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项目监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地方建筑安装电子招投标工程监理服务甲级商务办公楼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征地拆迁情况跟进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气象水文观测资料高压线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施工监理建筑整体建造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进度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手段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建立进度控制体系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项目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广州农行大厦基建口技改口迁建口办公商务综台楼金融办公精装设计精装修设计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计算书配套说明咨询服务技术经济资料廉政协议廉洁建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装修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委托监理建筑物构筑物试验室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用工实名管理旁站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施工测量放线检测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房屋恢复服务相关服务设备检测优化设计改善设计监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工程验收安全防护用具巡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签证隐蔽过程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关键材料平行检验见证取样送样见证检测保护措施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实工程进度审核人材机现场计量工程项目造价的计量与支付进行控制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承包人进行保修监理业务报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竣工预验收竣工报验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燃气供电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办公用品工具用书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外立面施工基础工程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竣工结算履约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风险评估报告的出具风险识别项的整理常规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化履约风险防控的总结与分析履约风险的防控人力资源机械设备加工品预制品资源需用量计划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度交工试运转实施进度计划协调各项进度计划的实施设计准备阶段计划设计总进度计划各专业设计设计技术文件成品外加工制造设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项目质量计划的验证重点难点工序质量保证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计量测试器具信息资料保管维修校正整体验收半成品工程设备检验设备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工程测量控制方案的实施测量记录的归档保存测量点线制定质量控制工程交接后保修试运行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项目安全计划降水安全监理持续改进安全控制计划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拆除爆破作业脚手架起重吊装模板项目投资计划核算图纸修改工程洽商估算比较方案设计造价方面的咨询意见造价估算限额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审核概算审核工程变更程序工程量价调整工程款支付工程计量各项签证工程价款结算施工索赔管理地下室主体结构图纸设计规划设计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合同跟踪诊断批准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有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项目信息决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处理工具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日记巡查工程照片事故处理报表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进度状况记录材料报验技术资料试验报告临时工程设计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信息采集编排查阅生产控制资料消防验收建管验收防疫验收环保验收装修室内辐射/空气专项验收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中间验收信息资料收集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成本资金材料供应设备使用文明工地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协调管理系统竣工收尾决算回访保修考核评价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交叉作业施工收口处理建筑成品保护住房婚丧嫁娶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购物卡维护服务信息开发软件系统维护特种项目养老网络维护传输管道基站维护户外广告意外商业保险信息软件系统公共模块特训模块安全施工安装有设备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消防器材通信建设焊工机电工程信息系统bug修改代维增值信息安全监控应急流程储存运输网络安全操作日志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土建监理土建组监理钢结构机电组机电安装给排水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幕墙工程师装饰装修图档资料图文收发办公软件实测实量监理员监理临时设施场地水电接口办公家具通讯设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5-440106-04-01-392918
预算金额1277.99万元
招标公司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兹仁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涛0755-82337035
中标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624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⑤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⑥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业主暂停合作关系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业主高管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 9时45分 - 2022年10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兹仁
- 代理联系人:刘涛
- 联系方式:0755-82337035
- 代理联系方式:18819120641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553690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pdf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pdf
- 1-电子签名委托书-盖章版.pdf1-电子签名委托书-盖章版.pdf
- 2-招标申请函-盖章版.pdf2-招标申请函-盖章版.pdf
- 3-招标人声明-盖章版.pdf3-招标人声明-盖章版.pdf
- 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盖章版.pd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盖章版.pdf
- 5-资金证明-盖章版.pdf5-资金证明-盖章版.pdf
- 6-委托授权书(广州农行大厦项目).pdf6-委托授权书(广州农行大厦项目).pdf
- 7-广东省投资代码备案证.pdf7-广东省投资代码备案证.pdf
- 8-广州农行大厦项目代码.pdf8-广州农行大厦项目代码.pdf
-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Ⅱ)合同.pdf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Ⅱ)合同.pdf
- 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pdf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pdf
- 招标文件-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pdf招标文件-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pdf
- 广州农行大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发布版.docx广州农行大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发布版.docx
- 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docx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docx
- 招标文件-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docx招标文件-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发布版.docx
- SL202209290008-20220930112606.GZZB
附件: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期:2022年9月
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联系人:黄兹仁电话:0755-8233703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联系人:刘涛电话:18819120641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暂定787日历天,具体从开工令下发至取得项目竣工备案证书为止。计划服务周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1)一次竣工验收合格。(2)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3)本项目要求在第三方综合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94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在第三方交付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82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系统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3.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自行提供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投标总报价/1277.998475万元)×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下浮率为负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1277.998475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1、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2、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类似业绩”资料,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上述内容资料需提供且作为评标资料。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①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网页查询信息为准,不需提供截图)。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修改)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
八、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应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
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
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
致: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截止日期之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
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投标书接受中标。
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
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进驻现场开
展工作,并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收尾期严格履行合同。如果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贵单位将我方履行合同、
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贵单位做出的违约责任
处理决定等)在贵单位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四、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进行支付和结算。
1.在监理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重新调整监理实施
方案,调整后的监理实施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我方承诺不因此而调整
监理酬金。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我
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
2.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
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
按已发生的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我方必须
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
监理酬金中。
4.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
内容且相关的监理服务须达到令招标人满意的程度。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本监理
工程的相关工作内容,或完成的工作内容未能达到约定的支付审核标准,或招标人
对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未能达到约定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均视作我方对该承诺
的违反,招标人可于合同酬金总额中扣减相关监理服务项目的酬金。我方对于履行
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约定另行扣减。
五、保证监理服务满足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员服务费中包括工资、奖金、补贴、
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和8小时工作以外)、办公费、差旅费(包括进、退场和探亲
交通费)、招待费、因公受伤医疗费,以及监理单位为监理人员提供或承担的住房、
医疗、保险、交通等福利待遇。
六、我方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
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七、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
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
八、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按招标文
件写明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任何的投标
文件。同时也理解,不论结果如何,贵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十、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贵单位有权视
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
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
致
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贵单
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致: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保证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报的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全部监理人员按要求时间到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并承诺在监
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监理人员,将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
投标时人员组成不满足《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要求,中标后七个工作日
内我方将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表要求的经招标人批准的监理部组成人员。否则,贵单
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监理合同处理,全部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且可以单方
面终止监理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二、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专业性、工程的复杂性和工期的紧迫性,为确保按
时、按质完成监理工作任务,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贵单位认为我方监理人员
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
贵单位有权聘请符合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人员或单位,作为我方从事本监理工作
的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或单位的费用已包括在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总额内,由我方
向所聘用人员或单位支付,必要时贵单位有权从本招标项目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
三、为了加强贵单位与我方的沟通与协调,我方同意贵单位另行指定一名专业
工程师(业主监理代表)常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
四、因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足、监督不力,导致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审
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贵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我方监理单位的责任,由此产
生改造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
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
致: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做出如下的任职承诺:
一、总监理工程师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的3.12条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
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
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的相关要求。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立项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我单
位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办理
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同时
贵单位有权将此作为不诚信履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拒绝我方一年内参与
贵单位的投标。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
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
若我方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已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我方
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愿意按照监理合
同中监理人自行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方拟投入本项目各阶段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
履行相应监理工作职责时将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否则我方愿意无条件更
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违
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⑤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
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人员基本要求 |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人员基本要求 | 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满足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1 | ||||||||
2 | ||||||||
2 | ||||||||
3 | ||||||||
4 | ||||||||
5 | ||||||||
6 | 合计 |
注:1.本表中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
2.投标人自行填写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的监理人员,若需增加配备监理人员的,可按照原格式进行扩展。
3.以上项目监理组成人员资历证明材料为满足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除按《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备注栏的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文件)、简历表原件。
(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
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4.监理工作经验年限以格式七-其他材料之《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填写为准。
5.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
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
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6.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
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⑥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1 | ||||||
2 | ||||||
3 | ||||||
4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注:应后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日期:2022年月招标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440106-04-01-39291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2.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1.5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2803.0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4109.50万元。2.1.4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块,南临一融路东段,东临绿融路。2.1.3业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主1)、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业主2),业主1和业主2合称业主。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897.96平方米,总高度约140米,总建筑面积约11001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292.18平方米,地上裙楼建筑面积约20932.81平方米,地上塔楼建筑面积约57790.30平方米),初步规划为地下4层,地上31层(其中裙楼5层)的甲级商务办公楼,与周边的新华保险大厦、保利南方财经大厦之间分别规划有连廊相连。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2.2.3监理服务期限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征地拆迁情况跟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2.2.2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贯穿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监理范围包含建筑整体建造、公共区域装修以及非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277.998475万元。(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发包人审定结算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4其他要求:3.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⑤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站查询信息为准)。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业主暂停合作关系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业主高管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文件的递交(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分
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话:0755-82337035联系人:黄兹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招标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755-82337035联系人:黄兹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异议受理部门: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8819120641联系人:刘涛
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投标人声明2022年月日电话:020-85536908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年
中
捷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码:2105-440106-04-01-39291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897.96平方米,总高度约140米,总建筑面积
约11001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292.18平方米,地上裙楼建筑面积约20932.81
平方米,地上塔楼建筑面积约57790.30平方米),初步规划为地下4层,地上31层(其中
裙楼5层)的甲级商务办公楼,与周边的新华保险大厦、保利南方财经大厦之间分别规划有
连廊相连。
