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3年开福区早晚高峰拥堵路段安装高压喷淋设施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56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3050800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科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开福区早晚高峰拥堵路段安装高压喷淋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30508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项目整体必须在90天内完成。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 设备运输: (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 设备安装调试: (1)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安装现场定位划线,确定主机放置位置后,划线打孔,做到整齐美观,便于设备使用与维护。 (3)喷雾主机需固定在稳固的基础上,做防震、防松动处理,且主机应水平安装,倾斜率小于2%。主机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确保良好的通风,以免主机内部散热不良。主机必须安全接地,以防触电。 (4)对高压雾化主机供水前要先经过净水系统进行过滤,以防止喷头的堵塞。 (5)安装高压喷雾系统管路时,接头要拧紧,否则运行时会出现漏水现象。 (6)T型喷淋立柱高度间距应合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分布。 (7)高压喷雾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设备调试,出现水压不足、管道接头渗水、声音异常时,设备应暂停运行,排查原因直至检修合格为止。 (8)乙方必须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9)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3.3.3 路面恢复: (1)根据开槽上口线的位置用路面切割机垂直切开路面。 (2)采用炮机打孔配合人工破除现有沥青路面至结构层以下0.4m处,防止扰动破坏周边路面及基层。 (3)破除建渣采用长沙市智能环保运输车运至指定弃土场。 (4)采用C30砼满包至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底对横向过街管线进行保护,砼养护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后采用与现有路面结构层一致的沥青砼进行路面恢复,铺设钢板,开放交通。 3.3.4 实施范围湘江路(盛世路-江天路)北往南;芙蓉路(银星路-营盘路)北往南;芙蓉路(湘雅路-波隆立交桥)南往北;三一大道(车站路-波隆桥西);福元路(车站路-东二环)西往东;盛世路(福元路大桥-双河路)西往东;盛世路(东二环-湘江北路);车站路(长善路-三一大道)南往北;北二环(中岭立交桥-三汊矶大桥)东往西;共计9条路段。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整体验收完成后,根据实际安装数量按实结算,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90%,第二次支付剩余的10%。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栖凤路支行(湖南科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28745725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等国家标准要求。 5.2.2 性能要求设备至少应当具有以下多个系统或模块:自动定时开关机控制系统、自动进水系统、过滤系统、自动定时循环喷雾、自动泄压、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模块、手机App远程控制以及确保安全的其它系统(如断水保护系统、电机保护系统等)。具体要求如下: (1)自动定时开关机控制系统: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开机和停机时间,设定范围可根据环境需求设定为全天24小时工作或者分几个时间区域工作。 (2)自动进水系统:设备水箱缺水信号时,自动进行水箱补水。 (3)自动定时循环喷雾:在不启动智能调节功能情况下,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设备的喷雾时间和喷雾间隔时间进行间断性循环喷雾。 (4)自动泄压:当设备停止喷雾后,能自动将高压喷雾管道中水的压力释放与回收,防止喷头滴水。 (5)故障报警:设备具有报警指示灯,当设备缺水时,报警指示灯闪光并声音报警,设备停止工作,防止泵空转而出现损坏。 (6)信息显示模块:设备具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当设备工作状态下,工作指示灯亮;设备具有运行信息显示操作屏,当设备工作时,系统运行的综合信息会显示在操作屏上。 (7)手机App及电脑端远程控制:实现远程对设备的系统设置参数进行修改和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验收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一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硬件设备维护等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该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2 验收标准: (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完成路面恢复,由验收小组成员现场验收。 (2)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供货设备及质量进行检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可建议乙方予以调换或开除。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结算,支付本合同费用。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进度。 (2)合同结算、付款前,乙方应提交等额发票及付款资料给甲方。 (3)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乙方提供免费上门技术指导、维修、维护、保养、更换零配件等(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设备安装、水电接入、绿化开挖及市政破路等必须与区园林中心工程技术科现场代表对接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需在甲方所在地成立分公司,由分公司承接本项目,并开具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分公司名称为湖南科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收款账号598965294669,开户行为中国银行长沙市栖凤路支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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