5.1 每月检查地网有无脱漆、锈蚀、设备各接地处、导体搭接处是否牢固。 14.4.5.2 每年进行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测量。 14.4.6、配电室内外巡检 14.4.6.1 检查配电房照明、防爆灯、空调及通风机等是否正常。 14.4.6.2 检查配电房屋面有否漏水,电缆沟有否积水,门窗有否损坏。 14.4.6.3 检查防鼠挡板是否完整,房内孔洞有否堵死。 14.4.6.4 检查配电房门外通道是否畅顺,有否被堵塞。 14.4.6.5 定期清洁配电室内部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发现环境异常及时报备,报修并提出整改建议。 14.4.6.6 配电室至各个楼层强电井、强电井至各个楼层配电箱、各个楼层配电箱到房间的线路巡查(每月至少一次)。 14.4.6.7 线路电缆有无绝缘损坏、支架及构件是否松动脱落、安全措施是否完整,检查电力电缆的标示牌是否与电网系统图、走向图、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4.4.6.8 检测线路负荷及温度是否正常,并记录数据。 14.4.6.9 每月提交一份完整的巡检记录,详细记录每个巡检情况、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14.4.7 发电机巡检保养 14.4.7.1 每天检查发电机组的水位、油位,管路及油箱水箱有无渗漏现象。 14.4.7.2 每天检查储油罐的油位,及时补充。 14.4.7.3 每天检查发电机专用电池组电压是否正常、检查电池接头是否氧化腐蚀、电解液是否正常。 14.4.7.4 每月两次发电机组外表清洁、机房环境卫生清理、检查机房通风口是否通畅。 14.4.7.5 每月两次发电机组启动运行测试,并记录各项运行参数。 14.4.8 电力电缆 14.4.8.1 每季度进行巡查,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立即巡查,并且由2人同时进行。 14.4.8.2 每季度巡查内容:检查室外电力电缆井、电缆井盖是否异常;检查所有电力电缆的标示牌是否与电网系统图、走向图、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新投入使用的电力电缆上下电源标识是否准确;电缆有无绝缘破坏、温度是否正常、构件是否失落、安全措施是否完整,并记录各项检测数据。 14.4.8.3 发现电缆及周围环境异常及时报备,报修,并提出整改建议。 14.4.9电力监控系统 14.4.9.1、每日查看监控站画面是否运行正常。 14.4.9.2、每日检查通讯是否正常。 14.4.9.3、每日检查事件信息是否正常。 14.4.9.4、每日对故障报警核对分析。 14.4.9.5、根据系统提示不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 14.5 维保要求 14.5.1 维保标准: 依据《WS 434-2013医院电力系统运行管理》、《DL/T596-2005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Q/GDW644-2011配网设备状态检修导则》、《YD/T 1970.2-201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工进网作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采购人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运维解决方案,保障采购人电网的正常运行。 14.5.2 维保记录及档案要求: 乙方需对采购人所有的服务及维保项目制定符合医院规定与行业标准的各项记录,如:运行值班日志、设备巡视及负荷记录、温湿度记录、配电室人员出入记录、预防小动物措施、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检查记录、巡检记录表、技术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发电机巡检记录、所有设备保养记录、维修记录表等表格,并及时录入相关巡检、保养、维修记录。成交供应商需按每月、每季度、每年度提交维保记录汇总与对应的分析报告,并归纳成册以供采购人备案。 14.5.3 维保工作分为日常巡检、日常保养、故障处理、更新改造、大修应急抢修等,乙方对所维保的配电设备应严格按照《WS 434-2013 医院电力系统运行管理》、 《DL/T596-2005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维护,制定维护运行规程,并提交月维护保养工作报告。 14.5.4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对所维保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性认定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建立《维保巡查表》。在维护、维修工作中认真填写有关测试数据及维护内容,确保所维保的设备正常运转。 14.5.5 乙方设专职成套开关设备维修人员,并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畅通。应建立维护人员通信录在院方备案,确保抢修和故障处理的有效实施。维护人员须具备相关(如: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技术资质,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见示范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维修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更换,项目维护服务人员的更换,必须经过医院的认可同意,方可进行。 14.5.6 乙方必须对所维保的成套开关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流程、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方法给医院提供维护管理人员培训,以及电力系统的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继续教育,每月至少一次,并提供相应的PPT培训资料。 14.5.7 乙方必须对医院的高压安全防护用具、操作用具做好日常检查并按规定位置摆放,并及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4.5.8 配合院方做好与电力系统相关的所有标示、标牌(材料由院方提供)的设计与张贴。 14.5.9 协助医院方完成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停电应急演练每年四次(含带负载演练三次),并将每次演练记录备案(提供演练方案、流程及照片等)。 14.5.10 乙方接到电力故障抢修通知后,故障按级别进行分类响应,分为三级。