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鳙鱼
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鲢鱼
金额
9.2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dlzb-b-2024016
预算金额
9.25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刘老师022-2439485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兴妹022-8487796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1
公告正文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LZB-B-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9.25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 目,鲢鱼11万尾,鳙鱼8万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 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正常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响应文件截 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声明原件加盖公章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盖章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丽锦 道136号业务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 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竞争性磋商,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 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本次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前期准备投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中标与否, 招标人对投标人均不作经济补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243948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人: 张兴妹 电 话: 022-84877969
电子邮件: dlzbdl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琐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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