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水投公司净水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hcfw036
预算金额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0551-6519175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5191761
中标公司蓝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招标计划
- 招标公告
- 澄清/答疑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告
- 交易见证书
- 其它公告
- 水投公司净水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1-15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HCFW036
2.项目名称:水投公司净水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运营分公司
5.项目概况:水投公司合肥城区、巢湖市净水厂绿化养护服务及塘西河厂、北涝圩厂绿化补植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人需求。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预算总价42.4万元。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需求。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 1 个包,本次采购第 1 包
二、投标人资格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2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养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如未注册,请登录www.youzhicai.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
4.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费用由优质采平台线上收取(开票联系电话:0551-62220021或400-0099-55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须办理CA锁,其中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开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委托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运营分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0551-65191754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191761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0551-65191792
- 水投公司净水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1-27
一、水投公司净水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招标编号:2024HCFW036),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在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蓝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19176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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