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服务
金额
3818.3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826
预算金额131452.3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0535-4282098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英杰0535-6893768
中标联系人郭琳
公告正文

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5826
工程地址: 烟台市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及其后海海域
建设规模: 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包括养马岛海域人居环境治理:包含养殖垃圾规范化处理工程,前海荒滩整治等;养马岛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包含:污水处理工程,现有建筑提升改造工程等;养马岛海洋牧场建设;养马岛林下经济。项目建安费约131452.33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牟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35-4282098
招标单位: 烟台牟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35-4282098
招标代理机构: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翟英杰、赵静、刘杰 联系电话: 0535-6893768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7/25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易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5.9000 45.0000 46.0000 43.5000 44.6500 45.0100 51.5000 96.5100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2.9000 43.9000 43.0000 42.4000 43.3000 43.1000 40.0000 83.1000
济南海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0000 44.7000 44.8000 42.6000 44.0000 44.0200 34.0000 78.0200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1000 44.8000 43.8000 42.6000 44.3000 43.9200 29.0000 72.92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易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38183700(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完成之日止。
2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8533500(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和竣工结算审计报 告完成之日止。
3 济南海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39036600(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完成之日止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易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海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易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海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易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海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郭琳 38363200(元) 29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5日15时48分 - 2024年07月28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