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2)162号,关于同意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洪发改(2024) 295号,建设单位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 8104.26万元,资金 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安江镇、江市镇、黔城镇等乡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洪江市安江镇、江市镇、黔城镇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1、洪江市城区垃圾分类处理,配置20L垃圾桶13559个、60L垃圾桶 3380个、120L垃圾桶180个、240L垃圾桶8772个、3方勾臂箱749个,配备相应收集运输车22辆。2、拟升级16座垃圾收集站(县城9座,乡镇7座),新建垃圾收集站6座(均在乡镇),新建2座垃圾转运站,每座占地面积约3000m2,转运站内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地磅房及购置配套转运车辆5辆。
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收集站1座(位于江市镇),新建2座垃圾转运站(分别位于黔城镇、安江镇),每座占地面积约3000m2,转运站内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地磅房。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 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 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 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 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 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80(其中:施工图设计30天;施工工期150天(从 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具体范围 为:(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经招标人确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 标代理编号:GZJY-HH-20241001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三种任意一种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具 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 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3、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均无在建工程; 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10月23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
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 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1月13日 0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 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 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 0745-77365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0745-2719307 ,QQ312115716,清单制作 13951130886 陆工。
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洪江市;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4525050 ;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26栋1单元3-1室;
联 系 人: 黄先生 ;
电 话:18152730988 。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