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5 16: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古盐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关于抓紧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0〕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财政资金50%,市级财政资金5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古盐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淮安市古盐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境内(清江浦区、开发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疏浚河道12.69千米,岸坡防护17.46千米(两侧),复堤加固1.165千米;支河口防护11条;实施水系连通,恢复古盐河老河道2.5千米;新建引水闸1座,倒虹吸1座,过路涵3座;河道两侧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水文化展陈馆等,打造幸福河。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工程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开展工程现场勘察并形成勘察报告,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比选(不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技术咨询、审查和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总预算和各标段)预算、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服务(包括招标阶段的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施工期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等)及项目后评价(如果有)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提交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所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DF、DWG等格式文件、图片及影像资料)。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在签订项目合同后40天内,编制初步设计初稿,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完成后,2021年4月15日前提供初步设计正式稿;
(3)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断面测量前通知招标人,测量时招标人一同参加)。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3.5投标人(如联合体,各方均相应满足)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
3.6本次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8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9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10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勘察(测)设计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3.1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勘察(测)设计合同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
5.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1年2月1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序号 | 项目内容 | 提供的资料 |
1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各成员分别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2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资质证书(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各成员分别提供);若存在联合体,则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3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4 |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5 |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6 | 投标人(如联合体,各方均相应满足)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 |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注:(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中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
7 |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8 |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9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0 | 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
11 |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
12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勘察(测)设计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3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勘察(测)设计合同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4 | 委托代理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授权委托书,且时效在委托期限内,委托期限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表中“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其排名顺序(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4.5分) | 信用等级赋分(4分) |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注:(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中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
投标人业绩(6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得2分;担任过专业负责人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人力资源配置(20分) | 规划、地质、测量、水文、水工、结构、机电、金结、水保、建筑、园林、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的得满分(需提供学历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人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 ||
投标人获奖情况(0.5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住建厅或省勘察设计协会或中国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有一个得0.5分;同一项目获奖得分取高值,本项最多得0.5分。 | ||
2.2.4(2) | 技术标 评分标准 (45.5分) | 1.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8分) | 针对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容,投标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项目情况、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的,得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
2.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5分) | 投标人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且所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准确、合理且具备针对性的,得3分;拟定的工作目标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 ||
3.勘察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2分)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1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4.勘察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8分) |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规划合理、思路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5.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③有后续服务及保密具体措施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4分) |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7.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4分) | 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关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8.合理化建议(4.5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合理化建议的,得4.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 偏差率 |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之和的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5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高加5分(即为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之和的95%得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淮安水利网(http://slj.huaian.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古盐河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承德北路500号水利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徐昕
电话:0517-8933799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膳魔师路50号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4楼
联系人:师金凤
电话:13915189015
12备注
1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1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