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4.7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83
预算金额54.7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3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01 至 2022-07-08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83
项目名称: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95,000.00
最高限价(元):1,0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费用,根据2022年皇姑区城建计划,计划应急处置服务费328.5万元/年(其中50%为设备投资补贴费用,50%为垃圾处置补贴费用),用于皇姑区3台5吨大型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根据2022年皇姑区城建计划,计划投资164.25万元。)

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包组001:1#处理站、2#处理站

二、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皇姑区厨余垃圾应急处置服务。

2.服务内容:皇姑区范围内的厨余垃圾指定处理站点;甲方提供场地及外网的电力设施和自来水上水、下水的配套设施,(中标方承担包括厂房建设、及处理设备的全部投资)。

3.服务量:日处理量按照实际处理量计算。

4.作业质量标准及要求

4.1 厨余垃圾处理

4.1.1 处理工艺要求

厨余垃圾处理设备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要求

1

处理主机(单台)

▲日处理量

(吨/天/台)

≥5

2

主设备组成

进出料口、检查口、反应器、搅拌器、加热装置组成,具有保温、自动运行和运行状况显示功能。

3

设备密闭性要求

设备设计合理,密闭性好,确保无泄漏;关键单元采取密闭设计,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

材质要求

机体、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均采用SUS304不锈钢材料(不锈钢板厚度≥0.3mm,不锈钢圆方管壁厚≥2mm),其它配套材料材质为Q235碳钢。机仓密闭确保不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5

▲减量技术

微生物酶解化水(消灭型),垃圾减量最后以液体的形式排出,液体含固率约5%。

6

▲减量率(%)

≥95%,有机物重量比(干基)

7

环境温度(℃)

-10~50

8

▲运行温度(℃)

25~35

9

额定电压(V)

380

10

▲单台装机功率(kW)

≤25

11

进料方式

间歇(桶上料)

12

处理周期(h)

≤24h(1天)

13

▲填料

设备运转配合使用填料,填料比表面积≥28000mm2/g。

14

菌群

微生物菌群与设备匹配协调,能够合理发挥最大效率,微生物使用寿命。微生物菌剂需提供相关部门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15

设备排料

设备只设置排液口,排出物只有水及水溶物,设备无固态残渣排料出口。

16

自动称重功能

自动称重功能,在垃圾卸料或上料时每次都自动称重计量。

17

▲主体设备辅热(保温)

采用电热,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恒温装置要具备恒温控制功能,无需人工干预。设备低于15℃启动伴热装置,高于40℃关闭伴热装置。

18

运转方式

处理设备采用低速间歇运转形式,降低噪音污染。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变频控制和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19

提升系统

根据设备需求配套垃圾筒提升系统,桶上料需将预处理的垃圾过渡至120升垃圾桶,配备自动送料翻转装置,通过提升机构完成物料的机械提升,除人工控制升降开关外,无需任何其它人工辅助。

20

电气要求

设备电控主要电器元件应选用3C认证产品;设备电压波动±10%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1

操作界面

液晶操作屏幕界面功能:能够通过液晶显示端直观的反映设备即时运行状态,并进行有效操作的功能;

4.2.2 处理终端设施设备的维护、卫生及安全生产

1)处理终端有专人管理;

2)处理终端要有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3)须定期对处理终端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蝇、无蟑螂、无活鼠等;

4)保证处理终端安全生产,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3一线作业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

4.3.1人员配置

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作业质量,一线作业人员须参照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4.3.2车辆及设备配置

为保证作业效果,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皇姑区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和作业环境,合理配备车辆和应急处理设备。

商务部分
1.履约地点:皇姑区
2.履约期限:1
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处理量按月支付。
4.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厨余垃圾处理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用,电费、水费和厂房建设及设备配置费用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售后服务:
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不能履行合同或服务质量不能达到采购人需求的标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图纸附件:由投标单位提供图纸和方案,格式自拟。
7.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处理后气体的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值检测的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47,500.00
最高限价(元):547,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2年皇姑区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费用,根据2022年皇姑区城建计划,计划应急处置服务费328.5万元/年(其中50%为设备投资补贴费用,50%为垃圾处置补贴费用),用于皇姑区3台5吨大型厨余就地处理设备处置。(根据2022年皇姑区城建计划,计划投资164.25万元。)

