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87.0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64030020240821002001001
预算金额1387.0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岩189953987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鹏志15009619793
中标公司宁夏华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387.07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懿
公告正文
A64030020240821002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 目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9­12 14:0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华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870709.08元
60天
合格
王懿
宁2642008200901618
93.7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983134.52元
60天
合格
顾兰花
宁2642011201305301
91.78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宁夏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958311.67元
60天
合格
太娅楠
宁2642015201707441
90.15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或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公示期:2024­09­12至2024­09­1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岩 电 话:18995398755 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鹏志 电 话:15009619793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9­12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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