同时认真填写故障记录,分析故障原因及处理排障经过的全过程,在第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医院提交报告,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或整改措施。 14.5.10.1 一级故障:即时响应,7×24小时服务。10分钟内完成故障定位及提供备用解决方案以保障系统仍然能够使用。30分钟内完成故障排除。若遇到需总公司技术人员现场支持及排除故障,解决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可超过1小时,总公司技术人员需于30分钟内赶赴现场。 14.5.10.2 二级故障:30分钟内完成故障排除。需提供备用解决方案以保障系统仍然能够使用,并在1小时内完成故障排除。 14.5.10.3 三级故障:2小时内完成故障排除。需提供备用解决方案以保障系统仍然能够使用,并在4小时内完成故障排除。确保成套开关设备正常运行。 14.5.11 乙方必须根据医院实际运行情况,每天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包含高低压技术人员,其中高压值班3人,低压值班2人)进驻医院实现二十四小时轮班制,该技术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经验并提供该人员的《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随时备查,同时提供人员工作安排表,提供派驻医院人员的详细资料。医院在配电室附近提供临时休息场所供运行人员值班轮休。技术人员应遵守医院上班制度,在值班过程中严格按医院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14.5.12 派驻医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标书中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告医院并取得医院同意方可更换。 14.5.13 派驻医院人员需对每次巡检情况进行记录,在电力系统出现波动时,即时有效处理故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电。 14.5.14 乙方应根据维护要求制定年度维护作业计划,并在维护工作开展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医院;完成全年维护工作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全年维护工作总结给医院。乙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维修工具作为备品备件使用(主要用开关设备抢修、日常巡检等使用)。对开关成套设备维护大修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成交供应商提出方案,并事先向医院提交书面报告,明确维护大修方案和所需配件,在院方批准后实施。所提供的配件应为优质原装机组零备件,并提供相关发票,对该配件保质期为供货后一年。 14.6 服务要求 14.6.1 遵守医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医院各项工作。 14.6.2 根据项目服务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并提供符合规定的各项相应工作记录,档案齐全,符合医院及上级检查考评的各项要求。 14.6.3 按照JCI评审医院管理要求,每月提供质量控制报告。 14. 6.4 乙方在医院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职工的仪容仪表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14.6.5 乙方自行承担该项目中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福利、劳保等各项费用,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缴交各种保险等费用,该项构成符合国家、厦门市有关规定。该项费用含在项目服务费用中,医院不再另行承担有关费用。 14.6.6 乙方使用的各种设备、用品用具、防护用品等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负责每年的检测费用,其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14.6.7 乙方与医院签订劳动安全文明责任承诺书,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14.6.8 因乙方服务维护人员的原因造成医院损失或设备损坏,成交供应商需全额赔偿同时医院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14.6.9 应配合医院对进驻的工作人员进行政历审查,工作人员中不得有劣迹人员,原则上不得有违法记录的人员。 14. 6.10 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 14.6.10.1 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4.6.10.2 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自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由甲方违章指挥作业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 14.6.10.3 如发生治安事件,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14.6.11 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一律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按未转包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赔偿给甲方。 14.6.12 考核要求及违约责任: 14.6.12.1 服务期内每季度考核一次,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4.6.12.2 服务期内如每年考核有二次考核总分<80分,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整改意见并指出违约性质,乙方自收到通知书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项予以整改补救,如果上述事项30天后仍未纠正,甲方届时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通知30天后,合同应视为终止。 14. 6.12.3 服务期内连续二次考核总分<80分,或有三次考核总分<80分以下,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要承担赔偿因终止合同影响甲方的赔偿费,赔偿金额为乙方6个月的服务费。 