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包组002:3#处理站

二、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皇姑区厨余垃圾应急处置服务。

2.服务内容:皇姑区范围内的厨余垃圾指定处理站点;甲方提供场地及外网的电力设施和自来水上水、下水的配套设施,(中标方承担包括厂房建设、及处理设备的全部投资)。

3.服务量:日处理量按照实际处理量计算。

4.作业质量标准及要求

4.1 厨余垃圾处理

4.1.1 处理工艺要求

厨余垃圾处理设备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要求

1

处理主机(单台)

▲日处理量

(吨/天/台)

≥5

2

主设备组成

进出料口、检查口、反应器、搅拌器、加热装置组成,具有保温、自动运行和运行状况显示功能。

3

设备密闭性要求

设备设计合理,密闭性好,确保无泄漏;关键单元采取密闭设计,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

材质要求

机体、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均采用SUS304不锈钢材料(不锈钢板厚度≥0.3mm,不锈钢圆方管壁厚≥2mm),其它配套材料材质为Q235碳钢。机仓密闭确保不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5

▲减量技术

微生物酶解化水(消灭型),垃圾减量最后以液体的形式排出,液体含固率约5%。

6

▲减量率(%)

≥95%,有机物重量比(干基)

7

环境温度(℃)

-10~50

8

▲运行温度(℃)

25~35

9

额定电压(V)

380

10

▲单台装机功率(kW)

≤25

11

进料方式

间歇(桶上料)

12

处理周期(h)

≤24h(1天)

13

▲填料

设备运转配合使用填料,填料比表面积≥28000mm2/g。

14

菌群

微生物菌群与设备匹配协调,能够合理发挥最大效率,微生物使用寿命。微生物菌剂需提供相关部门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15

设备排料

设备只设置排液口,排出物只有水及水溶物,设备无固态残渣排料出口。

16

自动称重功能

自动称重功能,在垃圾卸料或上料时每次都自动称重计量。

17

▲主体设备辅热(保温)

采用电热,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恒温装置要具备恒温控制功能,无需人工干预。设备低于15℃启动伴热装置,高于40℃关闭伴热装置。

18

运转方式

处理设备采用低速间歇运转形式,降低噪音污染。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变频控制和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19

提升系统

根据设备需求配套垃圾筒提升系统,桶上料需将预处理的垃圾过渡至120升垃圾桶,配备自动送料翻转装置,通过提升机构完成物料的机械提升,除人工控制升降开关外,无需任何其它人工辅助。

20

电气要求

设备电控主要电器元件应选用3C认证产品;设备电压波动±10%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1

操作界面

液晶操作屏幕界面功能:能够通过液晶显示端直观的反映设备即时运行状态,并进行有效操作的功能;

4.2.2 处理终端设施设备的维护、卫生及安全生产

1)处理终端有专人管理;

2)处理终端要有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3)须定期对处理终端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蝇、无蟑螂、无活鼠等;

4)保证处理终端安全生产,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3一线作业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

4.3.1人员配置

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作业质量,一线作业人员须参照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4.3.2车辆及设备配置

为保证作业效果,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皇姑区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和作业环境,合理配备车辆和应急处理设备。

商务部分
1.履约地点:皇姑区
2.履约期限:1
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处理量按月支付。
4.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厨余垃圾处理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用,电费、水费和厂房建设及设备配置费用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售后服务:
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不能履行合同或服务质量不能达到采购人需求的标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图纸附件:由投标单位提供图纸和方案,格式自拟。
7.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处理后气体的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值检测的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自开标30分钟内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3171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27890588
邮箱地址: shzbdl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5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金凤
电 话: 1307921211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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