2.1.3业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主1)、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业
主2),业主1和业主2合称业主。
2.1.4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块,南临一融路东
段,东临绿融路。
2.1.5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2803.0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4109.50万
元。
2.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2.2招标范围 |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
公共区域装修以及非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 |
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 |
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
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 |
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 |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贯穿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监理范围包含建筑整体建造、
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 |
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征地拆迁情况跟 |
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 |
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 |
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
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
完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
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发包人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277.9984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
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
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
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
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
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
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
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
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之一,《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⑤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⑥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投
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业主暂停合作关系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招标人/业主高管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需提供承
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
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
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
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
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
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
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
联系人:黄兹仁
电话:0755-823370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刘涛
电话:18819120641
异议受理部门: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
联系人:黄兹仁
电话:0755-823370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电话:020-85536908
2022年月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
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
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
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
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
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
月。
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440101799418546B,电话:18819120641。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农行
大厦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招投标活动。被委托
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
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440106-
04-01-392918)批准,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要求,特向贵单位申请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
现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代理具体的招标事宜,希望给予办理相关
手续为盼。
专此函达。
招标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
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
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
招标人代表授权证明书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的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招标条件已具备,现授权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的刘涛(身
份证号码:141023199302140015)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
有效期限: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特此证明。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
资金证明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5-440106-04-01-392918
号文件,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资金来
源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
限公司的企业自筹资金,已按照规定落实到位,能够保证项目实施
可办理下一步招标手续,请给与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我方已与贵司就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签订《广州农行大厦项
目代建合同》(编号:A440000035F22010002/1-001),现我方就广
州农行大厦项目代建单位公开招标采购事宜,授权委托贵司:
公开以贵司名义组织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全程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前期准备资料、公开招标公告及招
标文件发布、开评标环节、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定标环节、中标
结果公示、中标结果报备、招标代理服务等。但贵司对外公布、出
具的所有文件均需经我方同意,贵司不得擅自公布或出具。未经我
方同意,前述委托贵司处理的委托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委托给任
何第三方行使和处理。
本授权书自我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我方在广州农行大厦项目代建合同结束之日自
动失效。
授权单位(公章):业主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李
广州分行
龙子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主2: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022年月日
项目代码:2105-440106-04-01-392918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中东关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经济类型:国有控股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
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建设地点
0943地块
建设类别: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办公商务综台楼,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用地面积8897.96平方米,容积率(含地
下)为9.3,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3093平方米,建筑高度140米。项目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东侧
北面为花城大道和黄埔大道,南面为临江大道,东西面为城市规划道路。项目建成后以金融办公为主
项目总投资:249576.00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249576.00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231781.00万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17795.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万美元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802,年06)
备案机关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日期2021年05月26日
备注:
提示: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的,备案证长期有效。
查询网址:http://www.gdtz.gov.cn/query.actio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仅供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105-440106-04-01-392918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商业银行服务【662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块项目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社会统信用代码:91440101890650653N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105-440106-04-01-392918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商业银行服务【662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块项目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社会统信用代码:91440101890650653N | |
守信承诺
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
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
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
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
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说明: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合同编号ZHFZ/DJ/HY/NHDS/2022-002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II)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
ATO90943地块
甲方(发包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2年9月2日
合同编号ZHFZ/DJ/HY/NHDS/2022-002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II)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
ATO90943地块
甲方(发包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2022年9月23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本合同的甲方(委托人)是代建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业主1)
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业主2)。
甲方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广州农行
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I)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
均按此合同规范业务运作。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II)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
块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897.96平方米,总高度约140米,总
建筑面积约1110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3093平方米),初步
规划为地下4层,地上31层(其中裙楼5层)的甲级商务办公楼,
与周边的新华保险大厦、保利南方财经大厦之间分别规划有连廊相连。
建筑物分为地下空间、裙楼和塔楼三部分。地下空间共4层,每层建
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负一层为商业服务设施和业主1内部使用场
所,负二层至负四层为停车库、金融城地下公共通道及设备用房:地
上裙楼5层,为商务办公用途,初步规划单层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
米至5700平方米不等:塔楼6-31层,为商务办公用途,标准层建筑
面积约2300平方米(其中第11层、第22层初步规划为避难层)。
总投资额:本期投资估算约9.47亿元,对应本合同监理及非公
共区域精装设计及施工的成本约为0.97亿元。。(最终项目投资额、
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文件为准)
二、甲方委托_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广州农
行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监理、非公共区域精装修
设计及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甲方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
有权增减本工程的代理工作,乙方不能拒绝执行,且不能向甲方提出
任何费用索赔。
三、合同价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
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规定的72%收取。
本项目暂定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252736.74元(大写
贰拾伍万贰仟柒佰参拾陆元柒角肆分),具体代理报酬以工程中标金
额为计费额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附件《招标代理违约处
罚细则》的规定对乙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管理。
七、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州。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其中甲方壹拾份,乙方肆
份。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22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
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甲方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
招标代理资质的乙方,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
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
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
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
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乙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
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甲方和乙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
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
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
1.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按照约定应收
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
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乙方签字的合同
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
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
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三
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
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
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
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
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
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
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
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
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
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
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甲方的义务
4.1甲方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
款中约定。
4.2甲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
(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
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准确性负责;
(3)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
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
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甲方负有对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的责任。
4.4甲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
方的有关损失。
5、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
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
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
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
务;
(3)向甲方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
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乙方应对招标工作中乙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
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乙方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
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任何第
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乙方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
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
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乙方不得接受投标人赔略或获取投标人输送的其他不正当利
益;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操纵采购结果;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
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泄露采购方案、采购文件、潜在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补充条款:
16.1如需评标,其评标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
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乙方自行考虑。
16.2甲方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有权增减本工程的
代理工作,乙方不能拒绝执行。
16.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或其中某项招标代理业务提前
终止的,乙方有义务将相关已经发生的招标代理资料全部交付给甲
方: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支付招标代理费。
附件:
招标代理违约处罚细则
第1条招标代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视
其严重程度每项每次扣减3%至5%代理报酬,情节严重者,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年内禁止招标代理承揽甲方的招标代理业
务,并将情况向招标代理所在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1.1合同中人员配备表的人员与市住建局网上公示的企业注册
人员基本信息不相符的;
1.2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人员、数量与合同的人员配备
表不相符且未经甲方同意更换的,派出的招标代理人员没有相关从
业资格的;
1.3投入的造价工程师不符且未经甲方同意更换的,或造价人
员没有相关从业资格的;
1.4未在本项目工程所在市区范围设立办公地点不具备基本办
公条件的(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1.5基本办公条件在工作中不能保持良好运作性能。
第2条招标代理必须在招标工作《流程图》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
标工作(非招标代理原因造成延期的除外),如果招标代理履行代
理任务不尽责的,按以下项目,视其严重程度每项每次扣减3%至
5%代理费,甲方可以根据情况撤销委托。
2.1编写招标进度错漏、模糊、不合理、不及时的;
2.2不及时或遗漏办理招标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资格预
审文件、招标文件,造成招标进度延误的
2.3审查投标人资格预审出现较大错误的;
2.4编制招标进度招标文件出现实质性重大错漏的;
2.5对现场踏勘、预备会、交底会、答疑会、聘请评标专家、
评标会、开标会议组织混乱的;
2.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签发中标通知书的;
2.7草拟合同、编制招标情况报告不及时的;
2.8中标后资料移交不完整、不及时的;
2.9未能做好招标后续工作的。
第3条因招标代理原因导致招标文件出现错漏,视其严重程度扣
减30%至50%代理费;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年内禁止招标代理承揽甲方的招标代理业务,并将情况向招标代理
所在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4条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三个月内,无论任何原因影
响,致使代理方未开始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
第5条招标代理有如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一年内禁止招标代理承揽甲方的招标代理业务,并将情况向招
标代理所在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触犯刑法的,由有关司法部
门追究刑事责任:
5.1提供虚假企业证明资料的:
5.2提供虚假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企业信誉、能力资料的;
5.3提供虚假或夸大业绩的;
5.4接受投标人赔略或获取投标人输送的其他不正当利益;
5.5招标代理操纵或意图操纵投标结果的;
5.6招标代理与投标人合谋,损害甲方利益的;
5.7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8向投标人收取任何名义费用,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利益
的;
5.9在代理行为中获取不当利益的;
5.10泄露采购方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信息、专家信息、
评标(评审)结果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
5.11在代理的同一建设项目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的。
第6条招标代理的违约行为,按以上处罚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招标代理仍须赔偿其余部分。
第7条本处罚细则与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同时生效。
廉政协议
甲方(发包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推
进廉洁建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防止违法违纪
现象发生,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
定。
(二)严格执行业务合同约定,自觉按合同履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
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
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
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
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
(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礼金、礼
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
(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
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参与乙方工作人员组织的有影响合
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
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
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
