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165MWp农(牧、渔、粮、盐)光互补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2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银宝165MWp农(牧、渔、粮、盐)光互补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银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银宝165MWp农(牧、渔、粮、盐)光互补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工程组件采购共计5.184MWp,其中3.804MWp(央厨公司及菊花科技公司)为单面单晶硅N型光伏组件、1.38MWp(海精盐厂)为双面单晶硅N型光伏组件。主要招标内容如下:上述规模组件、组件正负极的引出线、正负极专用插接件等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元器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质检、试验(包括生产过程试验、出厂试验)等;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供货设备排产计划、及时提供图纸资料;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现状条件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83万元。
2.3项目地点:响水县陈港镇淮盐北路88号、盐城市亭湖区新川路16号1-8幢、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贺东村五组等地。
2.4供货周期:自招标人发出分批供货《采购订单》后,投标人需在1日历天内确认,并在14日历天内供应当批货物至光伏组件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货物到达现场后由招标方、组件供货方、监理方、光伏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五方验收,且所有货物供应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安装进度要求,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及实际供货合格数量为准。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
2.6质保期:12年。第1年功率衰减不超过1.0%,第2年开始每年不超过 0.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8 月*日,则为 2018 年 2-7 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 设备品牌要求
招标人推荐光伏组件品牌:晶科能源、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正泰、通威、协鑫、东方日升、润阳。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供所投具体品牌,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选择招标人推荐光伏组件品牌中的一种品牌签订合同,施工时进行供应和具体安装施工。
若投标人认为其它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 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并能保证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则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招标人推荐品牌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一投标人选择的光伏组件品牌只能是招标人推荐品牌中一种,招标人不接受同一投标人选择两种及以上的品牌。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作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s://ggzy.yancheng.gov.cn/bszn/020010/20191105/3df6a6e6-4688-4e6c-9bc5-562a4c1eae31.html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射阳县射阳盐场兴盐路11号机关大院内
联 系 人:辅先生、侍先生
电 话:13770003675、15862085277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515-68868305、18151389068
邮箱:1335897150@qq.com
2024年7月2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