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兴化市文旅公司委托,对洋汊荡一期范围内部分管控水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渔民合作社(水产养殖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管护、生态捕捞地段、保底受益金:
1号区域水域:面积 920 亩,受益金每年200元/亩,李西河西草王区域。
2号区域水域:面积 600 亩,受益金每年250元/亩,李西河东草王区域3号区域水域:面积 600 亩,受益金每年300元/亩,李西河东水务站区域。
4号区域水域:面积 650 亩,受益金每年250元/亩,农场路东,草王区域。
5号区域水域:面积 500 亩,受益金每年200元/亩农场路东,苏宋区域。
12号区域水域:面积 1350亩,受益金每年200元/亩李西河,刘沟区域。
13号区域水域:面积 150亩,受益金每年200元/亩老粮草河西段刘沟区域。
15号区域水域:面积1900亩,受益金每年170元/亩,刘沟庄北西大河以东。
二、合作管护、生态捕捞期限:
本合作管护期限:水域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止。
三、合作管护、生态捕捞保底受益:
合作管护、生态捕捞保底受益在合作管护协议签字时一次性缴纳(包括违约、违规、违法履约保证金、水花生打捞押金30元/亩),履约保证金及水花生打捞押金在合作管护期间无违约、违规、违法、水花生打捞干净彻底的,合作管护结束后退还(不计息)。如有上述行为的所需资金在押金中扣除。
四、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向合作管护单位,请于 2024年1月31日至 2024年 2月3日下午4时前到千垛镇招标平台报名(节假日除外)。本次报名不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兴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淡水养殖合作社及养殖场(公司)营业执照、捕捞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需持公司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对潜在合作方进行资格后审(注:需在千垛镇注册地渔民合作社、水产养殖公司。合作社、水产公司法人为千垛镇注册人员及捕捞人员)。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征集渔民合作社(水产养殖公司)由市文旅公司委托千垛镇人民政府在镇政府乡镇招标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由兴化市国资委、市文旅公司、千垛镇人民政府、楚水水上森林子公司联合进行公开征集工作,确定合作方,所有征集保底收益金全额解缴到:
单位:兴化市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
账号:3212812101201000000128
开户行: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千垛支行。
(2)合作管护方必须服从洋汊荡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需要,如有重大政策调整,立即无条件让出所有合作管护区域,甲方退还乙方剩余合作管护保底受益(不计息按天计算)。
(3)合同期满后,合作管护方必须在2025年1月 31日前让出所有合作合作管护面积,否则作自动放弃认处。
(4)合作管护期内,合作管护方不得搭建棚舍及其他附属建筑物。合作管护期满,一切附属资产自行处理(不补偿任何经济损失)。
(5)合作管护期内,坚持生态管控,不得擅自破圩平圩、不得大塘改小塘,不得对外出土,不得改变原始水面现状,不得掠夺性养殖,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进行生产性投入、不投食、不用药、不电、毒、炸捕、不得围网和设置防逃网布、不猎捕野生动物等。一经发现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终止合作管护。
(6)合作管护期内,电力、水路、交通自理,与甲方无关。
(7)乙方全年负责管护区域河道水环境保洁,对水上漂浮垃圾及外来生物“三水一萍”及时打捞,如有群众举报或上级组织检查到打捞不合格,甲方组织打捞的一切费用在押金扣除。
(8)中标后三天内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将没收缴纳的标底价。
六、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和地点:本次进标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千垛镇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竟标。竞标方式,明标明投,最高价中标。(竞价时现场结算溢价款)
七、其它事项:
1、请有意向潜在合作管护单位准时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准时参加竞标。
2、所有合作管护、生态捕捞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先生:13505266815;王先生 :13814491228;
千垛镇人民政府资源管理办公室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