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
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
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
品和有价证券。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
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提供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
费;不得为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
便。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
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
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乙方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
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七)乙方不得借助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钱物或
有价证券)。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应按照
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津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乙方应按照
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按业务合同结算总金额的5%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解除双
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取消
乙方3年内进入委托方和甲方市场的准入资格,情节严重的,有权
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
同》),永久性取消乙方进入委托方和甲方市场的准入资格。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机关负责
监督。
甲方(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22年9月23日
保密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完成合作项目期间,乙方人员
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交流与合作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
法实施办法》和甲方的保密要求。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招标
的相关资料。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披露双方合作的内容。
三、乙方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对知悉的甲方技术和商业秘密,
一定严格保密。对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取得的相关资料不用于与本项
目招标无关的事项,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后形成的工作资料要及时交
给甲方。乙方不得利用以上资料为公开报刊及其他媒体撰写稿件,
完成代理工作后及时将保密资料删除。
四、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要求均应视为违
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停止与乙方
的技术合作,并解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整改期间,乙方
不得承接任何工作。造成泄密后果的按《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处理。
五、为更好地履行本协议的要求、双方约定,乙方违反协议,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一次违反行为,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
任人的违约金各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同时,乙方的违约金为千
分之一;第二次违反行为,违约金则在第一次的基础上相应加倍,以
此类推。
六、本协议作为招标代理服务双方合同的附件,与招标代理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保密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22年9月2日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年
中
捷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码:2105-440106-04-01-39291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897.96平方米,总高度约140米,总建筑面积
约11001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292.18平方米,地上裙楼建筑面积约20932.81
平方米,地上塔楼建筑面积约57790.30平方米),初步规划为地下4层,地上31层(其中
裙楼5层)的甲级商务办公楼,与周边的新华保险大厦、保利南方财经大厦之间分别规划有
连廊相连。
2.1.3业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主1)、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业
主2),业主1和业主2合称业主。
2.1.4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块,南临一融路东
段,东临绿融路。
2.1.5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2803.0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4109.50万
元。
2.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2.2招标范围 |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
公共区域装修以及非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 |
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 |
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
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 |
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 |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贯穿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监理范围包含建筑整体建造、
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 |
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征地拆迁情况跟 |
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 |
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 |
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
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
完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
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发包人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277.9984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
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
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
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
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
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
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
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
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之一,《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⑤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⑥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投
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业主暂停合作关系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招标人/业主高管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需提供承
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
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
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
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
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
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
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
联系人:黄兹仁
电话:0755-823370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刘涛
电话:18819120641
异议受理部门: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
联系人:黄兹仁
电话:0755-823370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电话:020-85536908
2022年月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
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
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
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
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
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
月。
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3地块,南临一融路东段,东临绿融路工程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协议书4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监理人:
六、期限6五、监理酬金6四、总监理工程师6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6二、词语限定6一、工程概况4
1.1定义91.定义与解释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九、合同份数7八、合同生效7七、双方承诺7
2.4履行职责13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12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2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112.监理人的义务101.2解释10
3.2提供资料143.1告知143.委托人的义务14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142.6文件资料142.5提交报告13
3.8支付担保153.7支付153.6答复14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143.4委托人代表143.3提供工作条件14
5.1支付货币155.支付154.3除外责任15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5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154.违约责任15
6.2变更166.1生效16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16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165.3支付酬金165.2支付申请15
7.3仲裁或诉讼187.2调解187.1协商187.争议解决186.4终止176.3暂停与解除16
8.5守法诚信188.4奖励188.3咨询费用188.2检测费用188.1外出考察费用188.其他18
1.定义与解释20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08.9工程获奖奖励198.8著作权198.7通知188.6保密18
2.4履行职责26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4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4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02.监理人义务201.1解释20
3.6答复273.4委托人代表273.委托人义务272.8履约担保27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272.5提交报告26
5.1.2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375.支付364.2.1委托人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无。364.1.3监理人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标准:284.违约责任283.8支付担保27
8.其他397.3仲裁或诉讼397.2调解397.争议解决396.1生效38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38
8.9工程获奖奖励408.8著作权408.6保密408.4奖励408.3咨询费用408.2检测费用40
B-161附录B: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设施、设备612、服务工作内容491、监理工作要求:48附录A:监理工作要求及服务内容47第四部分附录47
第一部分协议书附录F:中标通知书74附录E:监理人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73附录D:《安全生产责任协议》67附录C:廉政合同63B-262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897.96平方米,总高度约140米,总建筑面积约11001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292.18平方米,地上裙楼建筑面积约20932.81平方米,地上塔楼建筑面积约57790.30平方米),初步规划为地下4层,地上31层(其中裙楼5层)的甲级商务办公楼,与周边的新华保险大厦、保利南方财经大厦之间分别规划有连廊相连。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乙方):委托人(甲方):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监理贯穿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监理范围包含建筑整体建造、公共区域装修以及非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2803.0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84109.50万元。业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业主1)、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业主2),业主1和业主2合称业主。
2.1质量目标:2、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工期目标:本项目总工期目标不超过36个月(自本项目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整体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止),并确保达成招标人下发的工程进度节点目标。1、工期目标项目目标: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征地拆迁情况跟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录A)
二、词语限定2.4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2.3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和市现行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确保取得“绿建二星建筑”(以绿色建筑国家标准评定为准)。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本项目必须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率为零(十级以上伤残及死亡率为0);重大火灾、机械倒塌事故为零;重大环境事故和重大环境投诉为零;特种设备验收率100%,重大机械事故为零;食物、煤气中毒及卫生防疫事故为零;被社会媒体负面曝光为零。确保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或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2.1.2本项目要求在第三方综合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94分;在第三方交付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82分。2.1.1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及目标,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身份证号码:;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四、总监理工程师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六、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酬金总价包干,总价(含税)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下浮率:%,其中增值税税金元,税率%,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金按新的税率调整。五、监理酬金注册号:。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发包人审定结算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本页无正文)本合同一式十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十一份,乙方执四份。九、合同份数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合同生效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委托 人: | (盖章) | 监理 人: |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定义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解释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天”、“日”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专用条款及附件;(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协议书;(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监理人的义务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6).通用条款;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包括:监理范围: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按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办法及规定等文件要求,施工承包人需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作业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监理人需对这些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施工企业逾期未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监管工作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用工实名管理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17]2号)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经委托人同意后,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监理依据包括: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监理人应按附录B-1中监理人应提供人员名单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按附录B-2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涉嫌犯罪的;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的;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提交报告监理人发现工程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将此情况及时反映给发包人,并建议工程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告知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监理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值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支付保函、支付保证保险的形式。支付担保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如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答复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人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除外责任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委托人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支付申请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货币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生效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支付酬金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暂停与解除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同时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争议解决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终止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协商
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外出考察费用其他
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获奖奖励合同涉及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其他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解释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根据工程获得的不同级别的质量或管理奖项,按次数给予监理人一定的奖励。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征地拆迁情况跟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监理贯穿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监理范围包含建筑整体建造、公共区域装修以及非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监理的范围和内容监理人义务本合同的(委托人)(即代建单位)是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的业主(即建设单位)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业主1)、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业主2)。
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及检查;审查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是否满足建设方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熟悉设计文件,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及改善设计工作。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开工前组织监理工作交底会,向委托人、业主及相关第三方交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方法、监理人员分工及职责。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上述文件应有高质量、有针对性。监理人作为委托人的顾问,应在受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内向委托人负责,在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的前提下,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穿着工装、佩戴工号牌,使用文明用语,并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重点加强对工程的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工程验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承包人不予采纳和整改的,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资料记录和情况汇报。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事故对工程的影响,并及时上报,事后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协助、主持、审理安全事故的处理,恢复施工生产。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检查本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人或委托人订货前,根据需要并经委托人同意可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但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采购方负担。并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及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见证取样、送样等工作确保人员责任落实,做好见证检测全流程管理;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承包人的配合安排。检查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对符合要求的施工测量成果予以签认。
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协商处理工程索赔。根据合同的规定并经批准的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及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审查承包人的预结算和变更(含签证)工程的预结算。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实,签发工程进度审核意见,通知委托人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督促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中人材机调价条款计算合同调整价格(涨落均需计算),并负责审核相关调价支持材料及工程调价价款,具体按委托人或出资人在工程实施阶段适用的相关规定执行。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的计量与支付进行控制。审查由委托人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审查同意后,由委托人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在监理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竣工备案的监理资料。根据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及时完成各阶段施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按时交委托人归档。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状况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确定责任归属,督促承包人进行保修。定期编制监理业务报告(季度、半年与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签署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调解委托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
