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四标段: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6.9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6.95万元
招标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隆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秀庭13020486144
中标公司内蒙古聚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116.95万元
中标联系人段秀娥
公告正文
第四标段: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四标段: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隆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物资及林业措施工程招标 临NK2019-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第四标段: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 临NK2019-001-01-04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二号开标室(五楼) |
公示期 | 2019年07月31日至2019年08月02日止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聚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69570 |
工期(交货期) | 3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段秀娥 1)2017年兴安盟突泉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第三标段)2)2017年兴安盟突泉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第一标段)3)科右前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旗县2017年项目(第五标段)4)2016年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合发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5)2018年科右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项目(第四标段) 二建造师蒙215070805938 |
企业业绩 | 1)2017年兴安盟突泉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第三标段) 2)2017年兴安盟突泉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渠道防渗混凝土工程(第一标段) 3)科右前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旗县2017年项目(第五标段) 4)2016年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合发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5)2018年科右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项目(第四标段) 企业荣誉:1)2019年2月20日在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水泉转让试点项目田间工程建设中被评为优秀施工企业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杭锦后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69715 |
工期(交货期) | 3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武凯 无 二级建造师蒙215141633510 |
企业业绩 | 1)2016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公中镇永胜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2)2016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3)2015年五原县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4)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泉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畦田改造工程(2017年度)施工第三标段 5)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三标段) 6)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泉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畦田改造工程(2016年度)施工第十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永青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69318 |
工期(交货期)天 | 3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海计 无 二级建造师蒙215181998033 |
企业业绩 | 1)扎兰屯农开水保项目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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