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3hdgc020423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雯010-633101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423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须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其效率。本试验项目实施中涉及专用试验设备操作、试验样品采集及分析、碘吸附器活性炭样品放射性甲基碘净化效率检测等内容。据此,将上述试验委托给有相关技术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
2.4 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完成漳州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效粒子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对招标方及业主相关技术人员提供试验相关的技术培训。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核电项目现场)
2.6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时间自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和工作。
2.7 质量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由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2023年03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3日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423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须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其效率。本试验项目实施中涉及专用试验设备操作、试验样品采集及分析、碘吸附器活性炭样品放射性甲基碘净化效率检测等内容。据此,将上述试验委托给有相关技术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
2.4 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完成漳州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效粒子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对招标方及业主相关技术人员提供试验相关的技术培训。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核电项目现场)
2.6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时间自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和工作。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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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由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外委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2023年03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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