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例如:燃气、供电等)要求,监理人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监理服务分包。按招标人要求,监理人需驻厂监造。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相关审计工作。每月对各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书面提交给委托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签证,监理人不得擅自签署监理同意的意见,所有承包人申报的涉及工程量增加的签证,监理人必须报经委托人批准后才能签署监理同意的意见。组织合同单价外的新增合同单价的询价工作。
监理依据包括: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附录A约定的其他事项及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事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审批的方案、技术资料等,审批期限原则不得超过4天。超过4天而无合理理由的,施工单位有权向委托人反映。监理人应配备一套现行最新版工程规范(纸质、电子版均可)。配合落实第三方评估的工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策划落实相关评估要求的工作,达成项目评估目标。
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及广东省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相关文件;经委托人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施工洽商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本工程投标文件本监理合同;
监理人必须按照附录B-1的人员名单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保证足够的监理人员从事要求的施工准备期至工程收尾、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备案、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无。委托人发出的指令。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人员在本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当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即使是委托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来替代,代人员的资质且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服务的派驻监理人员。监理人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监理人员的稳定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可撤换,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应7天内向委托人书面提出并得到委托人的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否则,委托人可以向监理人终止合同。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办公。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后,按委托人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监理人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的承诺,足额、按时派驻监理人员(见附录B)。
对进场监理人员的面试或审核。监理人员进场前,监理公司应先将其个人资料报委托人面试或审核,总监及总监代表需通过委托人的面试、其他监理人员需通过审核后方可履行监理职责。因项目进展需要,委托人提出增加监理管理人员时,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里,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在每个单项工程已完工,有监理人员要退场时,监理人需事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人员退场计划,在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按计划组织相关监理人员退场。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已在本项目上岗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再兼任其他监理项目的任何职务。监理人应对其驻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和费用,监理人应自行投保现场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人责任险等,如因监理人员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造成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进行追偿。如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委托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此费用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委托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
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同意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监理人履行职责时,下列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委托人的批准:履行职责2.3.2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次,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监理人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每更换一次,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监理人需积极配合落实委托人对监理人日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的要求。监理人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作息时间一般与施工单位作息时间一致,节假日做好人员值班安排并报委托人审核。除工作日常规工作时间以外,在整个监理期内,晚间须有人值班,不得因监理人员不在场而耽误正常施工进度。
涉及费用的施工组织或方案的决定;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决定;工程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改变原设计的基本功能或工期或投资等;确定新增工程或设计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费率等;发布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指令及签发现场签证;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程延期的决定;
履约担保无。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或修改)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3天内提交,监理实施细则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3天内提交,监理月报在次月5日前(如为节假日则为之后的首个工作日)提交,专项报告在14天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供全部的工程相关监理资料,并协助委托人做好资料收集及备案,报告份数按相关规定提交。其余事项按附录A《监理工作要求及服务内容》要求。提交报告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另行书面授予的权利。
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3.1监理设施:工程监理所需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见附录B-2)以及其他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要的设备、产生的费用均由监理人自费解决,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监理酬金中,委托人不单独支付经济补偿。委托人义务在签订合同前,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书面通知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即中标价)的【10】%,受益人为业主。履约保函为银行出具的保函,如果监理人日后未能在施工监理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委托人可根据责任情况按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确认违约金,并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中扣除。保函担保期内无法完工的,监理人应在保函有效期满前【20】天办理续保手续,并提交续保保函原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该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未正确或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因监理人违约或工作失误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还应支付委托人违约金。★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支付担保按下列方式进行办理:委托人不出具支付保函。3.8支付担保委托人同意在10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监理人应当书面催告委托人答复,经催告仍拒不答复的,视为委托人拒绝认可。
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委托人可扣罚监理人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次。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委托人可扣罚监理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次。书面警告。监理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委托人有权提出书面警告,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并且,每一次书面警告委托人可扣罚监理人违约金5000元。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及违约金额标准:监理人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标准:
监理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违约责任:三次书面警告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监理人违约或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赔偿全部损失,且还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金。解除合同。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监理人必必须在7日内停止全部工作,14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监理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人承接该工程。同时,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人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部分解除合同。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监理人必须在7日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14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和撤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并且,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监理人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相关的全部损失。委托人在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人承接该部分工程。同时,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人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2天以上,其他监理人员离开现场3天以上的,需报委托人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视为违约,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如果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监理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换合格的监理人员的,视为岗位空缺,按上述第(1)或第(2)条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如需要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且不能在书面警告期限内整改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如能够在书面警告期限内整改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监理人限期更换合格人员的责任;擅自调换主要监理人员且不能在书面警告期限内整改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人/次,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监理人限期更换合格人员的责任;如能够在书面警告期限内整改的,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1人/次。依据经委托人批准的监理人员进场计划,监理人承诺的主要监理人员在应进场后7日内尚未进场的,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书面警告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且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5日内,监理人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专监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书面警告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且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监理人未按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应做好内业文件资料管理,若发现监理人文件资料不符合委托人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或未及时归档的,监理人需限期整改完成,否则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文件资料缺失、丢失的,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监理人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按监理规范列明需监理人旁站的工序,并应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监理人进行旁站监督的,监理人没有到场,或者到场后没有进行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且没有向委托人报告,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对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委托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的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到会者,监理人应当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未提交合理的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未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未提交相关的结构计算书,而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因此而导致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质量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尽职责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如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或媒体披露等),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监理人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配置监理项目部持证人员,如配置的持证人员不足够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监理人员必须有完善的考勤管理记录,委托人支付监理酬金或双方结算时,考勤管理记录可作为付款或结算的凭证之一。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员在岗情况,如果委托人发现项目监理机构无考勤管理记录,委托人可以不支付该阶段的监理酬金;如发现考勤管理记录有造假情况,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仪器和工具必须在监理过程中予以落实,委托人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因仪器或工具不到位造成现场检查部位没按时检查到位或实测实量检测数量不符合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责任所导致工程(各分部、单位及整体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时,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按相应工程造价占总工程造价的比例扣除监理人监理酬金。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情形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每次进场材料不进行检查和登记,或者对已进场的材料不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见证取样抽查、全程见证送检的,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如因此出现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建设并造成质量缺陷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如因此出现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达10万元/次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界定)的,监理人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同时,委托人保留追究监理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不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或对不合格工程却同意计量支付,或者计量数量严重不实、资料不齐全却同意计量支付、或不按本合同要求签署拨款意见的,应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如果已支付从而造成委托人超形象进度、超合同支付工程款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监理人审核的当期支付金额与经过委托人复核的实际应付金额存在正负6%以上误差的,经委托人警告后未整改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中明显不符合现场实际,会引起委托人投资增加,不进行认真审核、不进行优化就给予同意的,应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未有准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行行现场复核就给予签认,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签认的文件有误的,除必须立即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对签证错误有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按严重违约责任处理,且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阅读、深化、审查施工图纸,在收到图纸之日7天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的职责,导致返工、开凿及变更,增加了工程费用,监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如因项目监理人的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实施过程中委托人向承包人开展的索赔或审核无证据支持或过期等,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原因达不到投资控制目标,委托人将根据工程投资的增加额与原合同监理酬金数额的比率,按相应比例扣减监理酬金。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未按委托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批准即签发变更指令的,按变更金额比例扣除监理费。如造成损失,由监理人负责赔偿。
合同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费用款项的支付等存在争议),争议、纠纷的解决不得影响工程的进度,监理人不得有消极怠工、不履行监理职责等行为,否则监理人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酬金总额的0.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工程施工的关键线路工期因承包人原因比计划滞后7天以上(包括7天),监理人未及时预见、未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未及时监督承包人整改,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监管作用,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由此出现关键工期滞后14天以上(含14天),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由此出现关键线路工期滞后21天以上(含21天)并确实表明监理人在进度控制上作用失效,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进度控制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进度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
因监理人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或监理人行为过错引起的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控制目标(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环保、节能、绿建等),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结算价30%的违约金。对委托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建设程序的行为,监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说明详细的理由及依据,否则,监理人仍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本工程质量目标、安全文明目标、进度目标、绿建目标、投资目标等任一项目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第三方评估检查成绩目标及进度目标未达合同约定标准的,每次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1次;其余项目标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项。本合同严禁转包(转委托)或分包(部分转委托),若监理人擅自分包、转包或中途退场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签约酬金总价20%的违约金,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未按承诺投入机械、设备、材料等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且不向委托人报告的,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监理人对于承包人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擅自离场,管理人员工作能能存在严重不足等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且不向委托人报告的,监理人必须限期改正并承担书面警告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合同管理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向委托人及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变相推销;监理人必须加强监理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项目监理人员需共同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监理职业操守方面的违约责任:(1)工程施工承包人没有做好文明施工措施,没有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监理未及时发现、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作及时处理,不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除必须限期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书面警告责任。由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凡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者,一经查实,按一次一般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且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监理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禁止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禁止接受承包人的请吃送礼,或变相受礼;禁止与承包人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不合格材料、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认定方式:以委托人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监理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3)监理人收到委托人支付的监理报酬及其他各种款项,监理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供合法票据。监理单位提供票据不合法的,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延迟付款的,责任由监理人承担。(2)监理单位应在进场后一个月内为现场办公室需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工具(含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用书等)。以上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到场,未按要求进场的,可由委托人购买或租用并配备给现场监理人员,并从监理费用中扣除实际发生费用(购买或租用的成本),并向监理单位收取购买(或租用)成本2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在监理结算费用中扣除监理单位报价单中所含的此部分费用。(1)在保修服务阶段,因保修服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使用单位投诉且监理人需承担相关责任时,监理人承担书面警告责任。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监理人立即生效。监理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形式向托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的异议后15天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监理人。c委托人邮寄送达。a监理人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b监理人其他工作人员签收;送达程序:委托人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监理人:
