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检测器测试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77.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shgc-240105-01-012
预算金额77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云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金华0531-623253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内检测器测试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检测器测试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SHGC-240105-01-01
2.2工程名称:内检测器测试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经济开发区板大山路中段。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建设内检测器测试场的设备基础,包括直线牵拉试验平台、水环道试验平台、耐压测试试验台 的设备基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7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内检测器测试场设备基础建设施工项目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77.6 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 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 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 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 经营异常目录名单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
4.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 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 阅读《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 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 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 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31日09 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 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 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 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939号
联系人:李云鹏
电话:187698022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舜泰广场6号楼21层2101室
项目经理:孙金华
电话:0531-62325361
电子邮件:sdsyzgs@126.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 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8.3监督部门: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科室: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办;联 系方式:0531-8190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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