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建设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的通知(法(2020)10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明传(办)【2012】14号)的要求,需要完善现有网络环境的设备需求,为满足全市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正常使用,对全网网络及安全设备的进行硬件升级及扩容。经研究决定实施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及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项目,项目预算357.5万元。
二、招标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及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项目,包括核心路由器规划、核心防火墙规划、日志审计、 超融合万兆管理交换机、万兆端口镜像交换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善现有网络环境的设备需求,满足全市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招标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供货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等,达到验收标准。
6.2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供货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招标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8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招标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6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6-8189050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2.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经理 电话:0536-8530175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西北角华天国际大厦15楼
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