委托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监理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3.5监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委托人有权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在委托人网站和建设项目合法继承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如果当期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酬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时,委托人有权从下一期的监理酬金中抵扣违约金。监理人违约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时,委托人有权首先从当期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酬金中直接抵扣。监理人支付违约金的方式: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5.支付其它计算方法无。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2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2)。4.2.1委托人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无。
(2)中标下浮率=1-(中标单位的监理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②、合同价=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85%×(1-中标下浮率)=13074153.2×1.0×1.15×1.0×85%×(1-中标下浮率)①、监理收费基价=12558000+(15070000-12558000)/(1000000000-800000000)*(841095000-800000000)=13074153.2元。计算公示如下:合同价以项目建安费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费标准的八五折计算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高程调整系数的取值均为1.0。监理报酬:
说明:上述报价已包括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及相关服务期限的所有价款及费用。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所需之员工工资、仪器设备使用费、员工意外保险费、专业保险、差旅费、交通费、邮递费、电传费、电话费、文件编制费、政府规费、合同备案费、利润、管理费、税务及杂费、额外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等一切相关的监理费用,委托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5.1.1合同价款□其它:/。(4)最终结算监理费不得超过业主审定的监理费投资预算价(即元),若超过的,按业主审定的监理费投资预算价(即元)结算。(3)本工程结算方式:以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变更金额、扣款金额等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的计价依据。其中,变更及扣款需有经甲方审批通过的相关指令文件。
a.土方及基坑支护施工完成,支付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10%;(2)其余酬金按本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支付节点如下:若监理人当期每月的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则支付均分后的绩效酬金;若当期有a个月,其中b个月的考核成绩未达80分,则当期实际可申请支付的绩效酬金=均分后的监理绩效酬金×(1-b/a),剩余的当期均分后监理绩效酬金在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书后方可申请支付)。(1)10%监理酬金为监理绩效酬金,监理绩效酬金按下述6个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节点均分支付,均分后的监理绩效酬金在每次达到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节点时一同列项申请支付,且实际可申请支付的监理绩效酬金需结合当期每月委托人对监理人的考核评估情况支付。具体如下: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按以下方式:5.1.2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3)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关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起14天内,付清监理结算款。f.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后,支付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12%,累计支付至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97%。e.外立面施工完成,支付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20%;d.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支付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10%;c.地上20层结构完成,支付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15%;b.塔楼地下主体结构完成,支付监理签约酬金总价的20%;
①业主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票开具比例暂定为74.63%;第一部分(基础工程、主体建筑(含地下室)工程、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比例暂定为:乙方须按合同要求向业主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业主2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本项目监理人向委托人书面报送请款资料及提供相应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因监理人未及时提供发票等原因致使发包人逾期付款的,责任由监理人承担。(4)结清正常监理报酬尾款,并不能免除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期应履行的监理责任和义务。结算审定后,委托人发现监理报酬超付,则监理人必须在十四日内无条件退还给委托人,若监理人迟延退还监理报酬,除退还超付监理报酬,还应支付该超付监理报酬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按应退还超付监理报酬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最终发票开具比例以每次提出付款申请后业主确认为准。业主2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发票开具比例暂定为100.00%。第三部分(业主2非公共区域装修工程):业主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票开具比例暂定为100.00%;第二部分(业主1非公共区域装修工程):②业主2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发票开具比例暂定为25.37%。
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生效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本合同不计算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报酬。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报酬(6)本项目为代建工程,合同的费用由业主拨款,如业主投资审批时间及支付时间较长时,监理人应充分考虑此项风险。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监理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业主和委托单位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监理酬金调整方法按下列方法确定:在监理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酬金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因工程的特殊性,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及人为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应积极配合委托人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工程数量结清监理酬金,并不要求额外费用及任何形式补偿。监理人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监理人的附加工作酬金已包含在本合同的监理酬金中,不另计支付。监理人的附加工作酬金已包含在本合同的监理酬金中,不另计支付。除不可抗力外,由于受到资金、设计修改变更、施工图延误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委托人应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仲裁或诉讼无。调解争议解决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监理酬金根据合同约定按实调整。
检测费用无。8.1外出考察费用其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8.6保密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无。奖励无。咨询费用无。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文件,监理人自愿让渡给本项目业主。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保密事项,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本条款长期有效,不受合同期限限制。
9.1供应商合约审查专项要求合约及风险管控专项要求8.10委托人不因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而免除监理人工作。监理人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元/次;省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元/次;市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元/次。工程获奖奖励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时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9.1.3淘汰原则(2)应按照本专项要求的审查流程,经审查合格达到标准后让新供应商准入,并签订相应合同。(1)新供应商第一次签订相应合同之前,监理人需要对供应商的资质、规模、信誉度、财政状况、服务质量、工程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9.1.2准入原则适用于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拟签约的全体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由业主直接签约的供应商、通过发包人及总包单位签约的供应商。9.1.1适用范围
(3)资格预审阶段,根据供应商基本资料、查询信息、现场考察情况,由监理人根据准入对象的类型填写《新供应商调查表》(后续提供),对于总评分6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通过资格预审。(2)由供应商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资料供监理人审查;监理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基本信息资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1)监理人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流程的审查工作。9.1.4准入流程(2)监理人应结合发包人相关部门意见,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实时监督总结,并在特定时段做出评价,如未达到标准的供应商将被淘汰出采购管理系统,并视情况解除合约。(1)在供应商签订相应合同之后,在合作过程中监理人需要对供应商的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
(4)对于评分在60分以下的供应商,将其名单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审批后提交业主最终审批是否淘汰出采购管理系统。(3)根据总结及考核的结果,由监理人填写《供应商评价表》(后续提供)。(2)项目工程完工前一个月或认为可能需要淘汰供应商时,由监理人组织,按照对供应商履约评价流程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本项目所有供应商总结大会或拟淘汰供应商专题会,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供应商的服务、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总结。(1)监理人负责组织供应商淘汰流程的审查工作。9.1.5淘汰流程(4)对于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监理人将其名单提交发包人审批,由发包人再次审批后提交业主最终决定是否进入采购管理系统。
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由监理人牵头推进,发包人参与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工作的开展。(1)统一管理原则9.2.2项目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工作原则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自项目立项备案开始,到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贯穿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结算、质保金返还等全过程。9.2.1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适用范围9.2履约风险管控专项要求
(1)履约风险的识别与评定9.2.3项目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工作内容监理人是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工作主要责任人。发包人参与项目工程类、合约及往来函件、经济及付款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3)责任落实原则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按照一般风险、重大风险、特大风险三级。一般风险由监理人监控和处理,并报发包人;重大风险及特大风险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监控和处理。(2)分级处理原则
9.2.4项目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各级主要管理职责主要包括风险评估报告的出具、风险识别项的整理、常规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化。(3)履约风险防控的总结与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履约识别项履约数据和风险等级的报送、各等级风险防控意见的提出、审批、实施、检查、监督。(2)履约风险的防控主要包括项目风险识别项履约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定,项目风险识别项风险等级的评定。
9.2.4.3各参建单位是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措施具体落实单位(3)负责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信息的核查、评价风险等级,组织各相关部门提出风险防控意见,报送项目风险情况,组织各相关部门处理项目全部风险,落实发包人项目风险防控工作要求。(2)负责提供和核定业务范围内的风险信息,就业务范围内风险提出风险防控建议或意见,化解业务范围内的项目风险;(1)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工作,组织推进项目全部风险的防控工作;9.2.4.2监理人是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的主要责任人。9.2.4.1发包人是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开展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工作。
项目风险识别项风险分红黄蓝三个等级,即一般风险(蓝色)、重大风险(黄色)、特大风险(红色)。等级评定标准如下:(2)项目履约风险评价标准项目履约风险识别项共计12项,包括:工期违约风险、质量违约风险、安全事故风险、进度款支付风险、材料人工价差风险、签证索赔风险、工程停工风险、设备采购风险、物资租赁风险、行政处罚风险、结算款支付风险、质保期风险。(1)项目履约风险识别项9.2.5项目履约风险识别项及风险等级标准在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监督指导下,负责项目履约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与落实。
(2)各参建单位项目人员应在监理人检查前,根据项目履约情况填写《项目履约情况统计表》。《项目履约情况统计表》由监理人自主拟定并报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1)监理人项目管理团队通过参与月度综合检查,会同各参建单位项目人员对风险识别项所需履约数据于每月月底收集一次。9.2.6.1项目风险识别项数据的收集与核定9.2.6项目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程序风险等级评价标准
序号 | 风险识别项 | 一般风险 | 重大风险 | 特大风险 | 备注说明 |
1 | 工期违约风险 | 工期延误20天以内 | 工期延误超过20-60天 | 工期延误60天以上 | 工期延误天数=实际工期天数-计划工期天数-已签证天数 |
2 | 质量违约风险 | 分项工程未一次性通过验收 | 分项工程经整改仍未通过验收或分部工程未一次性通过验收 | 分部工程经整改仍未通过验收或单位工程未一次性通过验收 | |
3 | 安全事故风险 | 存在一般危险源 | 存在重大危险源 | 重大危险源存在7天以上 | |
4 | 进度款支付风险 | 未付款占合同额比例5%以内或未付金额在1000万以内或拖延支付1周以上 | 未付款占合同额比例超过5%或拖欠金额超过1000万或拖延支付2周以上 | 未付款占合同额比例超过10%或拖欠金额超过2000万或拖延支付4周以上 | |
5 | 材料人工价差风险 | 拟调整价差超过50万 | 拟调整价差超过150万 | 拟调整价差超过300万 | 暂不考虑价差调整原因 |
6 | 签证索赔风险 | 拟签证金额超过100万或拟签证工期7天及以上的 | 拟签证金额超过300万或拟签证工期15天及以上的 | 拟签证金额超过500万或拟签证工期30天及以上的 | 暂不考虑是否可调整 |
7 | 工程停工风险 | 工程停工超过 15 天或因停工造成损失超过100万 | 工程停工超过 30 天或因停工造成损失超过300万 | 工程停工超过45天或因停工造成损失超过500万 | 工程停工不论何种原因导致 |
8 | 设备采购风险 | 延迟到货超过5天 | 延迟到货超过10天 | 延迟到货超过15天 | |
9 | 物资租赁风险 | 未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且额外增加租赁费超过25万 | 未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且额外增加租赁费超过50万 | 未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且额外增加租赁费超过75万 | |
10 | 行政处罚风险 | 行政处罚金额5万以内 | 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 | 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0万 | |
11 | 结算款支付风险 | 争议金额占合同额比例5%以内或争议金额在1000万以内 | 争议金额占合同额比例超过5%或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 | 争议金额占合同额比例超过10%或争议金额超过2000万 | |
12 | 质保期风险 | 质保金争议金额占质保金总额比例5%以内 | 质保金争议金额占质保金总额比例超过5% | 质保金争议金额占质保金总额比例超过10% | 缺陷责任期后除外 |
(1)《项目履约风险识别表》形成后,确定为一般风险的,由监理人项目管理团队结合相关部门意见自主编制并出具《项目一般风险防控意见表》并报发包人审批。监理人依据《项目一般风险防控意见表》指导并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执行。9.2.6.3项目履约风险的处理程序(2)监理人需根据识别项的风险等级自主编制《项目履约风险识别表》,报送发包人审批。(1)月度综合检查完毕后,监理人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各参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履约情况统计表》,按照《风险等级评价标准》评估各参建单位风险识别项的风险等级。监理人风险识别项的风险等级由发包人评估。9.2.6.2项目风险识别项风险等级的确定(3)各参建单位需将填写完毕的《项目履约情况统计表》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后再提交监理人,由监理人项目管理团队组织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履约情况及影响履约的原因。核实完毕后,由监理人管理团队签字确认。各参建单位的《项目履约情况统计表》确认完成后,需和监理人根据本身履约情况填写的《项目履约情况统计表》一起报发包人审核。
(2)监理人需做好“项目履约风险防控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的会议纪要工作,相关会议资料要及时报送发包人并做好归档,保障履约风险防控工作群策群力,避免“项目履约风险防控专题会”流于形式。(1)为避免项目风险识别项数据失真,发包人可采取抽查方式对履约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瞒报、虚报情况,按发包人相关规定以及监理合同、各参建方相关合约之约定处理。9.2.7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的检查与监督(4)针对重大风险及特大风险,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监理人组织开展“项目履约风险防控专题会”,分析风险产生原因,提出常态化风险防控措施,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常态化风险防控措施需在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执行。(3)《项目履约风险识别表》形成后,确定为特大风险的,由监理人项目管理团队结合相关部门意见自主编制并出具《项目特大风险防控意见报告》并报发包人审批。监理人依据《项目特大风险防控意见报告》指导并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执行,落实过程由发包人全程督导。(2)《项目履约风险识别表》形成后,确定为重大风险的,由监理人项目管理团队结合相关部门意见自主编制并出具《项目重大风险防控意见书》并报发包人审批。监理人依据《项目重大风险防控意见书》指导并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执行,落实过程由发包人全程督导。
(1)监理人应结合项目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工作,每季度出具《项目履约风险阶段性评估报告》。《项目履约风险阶段性评估报告》由监理人自主拟定。9.2.8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的定期总结(6)对造成额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对监理人或相应参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或约定主张承担损失责任。(5)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风险防控措施,化解项目风险的,监理人应重新评估风险,制订风险防控措施并报发包人审批。(4)对未落实常态化风险防控措施要求的,监理人应及时处理并通报发包人。(3)监理人应跟进常态化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对常态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在每周例会上向发包人汇报相关情况。
(2)工作安排:主要工作是,全面推行及完善项目履约风险识别与防控工作。(1)时间要求:签发开工令正式开工之日——竣工验收备案及全部结算工作完成之日。9.3工作安排(4)监理人应结合发包人管理要求规定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风险识别项进行优化和调整,对常见的项目风险,提出基本的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形成普遍适用的标准,对新出现的风险及防控措施进行归纳和提炼,促进项目履约风险识别和防控工作水平的提升。(3)《项目履约风险阶段性评估报告》需总结本项目履约风险,分析风险产生原因,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作为本项目建设、运营分析以及项目总结的重要参考依据。(2)《项目履约风险阶段性评估报告》需对本项目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与总结,并提出下一季度风险防控工作计划,于每季度末25日前报发包人审批。
1.1.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推进实际情况,要求监理人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协调各种事项。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委托人对监理的工作要求如下所述:1、监理工作要求:附录A:监理工作要求及服务内容第四部分附录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全部监理人员的现场集中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报发包人,监理人不得再为其安排其他工作。1.6.监理人必须按照工程项目总体计划要求配合、协助其他专业监理人开展工作,主动协调各专业监理人与本监理标段工作范围内相关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1.5.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如需要加班工作时,监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要求安排完成相关工作,相关监理人员的加班费已包括在监理服务费中,委托人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1.4.为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委托人可对所有进场监理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面试、设置试用期等),委托人认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及各监理人员等不称职时,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监理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委托人的同意。若监理人对委托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委托人仍然要求更换,则监理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监理人该人员从委托人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1.3.如委托人认为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而必须增加监理人员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及时调配充足资源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工作的需要,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聘请(或由委托人协助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监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监理服务费中,由监理人按应付标准承担。1.2.因目前监理市场监理人员流动性大,监理人必须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换本项目监理人员,否则,委托人按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作出相应处罚,并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监理人应对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向委托人提供工程工期的信息和咨询,协助委托人进行工期控制决策,对控制工程总体进度目标进行工作结构分解,根据需要编制不同深度的进度计划,包括:建立进度控制体系;明确进度控制任务、配备人员、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建立进度信息沟通渠道、进度检查、协调制度。进度管理的工作内容:项目进度管理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规定进行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服务工作内容
编制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度。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任务书。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各单体工程施工进度,并确定其的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性节点工期日程。各类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加工品、预制品等材料设备定板、订货和进场计划。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加工品、预制品等资源需用量计划。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度。
根据进度计划落实进度控制责任主体单位。交工进度。试运转进度。工程结算进度。竣工验收进度。项目收尾进度。
