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项目主要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青年路加油站北侧1#地块,原为加油站用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2月,安徽华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青年路加油站北侧1#地块,原位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青年路加油站内北侧区域,调查地块占地面积164.91m2,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二)污染识别
调查工作于2023年12月开展,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加油站站房用地。现场踏勘结果:加油站已完成加油机、储油罐拆除,加油站现场场地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无异味。调查地块南侧原为加油站油罐区、加油机区域,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住宅小区等,无其他工业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青年路加油站于2024年3月完成加油机、储油罐以及站房等拆除工作。经分析,调查地块南侧原加油站油罐区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以及土壤pH值、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共49项。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GB36600-2018中表1的污染物项目,以及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共70项
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可知: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等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类检测结果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符合一类用地要求。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公众在需要查阅本项目土壤调查报告,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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