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371-63225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总投资约6亿元;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道路概况如下:
第一标段:(1)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工程西起兖州路,东至青州大道,全长3502.57m,规划道路红线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讯管道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2)工业三街(黄海路至工业三路):工程南起工业三路,北至黄海路,全长600.35m,规划红线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交通专业等。总投资约2.15亿元。
第二标段:(1)长安路(巢湖路至洪泽湖大道辅道):工程南起巢湖路,北至洪泽湖大道辅道,全长1417.44m,规划红线为3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电力排管土建工程等。(2)兖州路(鄱阳湖路至洞庭湖路):工程南起鄱阳湖路,北至洞庭湖路,全长1301.871m,规划红线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再生水等。(3)且仁路(且武路至滨河西路):工程起点为滨河西路,终点为且武路,全长571.335m,本工程规划红线为20m,单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及电力排管土建工程等。(4)国际社区三街(洵美路至滨河西路):工程起点为滨河西路,终点为洵美路,全长267.705m,本工程规划红线为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管廊工程等。(5)彼美街(苑陵路至且仁路):工程南起且仁路,北至苑陵路,全长167.63m,本工程规划红线25m,全段均为拓宽段,拓宽后道路红线宽度31m,本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6)有美街(苑陵路至且仁路):工程西起且仁路,东至苑陵路,全长301.068m,本工程规划道路红线20m,本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等。(7)物流六路(滨河东路至冀州路):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冀州路,全长1231.639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管道、交通、照明、绿化景观工程等。总投资约2亿元。
第三标段:(1)通礼街(神都路至亳都路):工程起于神都路,止于毫都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约77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灌溉工程等。(2)仓储二路(荆州路至孔武路):工程西起荆州路,东至孔武路,全长1000.00m,规划红线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讯、交通工程等。(3)工业十三路(工业十二路至双鹤四街):工程西起工业十二路,东至双鹤四街,全长2127.691m,规划红线为30m。其中,桥梁全长7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总投资约1.85亿元。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质量要求: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建设单位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一般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8103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等12条道路工程,总投资约6亿元;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道路概况如下:
第一标段:(1)志洋路(兖州路-青州大道):工程西起兖州路,东至青州大道,全长3502.57m,规划道路红线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讯管道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2)工业三街(黄海路至工业三路):工程南起工业三路,北至黄海路,全长600.35m,规划红线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交通专业等。总投资约2.15亿元。
第二标段:(1)长安路(巢湖路至洪泽湖大道辅道):工程南起巢湖路,北至洪泽湖大道辅道,全长1417.44m,规划红线为3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电力排管土建工程等。(2)兖州路(鄱阳湖路至洞庭湖路):工程南起鄱阳湖路,北至洞庭湖路,全长1301.871m,规划红线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再生水等。(3)且仁路(且武路至滨河西路):工程起点为滨河西路,终点为且武路,全长571.335m,本工程规划红线为20m,单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及电力排管土建工程等。(4)国际社区三街(洵美路至滨河西路):工程起点为滨河西路,终点为洵美路,全长267.705m,本工程规划红线为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管廊工程等。(5)彼美街(苑陵路至且仁路):工程南起且仁路,北至苑陵路,全长167.63m,本工程规划红线25m,全段均为拓宽段,拓宽后道路红线宽度31m,本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6)有美街(苑陵路至且仁路):工程西起且仁路,东至苑陵路,全长301.068m,本工程规划道路红线20m,本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等。(7)物流六路(滨河东路至冀州路):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冀州路,全长1231.639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管道、交通、照明、绿化景观工程等。总投资约2亿元。
第三标段:(1)通礼街(神都路至亳都路):工程起于神都路,止于毫都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约77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灌溉工程等。(2)仓储二路(荆州路至孔武路):工程西起荆州路,东至孔武路,全长1000.00m,规划红线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讯、交通工程等。(3)工业十三路(工业十二路至双鹤四街):工程西起工业十二路,东至双鹤四街,全长2127.691m,规划红线为30m。其中,桥梁全长7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总投资约1.85亿元。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质量要求: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建设单位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一般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8103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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