(2)实际使用的人数、机械数及效率。(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的工程量。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检查,记录和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内容,包括:对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协助施工单位实现进度控制目标,对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等的进度控制进行协助与监督。审核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进度计划,监督、检查、控制、协调各项进度计划的实施。编制设计准备阶段计划、设计总进度计划和各专业设计的出图计划,对设计技术文件、图纸、材料设备采购产品进行催交,以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下列情况发监理工程师通知给承包人,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承包人采取改进措施: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达到7天;预测工期完成有较大难度,关键进度节点控制不严,且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现场投入的财力、物力、施工机具、施工材料、劳动力、管理技术力量等方面跟合同与计划不符,将影响进度计划的实现;交叉施工作业互相干扰,协调不力。清楚了解承包人每天、每周相应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机具的数量、所进材料数量、成品外加工计划执行情况、不同作业面的施工情况以及所完成的工程量、管线施工和工序穿插施工配合情况,近阶段及整个施工期的气候变化情况、施工环境的变化、承包人想法等情况。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计划的实现。将实际进度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确定进度偏差。当采取纠正偏差措施不能保证进度计划实现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实际进度按计划进行。调整进度计划,不得影响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5)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分析。(4)进度偏差及纠偏情况。(3)窝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及原因分析。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管理遵循下列程序:项目质量管理按照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定期提出进度控制报告,报委托人。下列情况发监理工作联系单给委托人或有关单位: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工程设计变更多,设计变更批复时间长;专业工程分包人的进场时间未按计划进场;机电设备、水电材料、装饰材料的定板和定案工作未按计划进行,将影响进度计划的实现。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材料等按计划准时到位。确定与项目质量控制有关的制造、检验、试验、验收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项目质量计划的验证。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制定分析和评价工程质量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改进质量目标的解决办法。制定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制定设计变更的控制管理办法。制定关键工序、重点难点工序、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确定质量控制手段和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审批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
检查承包单位的控制计量测试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校正的实施情况。组织检查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应督促承包单位提出解决措施和进行整改。通过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建立施工交接的工作程序,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工序交接和工程中间交接。检查承包单位对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的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文件,按规定进行检验、验收和进行第三方验证,见证取样、送样等工作监理专人跟进,落实好见证检测关键环节管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对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工序,应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检查施工管理人员记录工序施工情况。检查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否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的情况。施工工序质量控制重点是对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检查承包单位的工程测量控制方案的实施,测量记录的归档保存、测量点线的妥善保护情况。
对返修或返工后的分项工程,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保存记录。对工程质量的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进行处理,并进行不合格评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和验收合格而转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质量控制内容包括:对特殊工序的控制,除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要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对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制定质量控制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包括:对降级使用接收和作不合格工程时,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建设、设计单位等,共同确定处理方案,由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处理方案。
工程交接后保修与回访的控制。试运行实施的控制。试运行策划的控制。负责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编制试运行方案和必要的相关文件,形成必要的保存记录,内容包括:对潜在的质量不合格和质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和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实施项目安全计划。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确定施工安全目标。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项目安全管理
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的资源是否满足需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持续改进。
定期组织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工程;
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开展项目投资控制、核算、分析、预测和考核。项目投资管理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和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的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的影响提交较为准确的估算。对不同的设计方案进行造价概算或估算比较,为优化方案设计提供造价方面的咨询意见,对工程项目的各部份进行造价估算,协助设计方进行限额设计。在提供施工图纸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在提供初步文件后,20日内完成概算审核。制定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调整、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办法,正确审核工程计量、各项签证和工程价款结算,搞好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管理,跟踪处理由此引起的项目造价变化和动态调整。
所有工程在竣工(完工)交齐资料后最长90天内完成最终结算。根据施工合同及委托人的要求,对工程分阶段(如桩、地下室、主体结构等)进行结算。严格管理承包人资金流向。每月审核承包人资金流向明细,确保支付到承包人帐户中的资金使用在本项目的合理支付中(包括对材料设备款、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防止资金被挪用、截流。每月提交一份工程造价报告。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资料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对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对下期用款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其中较少的工程变更30天内完成变更结算审核。
按工程设计文件对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进行策划。材料设备管理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专业工程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标准进行论证,协助委托人确定专业工程设计的技术条件。根据需要,对图纸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专业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委托人提出建议。每个施工合同完成工程结算后30天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价报告,对各施工合同的标的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
督促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应按计划实施。协助委托人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依据项目设计文件,协助委托人采用公开招标、定向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产品材料设备采购,对材料设备采购报价进行评审。调查、选择合格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建立名录;选择管理规范,质量可靠,交货及时,安全环境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和履约信誉好,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产品供应商,并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明确材料设备采购分工、责任及采购产品的基本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编制详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明确材料设备采购产品的名称、类别、型号、规格、等级、数量。
项目合同管理采购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验收、移交,并办理完备的交验手续,资料整理归档。应根据采购合同检查交付的产品和质量证明资料,填写产品交验记录。符合条件的产品,才可办理接收手续。对采购的产品存在漏、缺、损、残等不合格状态,应予以记录,并按规定处置。材料设备采购、运输进口产品,应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查核报关、商检及保险等手续。并编制检验细则,做好接运、保管、检验工作。材料设备采购的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证。杜绝不合格产品使用到工程项目中。材料设备采购产品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对特殊产品(特种设备、材料、制造周期长的大型设备)的供应商,从具有安全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处采购,并进行实地考察,对采购的此类产品实行重点监控。
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应建立与相适应的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将各种合同资料能方便的进行保存与查询。对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度,建立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一些特殊工作程序。合同交底:在合同实施前,组织合同谈判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提供合同谈判过程的各种详尽信息。合同交底应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合同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各种合同责任和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情况,仔细研究合同文件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制定合同签订和实施计划。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合同诊断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向预测。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全面收集并分析合同实施的信息与工程资料,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合同跟踪和诊断合同实施监督: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发包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后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合同终止和后评价:合同按约定履行结束后,合同即告终止。及时进行合同后评价,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作为改进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借鉴。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设计及有关批准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等。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项目信息是预测项目未来、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追溯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源,要全面掌握信息源,灵活运用信息处理工具,收集相关信息收集信息资料包括:项目信息管理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
监理通知、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月报、监理报告、总结、评估等。监理日记、巡查、旁站记录、工程照片、事故处理资料、关键的检查资料。各种报验、验收、报告、报表,计量、支付、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质量、进度状况记录等资料。各种材料报验、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技术资料、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与委托人、承包单位及工程有关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
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采用电子计算机建立易于结构化和标准化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科学先进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采集、编排、查阅、归档保存的管理办法,由专人实施。安全、文明生产控制资料等。监理制度、规定与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消防验收、建管验收、防疫验收、环保验收、装修室内辐射/空气等专项验收资料。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分部(或子分部)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
防止机密泄漏,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涉及国家机密或各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保管工作应制订保密管理细则,对信息资料收集和反馈进行跟踪,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及时对信息分类保存、要求列名事件、题目、来源、概要、经办人或其他基本情况。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别通报给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审阅和签署意见。对所收集的信息必须进行分析,确保其准确、全面、来源可靠,且要求为正式资料。
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具体内容、对象、方式、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间、奖罚措施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确保沟通计划落到实处。制定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按内容分主要有: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资金、环保、设计变更、索赔、材料供应、设备使用、人力资源、文明工地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按时间分主要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半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等。建立项目沟通与协调管理系统,健全各项制度,并本着“严格守法、遵守公德”的原则,以维护各相关方的利益为前提,应用先进、实用的方法和手段,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项目沟通与协调工程结束后,信息的保管与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存档、移交,并办理好移交签收手续。有保留价值的信息,经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消除,但应做好登记。
项目结束阶段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项目结束阶段管理妥善处理各分项工程之间的施工配合,要求各承包单位提出需要配合的问题,如施工场地的要求、施工用水、用电、交叉作业的相互影响,施工收口处理、建筑成品保护要求及需要采取的配合措施等。定期召开有委托人、设计、监理、质监站、施工单位参加的工地现场会,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会前一天,就质量、进度、资金、技术、材料、需要协调的问题等议题征求意见,分送有关单位,以便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发与会各单位,并督促执行。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根据沟通与协调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按程序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各相关方,实现共享,提高沟通与协调的效果。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为本工程建设服务。
监理服务设施、设备一览表B-2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一览表B-1附录B: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设施、设备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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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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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甲方与乙方在业务来往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各自投资效益,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透明、恪守诚信的精神,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乙方与甲方发生经济业务来往时应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廉政合同附录C:廉政合同
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甲乙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行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建设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行风建设的纪律和规定,遵守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基础合同及在其后签订的所有业务往来合同的附件,其效力及于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单位的所有业务合作关系(备注:当甲方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时,关联单位为甲方的各下属单位;当甲方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时,关联单位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其他各公司)。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效力不因基础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双方签订新的廉政合同或廉政补充合同对效力区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不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二、甲方的责任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第三条第1-4款所指的内容,甲方工作人员应拒绝对方。对于无法拒绝的,应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个人借用(包含甲方借给乙方或乙方借给甲方)等名义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现金、房屋、交通工作和贵重物品往来。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不要求、暗示及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不准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得为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接受甲方的宴请等活动;不得以个人借用(包括甲方借给乙方或乙方借给甲方)等名义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有特定关系人发生现金、房屋、交通工具和贵重物品往来。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经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相关责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受理部门:监督检查室;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安排和提供第三条第1-4款所指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第三条约定的内容,经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安排该工作人员参与甲方的所有合作;如经发现该工作人员仍参与甲方合作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有该工作人员参与的业务合同。乙方无法区分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的,则认定为单位行为。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涉及违约的业务合同,拒绝支付涉及违约的业务合同余款;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诚信黑名单,在合作领域内一年至三年不予合作,或涉及专业领域内一年至三年不予合作;在一定范围(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内通报乙方违约行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
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政合同,否则本廉政合同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本廉政合同须与甲乙双方所签基础合同同时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基础合同同时生效。生效时间及法律效力甲方指定由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甲方执行本廉政合同的监督部门,乙方指定其纪检监察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的部门作为乙方执行本廉政合同的监督部门。如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涉及犯罪的,甲方有权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本合同中有关处理条款的约定不影响基础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追究权利的行使。
甲方(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廉政合同份数与所属业务合同份数相同,最少不低于十五份,其中甲方执十一份,乙方执四份。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廉政合同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政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七、廉政条款份数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方式: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条款的第2.2、4.2、5.2、6.3款适用于建筑工程、通信工程等工程施工类合同;第2.3、4.3、5.3款适用于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以及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余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所有基础合同。本条款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的附件,与基础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生效。为贯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生产(特别是工程施工和维护服务)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条款。《安全生产责任协议》(2021)附录D:《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乙方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应满足甲方应急预案要求。乙方单位负责人为基础合同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第三条组织架构和职责对于信息开发和软件系统维护类项目,乙方须有信息安全方面的常规应对流程与措施,有对知识产权等的保护措施,有对可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必要时依甲方要求出具由甲方指定或共同认可的信息安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合格鉴定证明。对于列入国家和基础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规定的特种项目,乙方应提供相关的特种作业资质或资格证书原件供甲方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供甲方存档,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乙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于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乙方必须为提供工程建设、网络维护(如传输管道、基站维护等)及户外广告服务的人员购买意外商业保险。第二条资质审查及报备
