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北侧23-01地块(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8500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剑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艳荻1861633506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8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33次

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102QP0594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徐剑敏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16396311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1635弄葛洲坝商务广场3幢6号楼

招标标段名称:

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北侧23-01地块(桩基工程)

建设地点:

东至:胡家村江,南至:华志路,西至:新通波塘,北至:华硕路;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描述:

用地面积5.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36万平方米,项目主要为14-16层住宅,装配式建造,精装交付,含8栋14层高层住宅,2栋16层高层住宅,1栋16层保障住宅,1栋配套用房,以及配电房、门卫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87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

28500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245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2347.489669万元人民币

计划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桩型为 PHC 管桩,单桩承受设计最大荷载1650KN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三级及其以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 180 天。

相关情况查询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开标当日采集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业绩要求

/(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是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清单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主标段应包含批量招标所有标段技术标内容,技术标评审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

■否

投标人筛选(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采用

1、筛选条件: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招投标交易场所: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5月28日 09:30:00到2022年06月01日 16:30:00(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上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艳荻

联系电话:

18616335067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15:00:00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否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4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https://www.ahjkjt.com(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本项目参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 》(沪建招〔2020〕8号)的相关防控措施实行;其中特别提示:(1)本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答辩,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1.6项目负责人答辩视为全部通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在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附件中提交,未提交的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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