14.6.12.4 合同终止后,乙方聘请的所有人员待遇及安排由乙方负责,人员及自购的设备于终止合同7日内全部撤退,甲方对乙方提供所有人员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撤退每延长一天,赔偿甲方2万元。 14.6.12.5 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裁决。因医院的特殊性,一旦有仲裁或诉讼事实时,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终止,乙方应在7日内撤退所有人员,甲方有权立即选择其它公司进驻医院代替乙方,违约者另还应赔偿对方6个月的服务费。 14.6.13 乙方与医院合同期满或解约后,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必须从速尽快地移交其管理期间内所掌握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图纸、文件、资料,并配合甲方办理好移交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的严重性扣除部分或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因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14.6.14 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甲方形象重大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4.6.15 对乙方应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可以在合同承诺应付给乙方的季度服务费用中或保证金中扣除,也可以直接向乙方主张缴纳。 14.6.16 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14.7 付款方式及考核标准 14.7.1、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国家正式发票后3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14.7.2、每年维保费用分两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1)年维保费用的60%作为常规维保费用,全年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年维保费用的15%( ¥58500.00元),即后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前一季度的常规维保费用(¥58500.00元)。 (2)甲方预留当年度应支付维保款的40%(¥156000.00元)作为考核金额,当年度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项目分为每季度综合考核及单项考核,于每年底(依据四个季度考核结果)核算考核情况,统一支付当年考核款。若乙方发生违约情况的,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先扣除违约金后,再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每季度综合考核总分值100分;季度综合考核分数≥95分,支付该季度考核费用(¥39000.00);季度综合考核分数低于95分并高于等于90分,扣除该季度全额维保费用的5%(¥4875.00元);季度综合考核分数低于90分并高于等于80分的,扣除该季度全额维保费用的15%(¥14625.00元);季度综合考核分数低于80分,扣除该季度全额维保费用的50%(¥48750.00元)。单项考核条款详见本合同14.7.5条。 (3)常用备品备件清单详见本合同15.5.1条,该清单内的材料、设备、零配件由乙方提供并免费维修。超出清单范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协商采购,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更换、调试,提供发票向甲方实报实销。 14.7.3 每季度综合考核按服务响应、服务质量、备品备件三项进行分类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以下考核计算方式按每季每项考核总分乘以权重比例得出每项权重分(服务响应权重占30%,服务质量权重占45%,备品备件权重占25%),三项权重分相加之和为本季的考核分数。年度考核分为每季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为该年度最终考核分数。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违规情况 信息来源 扣分 得分 服务响应(100分) 值班人员按时在岗 值班人员无故旷工、擅自离岗、上班不在值班范围,发现一次扣10分 出勤记录 每月10日前向医院提交上月维护巡检报告及质量控制报告 漏交一次扣10分,迟交一次扣2分,迟交10日视为漏交 相关记录 年度维护作业计划 未按时间提交,扣5分 计划表 设备故障时按约定时间及时响应 未按照分级约定时间到达并完成维修, 10分钟内未到达维修现场、30分钟内未解决问题,发现一次扣10分 维修记录 在1小时之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 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方案,发现一次扣20分 相关记录 遵守医院规定,制定完善制度 违反医院规定、相应制度缺失,发现一次或一份,扣10分 相关记录 投诉 因维修不及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被投诉一次,扣10分 相关记录 服务质量(100分) 电力设备巡检及时 未及时每日对电力设备进行巡检,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停电一次扣20分 相关记录 配电室设备维护保养 每月对配电室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20分 相关记录 其他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维护、及时完成维护工作 未按规定、未及时完成或弄虚作假,发现一项次扣10分 相关记录 标识、标牌等齐全、准确 缺失、不准确,发现一次扣5分 现场检查 技术档案齐全 缺少一份或未按照规定记录,记录不完善的,发现一次(份)扣10分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完好 电力设备每月发生故障次数多于1次,每多一次扣10分,故障抢修不及时或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扣5-10分 相关记录 备用电力设施的日常调试维护 未定期对备用电力设备进行调试运行、记录不全,发生一次,扣5分 相关记录 应急电力供应及时 在正常电力供应中断后,未在5分钟内启动应急电力供应,扣10分 相关记录 应急演练按规定完成 少一次,扣50分(需补齐缺少演练次数),发现一份资料不完善,扣10分 相关记录 防护用具配备齐全 缺少一个,扣10分 相关记录 配合医院完成各项检查并完成整改 配合度不佳,发现一次扣5-10分,整改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0-20分 相关记录 环境整洁 环境凌乱、物品摆放无序,发现一次扣5分 相关记录 备品备件(100分) 依据备品备件清单,备足项目使用及常出故障的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未备齐,发现一个扣10分 相关记录 备品备件使用后,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及时补充 如超过时间内未补充未影响故障解决,扣10分。