在项目开展前,乙方应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书副本提交给甲方。若未提交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暂停项目。作业人员上岗前乙方未提交安全责任书的,甲方有权拒绝该人员上岗,由此造成的项目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派遣和调整作业人员之前,乙方必须对这些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保证所有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内容。作业人员在接受安全培训并知晓安全规程后必须签字确认和签订安全责任书。在项目开展前,乙方必须制定书面的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安全教育措施第四条安全教育针对具体项目的实施,乙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检查从业人员对各项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维护方案中编制有关质量、安全及文明生产保证措施,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对于涉及工程施工建设类项目: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须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组织项目有关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国家、行业、甲方及监理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对于信息软件系统类项目,在项目开展前,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均需接受甲方(含各项目公司)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模块及特训模块两部分,公共培训包括基础性、公共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培训则根据项目业务的具体类型进行安排。对于工程施工类项目,乙方应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应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参加乙方组织的教育培训。乙方还应通过项目监理方的安全交底100%合格确认,才能派遣人员上岗。
甲乙双方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甲方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双方做好交接手续。乙方应制定本项目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展过程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同时,对甲方未顾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及监理单位。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机房、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的规定;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服务。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工程实施受非安全因素干扰(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质量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业务开展过程(进场、现场、退场)安全规范,根据业务需求分配相应工作场所,并严格遵守该场所安全规则。
乙方在甲方已安装有设备的场地中,或在其他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作业前,应向甲方申请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作业现场应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设备及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作业现场清洁,对外发生的污染等事故的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作业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作业人员应劝阻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警戒和看守。市区内的室外通信建设工程,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乙方应建立、健全每天的工作日志,包括施工时间、地点、施工内容等。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施工证、根据不同场所的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方可上岗。
乙方一义务对知识产权和版权的保护工作做到位。在开发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制止各类风险作业,并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同时,甲方未顾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甲方负责监督面向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参与目标系统设计与开发需求;支持并监督外包信息系统的后续开发需求、系统优化和bug修改。乙方责任部门为对口合作(包括代维、开发、测试、增值业务合作)的信息安全主管部门,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监控及应急流程,预估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故,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并协助甲方控制风险。对于涉及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的项目: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储存、运输、使用等)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急事件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并在15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建设工程中,乙方应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的预防工作。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火灾、车辆安全、从业人员犯罪、治安刑事案件及通信网络或互联互通事故、通信电源、信息安全事故等。第六条安全事故及费用管理乙方系统涉及的所有系统信息、客户信息、操作日志等均需妥善保管,未经对口主管部门许可不得进行增、删、改等操作。有权访问或保存敏感信息的乙方系统,原则上必须置于乙方合作伙伴互联区内。敏感信息在传送进必须经过严格管控。乙方系统的安全配置和防护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乙方为甲方独立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软件程序,应备案存档,妥善保管。若系统或程序能接触到客户敏感信息,乙方应将系统开发文档提交甲方对口主管部门留档,文档应注明分发范围,并要求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分发控制要求。系统或程序应具备详细记录各类系统日志的功能。在开发和测试环节,乙方人员使用的测试数据原则上不应当反映现网客户的真实信息。乙方系统发生重大变更前,应进行安全评估,并提交对口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与基础合同相同,但工程类合同终止日期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须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在基础合同有效期内及期满后5年内不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基础合同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事故的定性标准,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合同款中扣罚乙方的违约金,调整乙方服务范围。16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相关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2012】
甲方(盖章):联系人:签署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政条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监理人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附录E:监理人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附录F:中标通知书
目录日期:2022年月招标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联系人:黄兹仁 电话:0755-8233703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联系人:刘涛电话:18819120641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暂定787日历天,具体从开工令下发至取得项目竣工备案证书为止。计划服务周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1)一次竣工验收合格。(2)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3)本项目要求在第三方综合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94分;在第三方交付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82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系统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3.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自行提供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投标总报价/1277.998475万元)×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下浮率为负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1277.998475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2、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类似业绩”资料,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上述内容资料需提供且作为评标资料。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①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网页查询信息为准,不需提供截图)。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 月 日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修改)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 |
7.4 | 定标 | (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票决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审结果或票数及理由、中标人等内容。(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履约保函到期但本项目无法完工的,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续保,如履约保函到期不提供续保则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提交。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提交投标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4 | 否决投标条款 | 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8.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10.5 | 其他 |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7份正本)给招标单位。 |
10.5 | 其他 |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或业主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资格审查资料(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监理大纲;
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导出为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监理费下浮率 | 投标报价(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标办法,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进入定标阶段,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如同时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视为不合格;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资信业绩部分:20分2.监理大纲部分:30分3.投标报价:50分注:1+2+3项为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权重100%;投标人总得分=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权重。(综合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注:用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总报价均为经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5分) | 类似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的为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5分) | 获奖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监理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得3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得2分;获得市级质量奖项得1分。只计最高奖项,分数不累计。本项目最高得分3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5分) | 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部门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得3分;不满足得0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三个月(2022年7月-9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监理机构人员和专业的配备(5分) | 1、在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同时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2、在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最多加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1分;最多加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资格的得1分;最多加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的得1分;最多加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注:同一人不重复累加计算分值。上述人员需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三个月(2022年7月-9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企业创新能力(5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企业项目技术管理成果曾获得省级或以上部门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1分。只计最高奖项,分数不累计。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投资控制措施(3分) | 提供了投资控制措施,且投资控制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进度控制措施(3分) | 提供了进度控制措施,且进度控制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质量控制措施(3分) | 提供了质量控制措施,且质量控制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3分) | 提供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且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组织协调措施(3分) | 提供了组织协调措施,且组织协调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监理工作程序(3分) | 提供了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且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3分) | 提供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3分) | 提供了重点难点监控措施,且重点难点监控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措施(3分) | 提供了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管理措施,且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管理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 | 会议制度管理措施(3分) | 提供了工地会议制度管理措施,且工地会议制度管理措施中没有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报价得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0.4分,下偏1%扣0.2分。(得分扣至0分止) |
4 | 定标 | 定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具体详见本章第4点要求。 |
1.评标方法(5)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企业创新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由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或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登记的证书为准,证书须具有登记证书编号以便查询。(2)获奖业绩(根据具体招标项目专业对应奖项):①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②国家级奖指全国地区的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③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④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⑤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说明:(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进入定标阶段,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
4.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须公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招标人须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推荐中标人:4.定标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若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3.4评标结果
4.3.2定标工作开始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或其他进行投票排名,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4.3.1本项目采用“记名投标+撰写评语”的定标方式,定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因素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各项能力进行定性评审,撰写评语,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中标人;4.3定标规则及程序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4.2定标时间和地点:4.1.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4.3.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轮一次性票决并排序,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投标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将推荐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票数相同的再进行附加的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表六:《定标因素表》。2、监理大纲因素;1、价格因素。4.3.4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定标因素的相对标准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4.3.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定标文件。
5.定标表格4.4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3.9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4.3.8定标委员会组长根据选票情况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4.3.7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应重新招标。4.3.6定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各定标因素进行撰写评语。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直接票决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附表一:见后附。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直接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定标阶段)附表二注: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支持一家投标人。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1 | ||
2 | ||
3 | ||
4 | ||
…… |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定标阶段-票数相同时定标委员会个人用表)附加直接票决定标选票表附表三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
票决意见 |
(定标阶段-票数相同时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附加直接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附表四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附加投票,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投标人“投票”),票决意见为“投票”的,用“○”表示;票决意见为“不投票”,用“×”表示。1、本表用于投票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备注:
项目名称:定标阶段各投标人评语附表五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1 | ||
2 | ||
3 | ||
4 | ||
…… |
投标人名称 | 评 语 |
工程名称: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附表六:注:由定标委员会各成员依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各定标因素,给予进入定标环节的各投标人客观实际的评语,并作为投票依据。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
1 | 价格因素 | 结合监理报酬清单中的报价等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 | 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提出合理有价值的建议。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 各阶段控制目标明确,方法正确,措施得力。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方法 | 结合项目的特点合同管理、组织方法有针对性,协调计划严谨,协调方式简单易行。 |
1.1项目名称:广州农行大厦项目监理。项目概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项目施工监理贯穿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监理范围包含建筑整体建造、公共区域装修以及非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材料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监理服务工作范围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拟投入监理团队要求:1.2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897.96平方米,总高度约140米,总建筑面积约11001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292.18平方米,地上裙楼建筑面积约20932.81平方米,地上塔楼建筑面积约57790.30平方米),初步规划为地下4层,地上31层(其中裙楼5层)的甲级商务办公楼,与周边的新华保险大厦、保利南方财经大厦之间分别规划有连廊相连。
序号 | 专业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
一 | 总监、总监代表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2 | 总监代表 | 1 | 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中的所属单位必须与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一致,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 |
二 | 专业人员 | |||
1 | 土建施工管理组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2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其中1人为土建组监理负责人,要求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
2 | 土建施工管理组 | 钢结构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要求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
3 | 机电施工管理组 | 机电专业工程师 | 2 | 所学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其中1人为机电组监理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余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
4 | 机电施工管理组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及职称为给排水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
5 | 其他专业施工管理组 | 市政公用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及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
6 | 其他专业施工管理组 | 园林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及职称为园林绿化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
7 | 其他专业施工管理组 | 幕墙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及职称为建筑类(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
8 | 其他专业施工管理组 | 装饰装修工程师 | 2 | 所学专业及职称为建筑类(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
9 | 安全与职业健康组 | 安全工程师 | 2 | 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
10 | 合同造价管理组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工作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 |
11 | 资料管理组 | 图档资料管理员 | 1 | 从事图文收发与工程管理,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业主信息化管理要求。 |
12 | 专职测量工程师(含实测实量) | 1 | 具有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13 | 监理员 | 2 | 具有土建、机电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要求持上岗证。 | |
三 | 合计 | 20 | ||
