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电动堆高车询比价采购公告(七次)
项目标段编号:HNEC-SHZJ240131001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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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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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22
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电动堆高车询比价采购公告(七次)
项目编号: HNEC-SHZJ240131001H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一、采购条件
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电动堆高车询比价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1.5T电动堆高车2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1、供应商需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经营范围、资质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响应人提供的货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
(4)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或焦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5)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南能源或焦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7)响应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
3、供应商须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且能接受各种面额期限的承兑。
4、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5、报价: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外,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
6、交货期:按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证按采购方要求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接到供货方提车通知后,付全款提车。
8、交货地点: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循环产业集聚区规划二路东侧、规划西路南侧)
9、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质保期从设备在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该期间内,供应商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0、售后服务:质保期间,如有故障问题,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给出回应(法定节假日除外),在48小时内赶到产品使用现场进行服务。质保期内,如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由使用人负责,属于供货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均应免费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质保期外的配件供应商将以优惠的价格供给采购人。
11、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
13、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4、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到2024年10月29日。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内容以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1小时。
2、递交方式: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询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七、评标方式
1、评标方式: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报价
1、本次采购报价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报价,请响应单位认真报价。
2、通过资格审核方可报价,截止报价时间未提交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活动,且为无效投标;异常报价(例如:报价错误)视为无效报价。
3、核价方式:采取去尾法,保留整数。
九、技术要求
1、 概况
1.1 此全电动堆高车用于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生产用。
1.2 数量:2台
2、设备要求
2.1本车要具有自提升功能,整车方便随车运输,可以一车多用。
2.2 本车需保证在空车情况下完成整车在货箱上的自提升。
2.3 采用免维护电池,性能稳定可靠。
2.4采用高质量的液压油泵,提升匀速,低噪音。
2.5 内置式充电器,可随时随地便捷充电。
2.6长操作手柄在操作者和车辆间提供足够的安全距离从而确保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灵活舒适。
2.7在手柄和车体上分别布置两组起升下降操作按钮,即使车辆自提升时能方便的操控。
2.8转向轮有脚踩式刹车,提高整车安全性能。
2.9 车腿中间要有过渡小轮,能在车体实现自提升后轻松地将整车推入平台。
3、功能要求
3.1高效节能,使用时间长。
3.2大功率泵站,提升效率高。
3.3紧凑,自重小,操作简单。
3.4车辆整体稳定性好,符合安全标准。
3.5使车辆具有更好的稳定性和更长的寿命。
3.6设计满足人体工学和安全性的要求。
3.7免维护铅酸电池使用 100Ah 免维护铅酸电池。
3.8辅助轮调节方便,无需起吊车辆。
3.9多功能仪表能显示车辆工作状态、电池电量、工作时间。
3.10电量表具有低电压自动切断提升功能。
3.11内置 15A充电器。
3.12控制器采用 CANbus 通讯技术,增强整车可靠性。模拟量控制技术。
4、主要参数
裁定荷载:1500kg
升高高度 2.9m
作业时门架高度3339mm
货叉最低高度87mm
货叉尺寸60/ 180/1150
货叉外宽570/685mm
托盘1米*1.2米 交叉时通道宽度 2324mm
托盘0.8米*1.2米 纵向时通道宽度2269mm
转弯半径1481mm
行驶速度 满载/空载 4.0/4.3m/s
提升速度 满载/空载 0.087/0.148m/s
下降速度 满载/空载0.125/0.117mis
最大化坡 满载/空载 5/10%
驱动电机功率 0.75kw
提升电机功率 2.2kw
蓄电池规格2*12/100ViAh
5、服务承诺
使用过程中,如存在技术问题或设备问题,乙方将在接到甲方(或业主方)反映后8小时内给予满意答复;当技术或设备问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得到解决时,乙方在48小时派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质保期内,如出现非使用方操作不当或其他非使用方人为原因导致的乙方设备的问题,乙方提供无偿技术服务,质保期外为有偿。配合需方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书等特种设备所需证件。
6、质量保证
设备在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之日起或自到货一个月后之日起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两种情况先到为质保期。
十、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评审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6)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0-10万元的(不含10万元),中标单位需缴纳500元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10-30万元的(不含30万元),中标单位需缴纳1000元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30-50万元的(不含50万元),中标单位需缴纳1500元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单位需缴纳2000元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缴纳中标服务费。
十二、报价及响应文件制作的相关规定
1、报名时需按附件中“响应文件模板”格式制作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2、响应单位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不要填写价格信息,需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三、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纪委监察科
监督电话:0391-3516342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创新路616号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1-3538668
采购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13815828
- 附件:电动堆高车技术要求(2).docx
- 附件:询比价响应文件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