影响到故障解决的,扣50分 相关记录 每一季定期盘点备品备件的储存 每季度后15天内未出具相关的库存报表及准确记录出入库情况,扣10分 相关记录 14.7.4前一年度考核平均分≥80分是后一年度合同继续履行或自动续延的依据。 14.7.5 单项考核: 14.7.5.1 驻守人员资质证件无效,发现一次扣5000元/人次。 14.7.5.2 防护用具未按期送检,发现一次(个)防护用具过期,扣1000元/次(个)。 14.7.5.3 如项目服务过程中自行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甲方有权扣除维保费用5000元/人.月并赔偿损失或视情节严重情况终止合同(相关赔偿仍需支付),所有项目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4.7.5.4 对故障抢修不及时/维护不当或因服务维护人员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扣罚此次维修配件费用的10%。 14.7.5.5 发生一次安全事件,甲方有权扣除维保费用10000元/次,并赔偿损失或视情节医院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赔偿仍需支付),所有项目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4.7.5.6 其他违反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项、人)在当季服务费中扣除200元—500元不等。 14.8、协议的延续与终止: 14.8.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应承担本协议当年维保服务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14.8.2、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欠款及违约金、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5.5.1备品备件清单 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一 低压柜部分 1 空气断路器(E型)附件-欠压脱扣器 YU:380/400VAC E1/6 2 2 空气断路器(E型)附件-辅助触点 15个外置式额外开/关触点-E1/6 2 3 空气断路器(E型)附件-分闸/合闸按钮保护盖E1/6 ` 2 4 空气断路器(新E型)附件-机械安全锁-分闸位置锁 相同钥匙N20005 E1/6 2 5 开关电源 S-35-24 2 6 3TH中间继电器 3TH42440XB0 2 7 指示灯   6 8 按钮 LA39-B1-11/G 4 9 按钮 LA39-B1-11/R 4 10 操作方式开关 LW39-16B-6OB-33/3(51/A2) 2 11 低压熔管 2A 2 12 低压熔管 4A 2 13 低压熔管 6A 2 14 电容器柜中间继电器   2 15 电容刀闸开关用熔丝   2 16 电容柜刀熔开关 NC63 2 17 LAD500表   2 合计 42 二 中置柜部分 1 电缆室照明灯 CL10-W 4 2 微型断路器附件-辅助触头 S2-H02 4 3 微型断路器 S261-C3 6 4 微型断路器 S262UC-C3 6 5 电流开关带负载选择器 CS10-R 2 6 电流表 BE-96,400/5A 2 7 指示灯 AD16-22D/W28 4 8 低压熔丝(玻璃管) 1A 2 9 低压熔丝(玻璃管) 2A 2 10 低压熔丝(玻璃管) 4A 2 11 高压熔丝 1A 2 12 高压熔丝 2A 2 13 闭锁电磁铁(后门用)   2 14 闭锁电磁铁(断路器室用)   2 15 双色模拟指示器   2 16 户内高压带电显示器 DXNp1-T,6m*3 2 17 照明灯 T4 6 18 加热器 SB0.5B,220VAC 4 19 加热器 SB1B,220VAC 4 20 电度表联合接线盒 DFY-2B 6 21 连接片 JL1-2.5/2 10 22 按钮 LA39-B1-11/K 2 23 铰链CL206-1   6 24 门锁MS704-2   2 25 热缩母排套管 CYGBT-10M 60/20 6 合计 92 三 标准件易耗件 1 回路标签 60×25mm 20 2 功能标签 25×10mm 10 3 管形端头(ET端头) ET1.5-8 颜色:黑色 10 4 裸端头(OT端头)   10 5 电流端子 URTK/S 10 6 电压端子 UK 2.5 B 10 7 紧固端子   10 8 端子短接片 FBI 10-6 6 9 端子短接片 EB 10-8 6 10 端子短接片 SB2-RTK/S 6 11 端子隔板 D-UK 2.5 6 12 端子隔板 D-URTK/S 6 13 ZBBVR多股软铜线 ZBBVR2.5mm2,颜色:黄绿双色 2 14 RV多股软铜线 RV1.5mm2,颜色:黑色 2 15 RV多股软铜线 RV2.5mm2,颜色:黑色 2 16 管形线槽 φ20mm 5 17 热收缩套管 φ10mm 4 18 热收缩套管 φ12mm 4 19 尼龙扎带   1 20 粘块   5 21 缠绕管   5 22 自由绝缘保护套 AMB-2 10 23 NS型导轨 NS 35/7.5 螺丝孔径:φ6.5mm 10 合计 160 共计 294 (以下无正文) 。

甲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福建雄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路9号明翰工业园2楼A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李炳元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2-2662068
联系方法:15359291172
开户银行: 农行厦门思明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 40342001040006772 账号: 3510 1552 0010 5900 6668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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