注: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委托人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的要求。以上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1、注册监理工程岗位证复印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培训证或上岗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2、以上拟派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作为证明材料(提供自投标截止前三个月(2022年7月-9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
1、质量目标:(二)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工期目标:确保达成招标人下发的工程进度节点目标。(一)工期目标其他要求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征地拆迁情况跟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
(三)监理管理工作总体要求4、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3、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和市现行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确保取得“绿建二星建筑”(以绿色建筑国家标准评定为准)。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本项目必须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率为零(十级以上伤残及死亡率为0);重大火灾、机械倒塌事故为零;重大环境事故和重大环境投诉为零;特种设备验收率100%,重大机械事故为零;食物、煤气中毒及卫生防疫事故为零;被社会媒体负面曝光为零。确保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或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1.2本项目要求在第三方综合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94分;在第三方交付评估检查成绩不低于82分。1.1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及目标,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4、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报酬,但监理人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3、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每日在现场投入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及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2、招标人提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和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准确把握招标人对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资源和实力,对本项目的投标作出最优的监理方案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相应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实现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的目标。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1、建设项目多专业、多界面施工,且交叉作业较多。
7、本项目施工单位将向监理单位提供临时设施场地并配备水电接口,但在招标人通知监理单位进场而施工单位尚未进场或未完成上述设施的建设前,监理人须自行解决上述设施,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总额内。监理临时设施场地的一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由监理人自行配置,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总额内。6.3监理人需承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监理人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并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文件30日内向委托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有权审核部门进行结算定审。委托人将保留监理酬金的10%的支配权,由委托人视监理人结算审核工作质量情况予以支付。若监理人审核的结算金额与有权终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差值大于5%,委托人有权扣减监理酬金的10%作为额外聘请造价咨询单位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的服务费用,同时,监理人还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6.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造价人员、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为期6个月的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6.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合同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监理服务须达到令招标人满意的程度。中标人如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工作内容的工作成果,或提交的工作成果未能达到约定的支付审核标准,或招标人对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未能达到约定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均视作监理人对该承诺的违反,招标人将于合同酬金总额中扣减相关监理服务项目的酬金。监理人对于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约定执行。6、本项目招标人将根据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情况,严格实行量化考核,结合考核结果,支付监理服务酬金。5、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招标人协商减少停工期间驻场监理人员的数量,但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
13、监理人应确保监理纪录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严禁事后补资料的情况发生。12、监理单位必须组织和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设工地纳入视频监管的通知》(穗建质〔2017〕1166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工作要求及管理指引的通知》(穗建质〔2018〕207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11、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生产控制和信息沟通与管理,招标人建立了一套项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及通信技术,以计算机、网络通信、数据库作为技术支撑,对项目全过程所产生的各种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进行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为此,监理人应相应建立与招标人的项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软、硬件相配套的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以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项目信息可以数据、表格、文字、图纸、音像、电子文件等载体方式表示,保证项目信息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共享,并具有可追溯性。保证验收资料(含影像)的完整性。10、为了保证专业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监理单位应确保其现场监理人员满足招标人对于人员资历、专业、经验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其现场管理人员的稳定。如果监理单位投入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无法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应根据招标人的指令立即更换。或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到岗位,委托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此费用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招标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9、为了加强招标人与监理人的沟通与协调,招标人另行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招标人监理代表)常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工作。8、驻场的监理人员日常生活和用餐应自行独立解决,严禁向施工单位搭食及与施工单位的人员混住。
19、监理单位需对项目所有的检测(监测)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合并,并编制本项目关于具体检测(监测)项目清单及费用估算的工作方案,报招标人审核。18、监理单位应积极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相应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实现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的目标。17、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及成品保护工作。16、监理单位施工前应做好周密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方案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持每天一般巡视与有目的的检查、工程薄弱环节的抽查相结合,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并及时、彻底地解决,不留隐患,使工程在有效的控制下顺利进行。15、监理人在监理期内承担协调供水、燃气、供电、通讯工程等各工种交叉施工的工作,相关费用包括在其投标总价内。14、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总平面的组织策划进行审核,在施工总平面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负责施工总平面的管理协调工作,包括场内排水组织、施工临设布置、场内交通疏解、红线内临时施工道路的调配使用维修。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目录年月日
六、监理大纲五、资格审查资料四、监理报酬清单三、投标保证金(如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八、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七、投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⑥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⑤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
(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报价和监理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7)其他资料。(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⑧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⑦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⑥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⑤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如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招标监督机构等提出复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我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核查的原件不齐全或者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除伤亡、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合法原因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情形外,如我方更换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接受贵单位1年内拒绝我方参与贵单位后续工程投标的处理。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1.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机构人数 | 人数: | |
6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小写:下浮率: % | |
7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
8 | 资 质 等 级及 证 书 号 |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 |
9 | 需要建设单位提 供的配合条件 |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注: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三、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费用成本明细表(格式可自定)四、监理报酬清单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粘 贴 处 |
序号 | 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一 | 监理报酬 | |||
1 | ||||
2 | ||||
…… | ||||
合计报价: 元 |
五、资格审查资料传真:电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六、监理大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五)投标人声明格式
四、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三、质量控制措施;二、进度控制措施;一、投资控制措施;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监理大纲
十、会议制度管理措施;九、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管理措施;八、重点难点监控措施;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六、监理工作程序;五、组织协调措施;
投标人:(盖公章)附件:履约格式如果我单位在项目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我单位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格式(详见附件),按照中标金额的10%(投标时按投标金额的10%填写),即万元人民币向贵局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结算和保修期服务之日止,首次保函开具时限不低于787天。如我单位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供合格的银行履约保函,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名称):投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承诺书七、投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承诺书
保函编号:履约保函(参考格式)附件:履约保函格式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本承诺书,承诺书的附件履约保函格式投标时可不提交,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即可。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发生付款到期事件、要求我方支付的数额及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必须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贵方无须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本保函复印件后【3】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贵方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并放弃向贵方追索的权利。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并交付业主之日起满【**】年。一、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鉴于【**公司】(下称“被担保人”)已与【中海**公司】签订了《**合同》(下称“主合同”),由被担保人负责广州农行大厦项目(下称“项目”)的**工作。我方接受被担保人的委托,在此以独立保函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天河瑞盈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名称):
九、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广州农行大厦”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本保函未尽事宜,执行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该规则与本保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保函为准。七、贵方可以将本保函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在兑付本保函时,仅需要提交贵方与第三方的保函转让协议及本保函要求贵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六、本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向贵方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五、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独立和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我方承诺将不要求贵方提交除前述书面索赔通知之外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证明文件、违约声明、第三方签发的文件、司法判决文书、仲裁裁决文书以及其他说明贵方权利的任何文件)。我方承诺不会主张贵方应先向被担保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方提出要求。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也不受贵方和被担保人之间或任何其他第三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的影响。
日期:年月日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担保人(公章):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其他资料应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八、其他资料
2.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1.在监理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重新调整监理实施方案,调整后的监理实施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我方承诺不因此而调整监理酬金。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四、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进行支付和结算。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并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收尾期严格履行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贵单位将我方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贵单位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贵单位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一、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截止日期之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投标书接受中标。
八、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按招标文件写明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七、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六、我方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五、保证监理服务满足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员服务费中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和8小时工作以外)、办公费、差旅费(包括进、退场和探亲交通费)、招待费、因公受伤医疗费,以及监理单位为监理人员提供或承担的住房、医疗、保险、交通等福利待遇。4.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监理服务须达到令招标人满意的程度。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本监理工程的相关工作内容,或完成的工作内容未能达到约定的支付审核标准,或招标人对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未能达到约定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均视作我方对该承诺的违反,招标人可于合同酬金总额中扣减相关监理服务项目的酬金。我方对于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约定另行扣减。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我方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
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十、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贵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任何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不论结果如何,贵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致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
一、承诺保证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报的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全部监理人员按要求时间到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并承诺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监理人员,将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投标时人员组成不满足《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要求,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我方将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表要求的经招标人批准的监理部组成人员。否则,贵单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监理合同处理,全部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且可以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四、因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足、监督不力,导致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贵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我方监理单位的责任,由此产生改造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三、为了加强贵单位与我方的沟通与协调,我方同意贵单位另行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业主监理代表)常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二、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专业性、工程的复杂性和工期的紧迫性,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监理工作任务,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贵单位认为我方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贵单位有权聘请符合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人员或单位,作为我方从事本监理工作的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或单位的费用已包括在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总额内,由我方向所聘用人员或单位支付,必要时贵单位有权从本招标项目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
一、总监理工程师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做出如下的任职承诺:致: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若我方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已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监理人自行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立项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我单位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办理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同时贵单位有权将此作为不诚信履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拒绝我方一年内参与贵单位的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3.12条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的相关要求。
⑤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方拟投入本项目各阶段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履行相应监理工作职责时将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否则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
4.监理工作经验年限以格式七-其他材料之《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填写为准。3.以上项目监理组成人员资历证明材料为满足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除按《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备注栏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文件)、简历表原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2.投标人自行填写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的监理人员,若需增加配备监理人员的,可按照原格式进行扩展。注:1.本表中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人员基本要求 |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人员基本要求 | 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满足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1 | ||||||||
2 | ||||||||
2 | ||||||||
3 | ||||||||
4 | ||||||||
5 | ||||||||
6 | 合计 |
⑥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6.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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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注:应后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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