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II标项目已由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II标项目工程施工需求的路基填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 1 条正线,4 条联络线,1 条工区走行线,4 条到发线,
1 条安全线。正线线路长度 20.47 公里,联络线长度 6.44 公里,工区走行线长度 1.88公里,到发线长度 2.82 公里。
1. 采购内容及质量标准:
1.1采购内容:路基填料。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详见包件数量附表。
1.2本次采购的数量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竞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2. 竞标人资格要求:
2.1竞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竞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 竞标文件的获取
3.1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公告媒体为:铁建云采(www.crcce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2凡有意参加竞标者,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3.3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报名、购买(线下缴纳标书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投标人同时要将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③开票资料(详见竞谈公告附表二)盖章扫描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本次竞谈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类物资同一竞标人最多中标一个包件。本次竞标不接受被中铁二十四局及其上级单位列入《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3.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竞谈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5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简称、竞谈编号、包件号。
标书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至合肥铁路沪宁段3标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仓支行
账号:1102 0240 3920 0825 390
4.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竞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海棠路 1 号中铁二十四局北沿江沪宁段站前 3 标项目经理部。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密封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7时
5.2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至合肥铁路沪宁段3标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仓支行
账 号:1102 0240 3920 0825 390
5.3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II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海棠路 1 号中铁二十四局北沿江沪宁段站前 3 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温中(项目物资)
电话:17351683379
2023年12月27日
附表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竞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 竞标文件 售价(元) | 竞标保证金(万元) |
级配碎石 | LJTL-01 | 吨 | 4600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竞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竞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委托代理授权,并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相关资质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砂石料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竞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竞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供货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2年,至少两份同类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竞标人最多中标一个包件。本次竞标不接受被中铁二十四局及其上级单位列入《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 1500 | 10 |
碎石 | 吨 | 25000 | ||||
砂 | 吨 | 30000 | ||||
A料 | LJTL-02 | 立方米 | 605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竞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竞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委托代理授权,并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相关资质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备满足投标物资需求的生产能力,AB料年产量50万立方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竞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竞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供货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两份同类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两份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须提供产品近三个月内原材质检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竞标人最多中标一个包件。本次竞标不接受被中铁二十四局及上级单位列入《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 1500 | 10 |
B料 | 立方米 | 2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